讀書筆記|貿易中介合同(匯總16篇)
發表時間:2020-06-06貿易中介合同(匯總16篇)。
一. 貿易中介合同
1.甲乙雙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 。
2.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務費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 。
3.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務過程中存在隱瞞或欺詐,致使乙方受到損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務費,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因乙方未能及時履行義務,導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簽署 買賣、 租賃、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 ,但不得再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務費。
5.乙方與甲方介紹的客戶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務費,并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
二. 貿易中介合同
(一)對外貿易行紀合同的概念
在對外貿易中,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用委托人的費用,為委托人辦理商品交易業務,并收取報酬的合同即對外貿易行紀合同。這是一種特殊的行紀合同,主要發生在對外貿易關系中。
目前我國在對外貿易中行之有效的外貿代理制,主要是外貿行紀制度。我國對外經濟貿易部于1991年8月29日發布的《關于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對對外貿易行紀合同設有規定,簽訂對外貿易行紀合同時應遵循上述法規的規定。
(二)對外貿易行紀合同中委托人的義務與責任
對外貿易行紀合同的委托人都是從事對外貿易業務的組織。
①依法辦理委托進口或者出口商品的有關手續,并及時向行紀人提供委托進口或者出口商品的有關情況。
②未經行紀人同意,不得自行就合同條款對外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諾,不得自行與外商修改或者補充進出口合同。
③委托人同意的進口或者出口合同條款,不得就條款本身的缺陷所引起的損失向行紀人請求補償。
④按照委托協議進出口合同的規定及時向行紀人提供進口所需資金或者委托出口的商品。
⑤按照委托協議的規定,向行紀人支付約定的手續費,并償付行紀人為其墊付的費用、稅金及利息。
委托人違反行紀合同,導致行紀人違反進出口合同的,應當償付行紀人為其墊付的費用、稅金及利息,支付約定的手續費和違約金,承擔行紀人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委托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全部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可免除其對行紀人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委托人應當及時將不可抗力的事由及時通知行紀人并在合理期間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如果行紀人不能因此而免除對外商的責任,行紀人對外商承擔的責任由其自己承擔。
(三)對外貿易行紀人的義務與責任
①行紀人應以自己的名義與外商簽訂、修改或者補充進出口合同,并及時將合同的副本送交委托人。
②行紀人在辦理受托事宜時,應當依據法律和行政法規,并符合國際慣例,維護委托人的利益。
③行紀人應向委托人提供受托商品的國際市場行情,及時報告受托事宜的.進度及其他有關情況,并自行辦理履行進出口合同所需的各種手續。
④在外商違反進出口合同時,行紀人應當及時向外商索賠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行紀人違反行紀合同,致使違反進出口合同的,應賠償委托人因此所受的損失,并自行對外承擔一切責任。行紀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行紀合同的,可免除其對委托人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行紀人應當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由及時通知委托人和外商,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如外商因不可抗力違反進出口合同的,應當免除行紀人對委托人的責任,但行紀人應當提供有關證明并及時通知委托人。
(四)對外貿易行紀人與委托人的相互協助義務
如需對外索賠,委托人應當在索賠期限內向行紀人提交必要的索賠資料,行紀人應當按照進出口合同的規定對外索賠,并及時向委托人通報索賠情況,轉付索賠所得款項。因一方過錯導致未能對外索賠,其損失應由有過錯的一方負擔。如果行紀人在對外索賠中無過錯,則委托人無權向行紀人要求外商賠償金額以外的賠償。
如外商提出索賠,行紀人應當及時向委托人轉交外商提供的索賠資料,委托人應當根據行紀合同及時理賠。行紀人應當向委托人及時通報對外理賠情況。因一方的過錯導致未能對外理賠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行紀人因此而對外商承擔的責任。
在委托人提供費用及協助下,行紀人應當按進出口合同的規定,確定對外爭議的解決方式,由此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委托人承擔或享有。如果行紀人拒絕處理對外爭議,委托人有權要求行紀人賠償損失;委托人不提供處理對外爭議的費用及協助的,行紀人可以自行承擔費用和風險,處理對外爭議所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行紀人承擔或享有。
在外商對行紀人提起仲裁或訴訟時,行紀人應當依照行紀合同和進出口合同的規定及時對外交涉,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應當協助行紀人收集證據,并為行紀人的交涉提供其他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三. 貿易中介合同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四. 貿易中介合同
1.乙方需要 購買、 租賃、的房地產為 住宅、 寫字樓、 商鋪、 工廠、 其他、。
2.房地產地址: ;建筑時間。
3.房地產 建筑面積、 套內面積、面積:。
4.房地產以 建筑面積、 套內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 元范圍內,總金額為人民幣元(¥)范圍內。
5.該房地產按套出售并計價,總金額為人民幣元(¥)范圍內。
6.乙方同意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按揭付款、 其他、。
7.稅費繳交方式 各付各稅、 稅費全部由買方/承租方支付、 稅費全部由賣方/出租方支付、。
8.其它
五. 貿易中介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
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
甲方將坐落于 XX市的合計面積為 平方米的建筑物 間租予乙方作為 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為 年另 個月,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積達 個月的;
租賃期屆滿時,租賃關系自然終止,甲方無須另行通知乙方,若雙方均有意續租,可在屆滿前三個月提出續租意向,并議定合理租金和續租合同。
第三條:租金
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付。
第四條:協議事項
1、房屋內外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約期滿遷出之日至均由 方負擔。
2、甲方應承擔所出租房屋的修繕義務,乙方應對修繕工作予以配合。
乙方應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內外設備,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變更,損壞房屋結構和設備。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4、租賃期滿之日,在不續租情況下,乙方應無條件退租,并將房屋設備清點后歸還甲方,不得向甲方請求退還租金,移轉費及一切權利金。乙方應將自用家具物品搬遷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據,如逾期不搬視為乙方拋棄其所有權,由甲方自行處理。對逾期不遷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5、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況需退房時,必須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賠償。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用,也須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乙方搬遷的補償,并退還乙方未滿租期的租金。
6、甲方需對上述房產提供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產產權等問題影響乙方在租期內對房屋的居住使用,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若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賣房屋,須在三個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出租房屋的,甲方應對此向乙方予以賠償。
2、甲方未按時按要求對房屋進行必要的修繕的,對乙方造成財務損失和人員傷害,應承但賠償義務。
3、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設施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4、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賠償。如遇特殊情況暫時未交租金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5、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房屋轉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權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權將乙方交付的期滿前租金扣留作為乙方的違約金賠償甲方。如因此對出租房屋造成損壞的,乙方還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壞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均可:
1)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 )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六. 貿易中介合同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租賃代理機構一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租賃代理機構簽章: 國籍: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經紀執業人員簽字:
資格注冊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
七. 貿易中介合同
委托方: (簡稱甲方)
受托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甲方購買船舶(以下簡稱“本船”)提供信息中介服務達成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船舶資料
船名__________; 載重噸______(噸);
總長______(米);型寬______(米);
總噸______; 凈噸_______;
滿載吃水______(米); 主機型號/功率______;
建造時間/地點___________;報價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購買的船舶提供信息中介服務,并代辦______________等相關事宜。(①提供范本合同②代收代付船款)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向甲方如實提供本船的基本技術資料(以船檢證書為準)和賣方報價,作為甲方購買的部分依據。最終船價由甲方與賣船方商定,船舶規格以看驗船時為準;
2、雙方簽訂本合同5天內,乙方應將甲方相關的購船需求在其網站或公報上予以公布,并;
3、應根據船舶動態安排甲方勘驗船事宜,將賣方的有效聯系付款及時告知甲方,同時安排甲方與乙方的洽談事宜。
四、甲方義務
1、如該船買賣成交,甲方應支付乙方中介費。
2、甲方應在簽訂買賣合同后,將合同副本壹份交乙方備案,以便乙方協助辦理該船的'有關交易手續。
五、費用的支付
1、甲方應當按照本船買賣合同價的____(百分之______),在本船買賣合同簽訂后5天內向乙方支付中介費。
2、乙方完成甲方委托和代辦的其他事項,甲方應當在這些事項完成后向乙方支付代辦費用。
六、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承擔約責任,約金為標的額的1%(百分之一):
1、甲方借故中介不成,中途撇開乙方再與賣船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就同一標的私下交易;
2、甲方通過其他控股公司與賣船方就本船簽訂買賣合同的(此時均視為乙方完成提供中介信息的服務,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支付中介費并承擔約責任);
3、與他人串通損害乙方利益的;
4、能按合同約定支付中介費和代辦費的;
5、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乙方提供的船舶有關信息與該船真實有效的船檢證書不符;
2、乙方提供虛假信息,導致甲方利益受損。
七、爭議解決方式
若有合同爭議或其他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按本合同約定的第__項進行解決:
1、由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有效期至中介費付清之日止。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八. 貿易中介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
賣方: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買方向賣方訂購下列商品,條件如下:
1、商品的規格: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價格:_________
4、支付條件: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
6、保險:_________
7、交貨:
(1)交貨時間:_________
(2)目的港:_________
8、單證:_________
9、檢驗:_________
10、技術規格說明:_________
11、本合同服從后面所附的一般條款。該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般條款
1、財產權轉移
貨物的財產權以交貨為轉移。
2、保證
(1)如果貨物發現缺陷,買方必須在到貨后三十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
(2)賣方保證貨物品質規格符合賣方的規格說明。
3、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他超過買賣雙方控制能力范圍的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合同義務,買方和賣方均不予負責。
4、賠償
如果賣方不能履行由于向買方出售上述貨物而承擔的義務,買方因此造成的損失或損害,賣方均應向買方賠償。
5、合同的取消
如果賣方沒有或不能遵守合同,沒有或不能履行義務,買方有下列權利:
(1)有關貨物,包括已運抵買方的貨物,不論財產權是否轉移,均可退回賣方,費用由賣方負擔;或者撤銷全部或部分訂單,不論撤銷時貨物是否運出或財產權是否已轉移。在上述情況下,賣方應立即退還已付款項。買方對此概不負責。
(2)買方行使本合同第五條所賦予的權力并不損害或影響其他行動權利和獲得由此產生的應得的賠償金的權利。
6、專利權的侵犯
如果買方因使用或售出上述商品侵犯或被認為是侵犯他人專利權、注冊的設計權、商標、牌號而受到牽連,一切費用和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7、仲裁
任何時候,雙方對本條款或由本條款組成的合同發生任何爭議,應由_________仲裁庭并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
8、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證。
賣方(簽字):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九. 貿易中介合同
買方: (下稱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賣方: (下稱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 (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商品貿易合同模板閱讀
編號: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于
年月日簽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稱賣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稱買方)
買方向賣方訂購下列商品,條件如下:
1、商品的規格:
2、數量:
3、價格:
4、支付條件:
5、包裝:
6、保險:
7、交貨:
(1)交貨時間
(2)目的港
8、單證:
9、檢驗:
技術規格說明:
民間貿易協議書范本
合同號:______
__________(下稱賣方)為一方,__________(下稱買方)
為另一方,于___年__月__日簽訂本協議書。
經同意:賣方出售、買方購買__________(下稱貨物),其數量、規格、價格詳見清單A。
茲同意如下:
1.本合同所列條款,包括了雙方達成的全部協議,并取代在此以前雙方所達成的一切協議。除雙方授權主管人或代表同意書入本合同的條款外,其余一律無效。
無追索權的、保兌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允許轉船和分批裝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見票即付信用證。信用證有效期為末批貨物從裝運港啟運后45天。信用證保兌費用由買方支付。
3.賣方須向議付行提交下列單據:
(1)整套清潔海運提單一式兩份;
(2)發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兩份;
(4)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檢驗報告一式兩份。
4.允許的溢短裝數量為相當于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量。
5.交貨:
(1)交貨期為___________;
(2)裝運港____________。
6.裝運條件:
(船籍、預計抵達裝運港日期和載重噸位等以書信告知賣方;
(24小時,
把船到達裝運港的預計日期和時間,以及船到達裝運港時,該船的吃水量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船籍、預達日期、船長和船員之國籍,呼號、載重噸位、吃水、總長及按國際海運慣例所需的其他資料,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4)買方應將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單一份盡快提交給賣方。
損壞、變質,其風險均由買方承擔。貨物之投保由買方自理。
8.買方應通過銀行及時向賣方提供履約按金,金額為合同總值的'3%,有效期為末批貨物自裝運港啟運后30天。此按金作為買方部分違約但尚未涉及全部協議的違約罰金。買方不按第2條開出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時,賣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沒收上述3%按金并寫信給買方告之理由。
9.買方須按本合同第2條所規定的日期前開立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賣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對由此而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0.適用規則和章程:
(1)裝運條款:見清單B;
(2)外輪在_____港速遣費和滯期費收取規定,見清單C;
(3)滯期費率/速遣費率以及裝卸結算法則刊行于_____,_____應遵照_____頒布之規則予以辦理。所有費用均由買方負擔。
數量和重量等爭執,雙方應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提交_____商檢局或其下屬單位進行裁決,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均無權上訴。
政變、罷工、禁
運、解雇等造成合同貨物推遲交貨或妨礙交貨,賣方不承擔責任。但賣方按買方之要求,應向買方掛號郵寄由_____出具的證書,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主管當局出具的證書。
(某一)
13.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被告方國家根據該國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該仲裁機構另有判定外,則由敗訴方負責。
清單A
1.物 品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貨物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 量:(由賣方定,買方同意溢短裝總額之5%)
4.單 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總 值:U.S.D.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公噸價為_____總值按實際交貨數量而定)
6.包 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清單B
裝運條款
數量、預定交貨期寫信告訴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船籍、抵港日期、合同號、載重噸位等須經賣方認可的項目以信件告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交貨。
船籍、、船員人數、船員國籍、呼號、載重、吃水和總長等)。
4.船達裝運港,賣方不能及時裝貨,由此而引起的空艙費和滯期費,則由賣方承擔。
若15天裝運期滿而船未達裝運港,則自16天起的倉儲費和滯期費由買方承擔。
5.賣方保證1個工作日連續24小時每個艙口的裝貨率為_____公噸,
滯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規定計算,_____遠洋運輸公司按外輪停靠_____港的有關速遣費和滯期費計算暫行規定,與買方直接進行結算。
品名、數量、載運船名和啟航日期以信件告知買方。
清單C
外輪停靠_____港裝卸有關速遣費和滯期費計算規定(附件略)。
賣方代表: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
買方代表: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
注:
不同的國家和地區之間,因種種原因尚不能直接往來,但只有通過雙方都能接受民間貿易團體的或個人的名義進行貿易往來,稱之為民間貿易,系非官方的貿易。民間貿易是單進、單出亦稱單邊進口和單邊出口,逐筆成交。民間貿易合同的條款中的權利和義務必須對等,即一方的權利是另一方的義務,反之,另一方的權利又是這一方的義務。賣方的義務是交付合同貨物和移交單據,貨物與單據必須相符;買方的義務是支付價款,驗收貨物。合同經簽字生效。
十. 貿易中介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訂.
中國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甲方)和___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簡稱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同意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從________年____月份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產品____套(件),計總值______萬美元.
品號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日期:
第一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每次交貨時,將出運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船名等在____小時前電告乙方.出運后,將全套正本貨運單據:全套潔凈裝船提單(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發票(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包裝單;產地證明書;質量檢驗證書,由甲方直接寄給乙方的議付銀行.同時,由甲方將上述單據的副本____份,分別寄給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產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過____%.次品價格,雙方根據質量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3.其他條款根據中國______進出口總公司對______國出口商品合同規定.
第二條乙方同意自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機器____臺,準備設備___________臺,以及測試儀器______臺,附配件______套等,計總值______萬美元.(各種設備的名稱、型號、臺數、價值齊全)
交貨期:
1、____機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貨.
2、____機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貨.
3、其他設備,________年____月交貨.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
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發運設備時,應先將發運的設備型號、名稱、件數、金額、重量、體積等電告甲方.發運后,應將全套潔凈的裝船正本提單;發票;包裝單;產地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有關設備詳細的技術圖紙和安裝、使用、操作等說明書寄送甲方.為便于甲方做好準備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底前,先將各機器全套圖紙(包括基礎圖)寄交甲方.
第三條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______國______仲裁機構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條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各方應立即把上述情況的發生通知對方,說明情勢并預計持續時間的長短,以便對方采取相應措施.
第六條本合同以中、____文書寫,兩種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國______________公司代表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國________公司代表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中國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本部分“補償貿易合同”的適用法律、法規參照“國際貨物貿易合同”中的有關法律、法規.
________補償貿易設備進口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________協議基礎上簽訂,中國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向________國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購進______設備,其交易條件如下:
一、商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數量:賣方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合同附件一.
三、規格:賣方提供設備質量、規格,有關技術資料,技術保證,圖紙,詳見合同附件二.
四、交貨后服務:賣方派遺有經驗的稱職的技術人員到買方設備安裝、試車,進行指導.具體人數,技術服務范圍和待遇,詳見合同附件
三.
五、賣方對買方派遺來的技術人員進行培訓,其培訓人數,培訓地點,培訓內容,詳見合同附件四.
六、價格:FOB________(港口)________元.設備總件和單證價格,詳見合同附件五.
七、包裝:根據商品的特點及運輸方式由賣方確定適當的包裝,嘜頭也由賣方自行設計.發貨后另行以函電通知買方.凡由于賣方對貨物
包裝不善,貨物在裝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時,賣方均應更換或賠償.
八、保險:由買方負責投保.
九、裝運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
十、裝運港:________.
十一、目的港:________.
十二、支付條件:本合同項下的支付,買方通過中國銀行________分行在設備裝運15天前,開立以________國________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________元即期信用證.
十三、單據:貨物裝船離港后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議付貨款.
(1)發貨票五份.
(2)清潔已裝船提單,空白背書,一式三份.
(3)品質、產地證明書兩份.裝運設備船只離港后五天內,賣方應航寄買方及卸貨港、中國對外貿易公司以上各項單據副本各一份.賣方還應隨船交付買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貨人以上各項單據副本兩份.
十四、裝運:
(1)在開始裝運月份前20天,買方應以電報通知賣方當月裝運數量和裝貨船名.賣方應在接到買方上項電報通知五天內復電買方.
(2)裝貨船到達裝運港五天前,買方應將裝貨船船名與國籍,預計到達裝港日期,裝運數量預先以電報通知賣方.裝貨船到達裝貨港18個小時前,買方應對上述內容發出正式通知.
(3)裝船結束后24小時內,賣方應以電報將合同號、商品名稱、裝貨船船名、收貨人、裝貨數量、目的港、發票金額、裝貨船離港日期通知買方.
十五、檢驗:
(1)賣方供應買方的“設備”的.制造,檢驗和試驗應按賣方國家現行標準規范進行.本合同生效一個月內,賣方應將本合同“設備”的標準和規范一式六份和國家標準一式二份航寄買方,作為檢驗依據.
(2)賣方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并向買方提交由制造廠或賣方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設備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3)買方在裝貨船到達目的港后有權對貨物的數量和品質進行復檢,復檢費由買方負擔.如發現質量規格,數量與合同不符,買方有權向賣方索賠.
(4)賣方供應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工作現場進行,賣方有權自費派遣他們的檢驗人員到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方應在檢驗前一個月將開箱檢驗日期通知賣方,并為賣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方便.在雙方合同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設備”有缺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質量標準與本合同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買方責任,此記錄即為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如不屬買方原因,賣方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現設備有上述問題并屬賣方責任時,應委托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為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方的檢驗費用.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兩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如逾期,索賠立即成立.
賣方接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遲于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后一個半月.如需重新制造的設備或部件,其補交貨時間,屆時由雙方另議.
(5)在開箱檢驗中,由于買方的原因,發現設備有損壞,通知賣方后,賣方應盡快補發,其費用由買方負擔.在檢驗中,如發現賣方提供的檢驗所需的標準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時,經與賣方協商,買方有權按照買方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十六、保證,賠償與處罰:
(1)如果設備發現缺陷,買方必須在到貨后一年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
(2)賣方保證設備質量、規格、技術資料、圖紙符合買方的說明.如買方未能按合同規定開立信用證,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時執行,對賣方造成了損失,買方應按本合同總值的1%向賣方交付罰金.如賣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部分或整批交貨,對買方造成了損失,則賣方應按本合同總值的1%向買方交付罰金.________號協議中的賠償與處罰規定也適用于本合同.
十七、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完成合同義務,買賣雙方按________協議規定辦理.
十八、解除合同:如果賣方遲交設備超過6個月時,買方有權終止合同.撤銷全部定單,不論撤銷時貨物是否運用或財產權是否已轉移,在上述情況下,賣方應立即退還已付款項,買方對此概不負責.
十九、仲裁:有關本合同和本合同執行中所發生的爭議應通過簽約雙方友好協商加以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應將爭議提交仲裁解決,仲裁應在被告方所在國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一方負責.仲裁期間,除了在仲裁進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應繼續執行.
二十、效力條款:本合同由雙方代表在________簽字,有關合同生效,終止及其它規定與________號“協議”規定相同.
中國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國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電掛: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略)
附件二(略)
附件三(略)
附件四(略)
附件五(略)
十一. 貿易中介合同
編號:
甲方: 乙方:
經濟類型:私營企業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 性別:
委托代理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郵遞區號: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 一 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固定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 日,其中包括試用期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本合同終止日期 20xx 年 12月 31 日。
以完成終止勞動合同。如雙方要繼續保持勞動關系,應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 二 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門店,擔任 崗位工作。在合同期間內,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確需調整乙方工種的,應與乙方協商,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應服從甲方變更。
第 三 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 廣州市天河區天河路萬菱匯B1105號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 四 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定時 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 五 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 六 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
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 七 條 乙方依法享有婚假,產假,喪假,帶薪年假等,甲方在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四. 勞動報酬
第 八 條 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第 九 條 甲方應當自與乙方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計發給乙方工資。
工資采取下列( 1 )種形式發放:
1.實行計時工資制。每月工資為人民幣元。試用期滿后的月工資為不低于人民幣 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按甲方確定并事先向乙方公布的計件定額和計件單價執行。據此計算的月工資不得低于本地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 十 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應當向乙方列明工資清單。甲方應當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給乙方。
第 十一 條 甲方可根據乙方技術水準,熟練程度的提高,貢獻大小及企業生產經營的變化適時調整工資水準。乙方的勞動報酬隨職務崗位的變化而改變。
五. 社會保險
第 十二 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部門關于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 十三 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執行。
第 十四 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 十五 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團體意外保險一份。
六. 勞動紀律
第 十六 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
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
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 十七 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委處分,直至解除合同。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 十八 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的內容。
第 十九 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 二十 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離職,乙方要提前打招呼(提前10天辦理好離職手續)或店里及時找到店員方可提前離職。否則按曠工處罰。乙方上崗,試用期四天,試用期沒有工資沒有提成。新營業員經錄用店長通過其個人表現和對店里做出的業績原試用期三天對其工資和提成作以申報,并給予補發。
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和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
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同一疾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2.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3.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4.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5. 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協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
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 乙方依照第二十六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甲方依照第十九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 甲方依照第二十二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 甲方依照本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 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 依照本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
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于甲方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賠償金:
1、 甲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 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費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甲方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乙方加付賠償金。
3、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甲方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乙方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二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
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三十三條 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損害后果和責任大小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
招接收費,按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
九、保密協議
第三十六條 乙方于受雇期間,其所產生或創作之概念、發現、發明、改良、公式、程序、程序源代碼、系統分析及部署資料、系統底層架構、制作技術、著作等,均歸甲方所有,如為著作,應以甲方為著作人,相關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等,皆歸甲方自始擁有。
第三十七條 甲方就前條各項權利須于國內外注冊、登記之必要時,乙方應無條件配合提出相關之證件、文書與作品說明等,以完成各項權利之登記、注冊之手續。
第三十八條 甲方各項著作,及各種相關之技術、產品、規格、經營策略及企劃與相關之經營資料、行銷企劃、客戶名單等之開發及撰擬,其尚未公開或具備營業上競爭優勢之營業秘密,非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告知、交付或轉移予第三人,或對外發表或為自己或第三人使用、利用該營業秘密,并于乙方離職后二年內仍適用之。
第三十九條 營業秘密為與甲方業務相關之各種口頭、書面表示有「機密」或雖未標示,但依甲方規章或一般商業習慣,應被視為機密之物件、資訊,及乙方依約或法令對第
三人負有保密責任之第三人之營業秘密亦屬之。
第四十條 乙方應于簽訂《勞動合同》時即告知其在簽約之前所擁有或創作之各項發明、專利、著作,以及其對他人依法令或合同所應負之保密義務,于受雇期間如有任何前述第三十六條之各項權利之產生或創作時,亦應立即告知甲方。
第四十一條 乙方同意受雇期間于職務上所為之一切創作,均應承諾是由其自行創作,絕不抄襲或仿制或以任何方式侵害他人之著作權、專利權、營業秘密與智慧財產權。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知識產權與保密義務及其他相關規定,甲方得終止《勞動合同》,乙方
除應付其最近一年年薪資總額之二倍為懲罰性違約金外(上開違約金總額低于人民幣十萬元時,以人民幣十萬元計)并應賠償甲方所受之損害及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若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過失,并書面檢討達三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權終止解除本合同,且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經濟賠償。
十一、其 他
第四十三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 (蓋章) 鑒證員: (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十二. 貿易中介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經賣買雙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訂立條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_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
4.單價:__________________
5.總價: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
6.包裝:__________________
7.裝運期:________收到信用證后________天
8.裝運口岸和目的地:從____經____至____。
9.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付款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證開到賣方。信用證議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裝運期后,____天在____到期。
(2)買方須于簽約后即付定金__________%。
11.裝船標記及交貨條件:貨運標記由賣方指定。
12.注意:開立信用證時請注明合同編號號碼。
13.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 貿易中介合同
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為一方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為另一方,雙方授權代表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1.1 “買方”--是指中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賣方”--是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買方使用賣方提供的技術和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包括賣方提供的全套設備和備件,即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6 “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后的余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賣方根據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_________臺合同產品以后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后一方批準合同的日期。
第二章 合同范圍
2.1 買方同意從賣方購買,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_________成套設備項目(以下簡稱“合同工廠”),其中包括為保證合同工廠安全穩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設備、材料和備件(以下簡稱“設備”),以及合同工廠裝配、安裝、試車、正常操作,生產和維修所需的全部技術和資料(以下簡稱“技術資料”)。
賣方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賣方供應的“技術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2 賣方所供應的全部設備的技術性能和賣方對合同工廠設備的技術保證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3 賣方派遣有經驗的、健康的和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對合同工廠的施工、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與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其人數、技術服務范圍和待遇條件等見本合同附件五。
2.4 賣方負責培訓買方派遣的人員,其人數、培訓地點,培訓范圍見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年內,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有義務以優惠價格提供買方的本“合同工廠”正常運行所需的全部備品備件。屆時雙方另簽協議。
第三章 價格
3.1 賣方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提供合同工廠“設備”和“技術資料”的總價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3.2.1 機械設備部分:
(1)設備和材料費
(2)備品和備件費
(3)設計費
(4)技術資料費
(5)技術服務費
(6)技術培訓費
3.2.2 技術轉讓部分:
(1)技術轉讓費
(2)設計費
(3)技術資料費
(4)技術服務費
(5)人員培訓費
上述分項價格清單,詳見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總價中的設備部分為fob_________港口買方指定的受載船支船面交的固定價格,并包括裝船費,包裝費以及將貨物裝到買方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費用,上述合同總價中的技術資料部分是指和技術資料在北京機械交付以前的一切費用。
第四章 支付(適用于延期付款的情況)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方向賣方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_________銀行,賣方向買方的付款應通過_________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方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賣方:
4.2.1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即支付給賣方。上述單據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內提交。
(1)賣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2)由_________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的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4.2.2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賣方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交貨時,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將每批交貨總價的_________%支付給賣方:共10頁,當前第1頁12345678910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六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六份。
4.2.3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買方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支付給賣方: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后,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即支付給賣方:
(1)商品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買方應自_________日起,于_________年內,每_________個月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辦法支付給賣方。
4.2.5.1 賣方應開立分_________期支付具有下述內容的遠期匯票共_________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_________時提交買方:
(1)票面金額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另加第_________章_________條規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計(大寫:_________);
(2)以_________日期為出票日,到期日分別為自出票日滿_________個月;
(3)以買方為付款人;
(4)帶有利息條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計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體金額為:第一期:本金_________,利息_____,本利合計_________;第二期:本金_________,利息_________,本利合計_________。合計:_________。
4.2.5.2 買方收到匯票后,于_________時即對上述分_________期支付的匯票正本承兌,并交北京中國銀行背書保證后送交賣方。
4.2.5.3 賣方收到匯票后應在各期匯票到期日前,分別將匯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國銀行,由北京中國銀行提請買方于匯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給賣方。
4.3 按本合同第_________章和第_________章規定,如果賣方應支付賠款或/和罰款等有關款項時,買方在按本章第4.2.2條,4.2.3條4.2.4條規定支付貨款時有權從貨款中扣除。
4.4 買方支付本章第4.2.1條所規定的貨款時,應向賣方提交中國銀行出具的以賣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_________%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證函(保證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八)。
4.5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賣方負擔。
第五章 交貨與交貨條件
5.1 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個月內分_________批將本“合同工廠”的“設備”交付完畢。
總毛重大約為_________公噸。總體積大約為_________立方米。
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交貨港口為_________,目的港口為中國_________。
5.2 賣方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月內,應向買方提交初步交貨計劃一式六份(包括合同號、項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單價、總價、大約總重量、大約總體積、交貨時間、交貨港口、危險品的品名以及國際危規號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設備的尺碼(長、寬、高和體積)和大約重量,以及危險品、易燃品在運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不能拆卸的單體設備重量最大限度為三十公噸,體積最大限度為長12米,寬2.7米,高3米。凡超過此限度的貨物賣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個月內向買方提供草圖一式六份,經買方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買方應于收到上述草圖后一個月內用電傳或信件確認,否則賣方即開始制造。至遲不超過第一批交貨前_________個月,賣方應向買方提交最終交貨計劃一式六份。內容包括合同號、批次、項號、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價、設備材料和危險品的大約毛凈重、每件貨物的大約尺寸(長、寬、高)體積、交貨港、每批貨物的交貨時間以及超大、超重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和危險品運輸措施及注意事項的說明。
5.3 已裝船的提單日期為設備的實際交付日期。
5.4 賣方供應的每批設備,應為本章第5.1條規定的港口在買方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設備”的風險,賣方在買方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后,即由賣方轉移給買方。
5.5 在每批貨物備妥待運前不遲于_________天,賣方應以電報通知買方如下內容:共10頁,當前第2頁12345678910
(1)合同號;
(2)貨物備妥待運日;
(3)貨物總體積;
(4)貨物總重量;
(5)總包裝數量;
(6)裝船港口名稱;
(7)重量超過二十公噸,尺寸超過12×2.7×3米的每件貨物的大約總毛重、總體積及名稱;
(8)危險品的.品名、重量、國際危規號。
同時賣方還應航寄給買方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發運貨物的詳細清單,包括合同號、序號、“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單重、單件體積和總體積,每件貨物的外形尺寸(長×寬×高)總件數和裝船港口名稱;
(2)重量超過二十公噸或體積超過12×2.7×3米的每件大件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
(3)易燃品和危險品的品名、性質、特殊防護措施及事故處理方法說明書;
(4)對溫度、震動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項證明書。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作為買方安排運輸和裝卸工作的依據。
5.6 所有設備交貨應單機成套,安裝用的專用工具,材料、易損件應隨主機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裝在甲板上的“設備”,賣方應負責進行適當的包裝及采取特殊保護措施。
5.7 買方應于受載船只抵達交港口前不遲于十天將船名、預計抵達日期通知賣方。(如買方需要變更船只或改變船期,買方或買方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
5.8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船只抵達交貨港口時將貨物備妥裝船,買方因此而遭受的空艙費、船舶滯期費和有關費用,均由賣方負擔,按輪船公司提出的有關單據,作為結算費用的依據。
5.9 如賣方在受載船只預計抵達日期已將貨物備妥而買方船只不能在預計抵達日期后三十天內抵達交貨港口,這三十天內的有關倉儲費、保險費等由賣方負擔,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后發生的倉儲費、保險費,按賣方提供的原始憑證,由買方核實支付。但賣方仍有責任根據買方通知,在受載船只抵達交貨港口后,由賣方負責交貨,在此情況下,賣方不支付遲交罰款。
5.10 賣方應在每批貨物裝船后四十八小時內,將提單日期和號碼、船名、“設備”名稱、總價、總重、總體積、總件數和合同號以電傳通知買方。如遇有第5.5條的大件貨物及危險品,應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長、寬、高)、品名、金額。買方因賣方未及時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損失將由賣方負擔。
5.11 在將貨物裝到船上后,賣方應于裝船后將每批貨物的整套交貨文件(即、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明書各一份)隨船在目的港提交給中國外貿運輸公司。
同時航寄買方上述單據副本各兩份和檢驗記錄、試驗報告以及有關裝配安裝圖紙各三份。
5.12 技術資料的內容和交付計劃見本合同附件三。
5.13 賣方在技術資料發出前一周將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合同號和資料預計抵達北京和/或_________的日期用電傳通知買方。在資料寄出后二十四小時內賣方需將發出日期、航次、空運單號、重量及資料件數、合同號以電傳的方式通知買方。
5.14 “技術資料”到達目的機場的日期為實際交付日期。
5.15 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在北京和/或_________機場交付,上述資料的風險,在賣方在北京/或_________機場交付后即由賣方轉移給買方,如果技術資料短少、丟失或損壞時,賣方應在收到買方通知二十一天內在北京和/或_________機場補充提供丟失或損壞部分,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5.16 在每批“技術批準”交貨后的兩個工作日內,賣應將下述文件航寄給買方:
(1)空運提單一式二份(通知目的機場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并注明合同號);
(2)技術文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6.1 賣方交付的所有貨物應具有適合遠洋的內陸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新的堅固木箱包裝。并應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銹、防震、防腐蝕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安裝地點。
6.2 賣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內容外,尚需注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6.3 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嘜頭標記;
(3)目的港;
(4)收貨人;
(5)設備名稱及項號;
(6)箱號/件號;
(7)毛重/凈重(公斤);
(8)尺碼(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為二公噸或超過二公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四個側面以英文及國際貿易運輸常用的標記、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和重心位置,以便裝卸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裝卸、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裝箱上應以英文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樣以及相應的國際貿易通用的標記圖案。共10頁,當前第3頁12345678910
6.4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注明上述有關內容。裝在甲板上的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6.5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各一式二份,有關設備的技術文件一式二份。需要組裝的設備部件附詳細裝配圖一式二份。
6.6 賣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標記;
(5)毛重(公斤);
(6)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名稱和頁數。
6.7 凡由于賣方對貨物包裝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賣方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第七章 設計與設計聯絡
7.1 為使本“合同工廠”的建設工作順利進行,買賣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和本章的規定進行設計和設計聯絡。
設計聯絡會議內容、時間、地點和參加人員,詳見附件_________。
7.2 賣方承擔的設計工作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賣方提交“技術資料”的要求、內容、份數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7.3 買方承擔的設計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買方向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賣方依此做為本“合同工廠”設計的依據。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賣方應將有關的標準、規范及其清單航空郵寄給買方。買方將對賣方提交的上述標準和規范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后予以更換,并作為賣方進行設計的依據。
7.5 賣方在初步設計全部資料寄達北京后_________個星期內,應自費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解釋設計,買方應協助辦理入境簽證和居留手續。在解釋設計期間,買方有權提出改進意見,賣方對此應予充分考慮。初步設計經審核后雙方簽訂協議書,該協議書即作為最終設計的依據。
7.6 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供的最終設計全部資料后_________天內,應予確認。
7.7 買方在本“合同工廠”設計過程中,認為有必要時,有權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到賣方的有關設計單位和制造廠了解與本“合同工廠”有關的數據和技術資料。賣方應協助辦理入境證和居留手續,并免費提供所有與設計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工作的方便條件。
7.8 在執行本合同期間,買方提出與“合同工廠”有關設計和技術問題時,賣方應予及時答復,并免費提供有關資料。
第八章 標準與檢驗
8.1 賣方供應本合同工廠的“設備”的制造、選材、檢驗和試驗,應按賣方國家和/或公司現行標準規范進行。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個月內,賣方應將上述公司標準和規范一式六份和國家標準一式二份航寄買方。買方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標準和規范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后予以更換并作為檢驗和試驗的依據。
8.2 賣方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并向買方提交由制造廠或賣方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設備”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8.3 買方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賣方國家會同賣方檢驗人員一起到制造廠車間對“設備”的制造和質量進行檢驗和試驗。賣方應在設備進行裝配和檢驗前三個月將檢驗日期通知買方,買方應在收到通知后一個月內將檢驗人員的名單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協助辦理入境手續。主要設備的裝配和檢驗應有買方人員在場,買方還應有權參加其他“設備”的檢驗和參加賣方及有關制造廠召開的有關“設備”的質量會議。
8.4 買方檢驗人員若發現“設備”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時,有權提出意見,賣方應充分考慮并自費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當缺陷排除后,應再次檢驗和試驗,由此引起的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8.5 買方檢驗人員在賣方國家和制造廠的檢驗不代替“設備”運抵買方合同工廠現場的開箱檢驗,亦不能免除賣方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的保證責任。買方人員不簽署任何證明文件。
8.6 賣方應免費為買方人員提供方便的工作條件,如必需的技術文件、圖紙、檢驗工具和儀器等。
8.7 如買方不能在本章規定的期限內派出人員參加上述檢驗工作時,賣方將自行檢驗。
8.8 賣方供應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合同工廠現場進行,賣方有權自費派遣他們的檢驗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方應在檢驗前一個月將開箱日檢驗期通知賣方,并為賣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的方便。共10頁,當前第4頁12345678910
在雙方會同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設備”有短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與本合同規定不符合或質量標準與本合同8.1條和10.1條規定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賣方責任,此記錄即為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8.9 如不屬買方原因,賣方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現本合同7.8條所述問題系屬賣方責任時,應委托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為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方的檢驗費用。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兩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
賣方換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遲于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后_________個月。
8.10 在開箱檢驗中,由于買方的原因,發現“設備”有損壞,通知賣方后,賣方應盡快補發、更換,其費用由買方負擔。
8.11 上述檢驗并不能解除賣方對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擔的責任。
8.12 在檢驗中,如發現賣方提供的檢驗所需的標準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時,經與賣方協商,買方有權按照買方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第九章 安裝、試車和驗收
9.1 “安裝”系指合同工廠全部設備、材料的裝配、就位和聯接等安裝工作。“試車”系指機器和/或設備的單獨或聯動的試運轉。
“投料試生產”系指合同工廠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試生產。
“考核”系指檢驗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數值而進行的試驗。
“驗收”系指如果考核結果表明,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指標能夠全部達到,則合同工廠即為買方所驗收。
9.2 合同工廠的安裝將在買方負責組織下和在賣方負責技術指導下進行,賣方有權對其進行詳細設計有關的所有“設備”的安裝以及界區接點的安裝進行技術指導。
合同工廠的試車、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應在買方組織安排下和賣方技術指導下進行。在安裝工作開始前二個月,雙方各自授權一名代表處理合同工廠從安裝到驗收期有關合同工廠的全部技術工作。具體工作應由雙方代表友好協商安排。雙方代表應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廠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個月內建設完畢。
如果雙方之間有任何問題和分歧時,雙方將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并在現場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9.3 在安裝工作開始前,賣方技術人員應詳細介紹安裝方法和要求。在安裝期間賣方人員應對安裝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并參加所有設備安裝質量的檢驗和試驗。賣方技術人員的重要技術指導應以書面提出。
9.4 安裝完畢后,如雙方代表認為安裝工作完全符合設計要求時,雙方代表應按技術文件和圖紙一起進行檢驗和試車。雙方代表將簽訂同類設備安裝證書及單機試車和機械與軒的系統聯運證書。上述證書將以附件_________第_________條規定的工作日志為基礎。
如試車順利完成,安裝工作完全符合技術文件要求時,雙方代表應在七天內在現場簽署安裝峻工證書。此證書簽字日即為合同工廠安裝及試車完成日。但此證書不能免除賣方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在投料試生產、考核期間和機械保證期內對設備和材料發現的缺陷所應負的責任。
9.5 本章9.4條規定的試車完成后應盡快開始投料試生產,其開車日期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
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所需的儀表校準、記錄項目、取樣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詳細程序應由賣方在安裝及試車完成日前提出,并經雙方代表討論決定。
在投料試生產前,買方應準備充足的維修工具、實驗室及檢驗設施和熟練的操作、維修及測試人員,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_______第_________條所列的人員,并準備好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列必要數量和質量的全部原料,有關的公用工程。賣方技術人員可出入試驗室和檢驗設施,以便取樣分析。投料試生產和性能試驗期間的采樣、化驗將在雙方代表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除已同意的程序外,賣方技術人員認為必要的采樣和化驗,在經與買方代表協商后由買方進行。
從試車到合同工廠驗收期間,賣方可以使用買方庫存的備品備件,如由于賣方責任賣方使用了買方庫存的備品備件,賣方應及時在現場予以償還。
9.6 投料試生產期為首次投料生產開始日起的_________個月。在此期間,當合同工廠主要設備達到良好穩定運行后由雙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在賣方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共10頁,當前第5頁12345678910
每次考核的結果應作出記錄,在每次考核完成后三天內雙方在性能考核報告上簽字確認。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規定的考核期內實現了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規定的全部保證數值時,雙方代表應在五天內簽署合同工廠驗收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此即視作合同工廠為買方所驗收。
如因賣方原因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時,賣方應盡快在雙方同意的期限內對“設備”進行必要的修理、更換和/或修改。修改后應重新按照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盡快再次考核,買方應大力協助。
如上述修理、更換和/或修改在現場進行,所需費用(如工時費、材料費等)應在合同工廠交接驗收前,由雙方授權代表根據修理、更換和/或修改的情況商定,并由雙方代表會簽。
如因賣方原因,需將任何設備運出中國以外進行修理或更換時,全部運費、修理或更換費用應由賣方負擔。更換或修理的“設備”應在合同工廠現場交貨。
9.8 在本合同9.6條規定的投料生產期間,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規定的保證數值如有任何一項或多項未能達到時,雙方應會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責任,并按以下規定處理:
9.8.1 如由于賣方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方同意延長投料試生產期三個月,以便賣方對合同工廠進行改進并再次進行考核。如在延長的三個月中由于賣方原因仍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方同意再次延長投料試生產期三個月。如在再次延長的三個月期滿時,由于賣方原因,考核仍失敗,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條的規定辦理。在兩次延長的兩個三個月內改進合同工廠所需全部費用和賣方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9.8.2 如由于買方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投料試生產期應延長三個月。在此期間,買方將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繼續支付賣方人員的全部費用均由買方負擔。所需賣方技術人員的人數由雙方討論決定,如在此延長的三個月期滿時,仍由于買方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合同工廠應由買方所驗收,雙方應在七天內簽署驗收證書。
然而賣方應協助買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廠達到正常生產所需的指標。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買方負擔。
9.9 如由于買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_________批“設備”交貨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時,則按合同第四章第_________條由買方支付給賣款項應予實現,但不免除賣方的所有責任。
9.10 如由于買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_________批“設備”和材料交貨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時,合同工廠應為買方所驗收,但賣方仍應承擔協助買方合同工廠開車和運轉的責任。提供服務的期間和條件應通過友好協商后達成協議。如由于賣方原因,上述第_________批交貨延誤,則上面所提的時間應相應順延。
9.11 按本合同的9.7、9.8和9.9條規定的合同工廠的驗收,并不能免除賣方對合同工廠的“設備”在機械保證期內應負的責任。
第十章 保證、索賠和罰款
10.1 賣方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工廠”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設備”是全新的,質量是優良的。設備和材料的選型均符合工藝、安全運行和操作長期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
10.2 賣方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清晰、完整和正確并能滿足“合同工廠”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__的規定。
10.3 在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期間,如果賣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由于賣方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和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和證明書的錯誤造成“設備”的損壞,賣方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作為賠償,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兩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賣方換貨期限不遲于證實屬實賣方責任之日起_________個月。
10.4 賣方對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保證期為本“合同工廠”被買方驗收后_________個月:如由于買方責任而影響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驗收時,則不超過賣方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期后_________個月。保證期滿后,由買方出具本“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正、副本各一份給賣方。
10.5 在保證期內,如發現賣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賣方責任,則買方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價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的風險由買方負責)。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二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為成立。賣方換貨的期限,應不遲于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后_________個月。共10頁,當前第6頁12345678910
如屬微小缺陷,可由買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費用由賣方負擔。
10.6 在保證期內,如由于賣方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本“合同工廠”停機時,則保證期應按實際停機時間作相應的延長。新更換和補充修復的“設備”的保證期為被買方驗收后十二個月。
10.7 在保證期滿后三十天內,買方出具有在保證期內發現的“設備”缺陷的索賠證書仍然有效。
10.8 如由于賣方責任,在考核試車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技術經濟指標時,賣方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在賣方收到買方書面通知后_________個月內使之達到各項保證指標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逾期如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_______所規定的保證指標時,賣方應承擔罰款,其計算辦法如下:
賣方支付罰款,則本“合同”即為買方所驗收,并由買方出具本“合同工廠”驗收證書正、副本各一份交給賣方。
10.9 如由于賣方責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買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賣方收取罰款:
遲交1至4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_________%;
遲交5至8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_________%;
遲交9周及以上,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_________%;
不滿一周按一周計算。
遲交貨物的罰款總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賣方支付遲交罰款,并不解除賣方繼續交貨的義務。
任何一批貨物遲交超過_________個月時,買方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權和保密
11.1 賣方同意向買方轉讓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權利,并允許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使用賣方的_____工藝進行“合同工廠”的工程設計、建設和操作,以設計、制造、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_________。其年產量為______,其工藝說明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其品種規格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賣方提供買方用于本合同工廠的專有技術和專利如下:
專有技術登記號:_________
專利登記號:_________
專有技術、研究報告、資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_________里。
11.2 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內,賣方應向買方提供賣方國家有關當局簽發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條所述的工藝的專利登記證書的影印本二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對買方使用本合同第11.1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提出任何異議時,賣方應負責處理,買方對此無任何責任。
11.4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內,如賣方對本合同第11.1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有所發明和改進時,不管其發明和改進是否已獲得專利權,賣方均應向買方免費提供詳細資料。買方有權將上述資料用于合同工廠。如有必要,關于技術指導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根據雙方同意的本合同第_________章和附件規定的條件負擔。
11.5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內,買方應對本合同11.1條所規定的專有技術對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對參加本合同工廠的計劃、安裝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單位除外,然而他們必須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在保密年限內,若專有的一項或多項,被第三者公開后,買方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1.6 賣方對買方所提供的設計基礎和現場條件資料的保密期限不受上述時間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地震事件和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遲的時間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 受事故影響一方應盡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
12.3 當不可抗力事故終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盡快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以航空掛號信證實。
第十三章 稅費
13.1 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買方”課征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買方”支付。
13.2 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賣方”課征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賣方支付。
13.3 在中國境外課征有關和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賣方”支付。
第十四章 仲裁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被告所在國進行,如買方是被告,則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如賣方是被告,則在_________,由_________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共10頁,當前第7頁12345678910
14.3 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履行。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14.5 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間,合同其余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于_________簽字。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請,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六十天內獲得批準,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對方,并用信件確認。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5.4 本合同用英文寫成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式兩份。
15.5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至附件_________,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15.8 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承擔任何其他義務和責任。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買方:中國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賣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賣方技術人員的服務范圍和待遇條件
1.賣方技術人員的派遣
為了使合同現場的建設順利進行,賣方應向買方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合同現場進行技術服務。賣方技術人員的專業、職務、人數、在華工作期限詳見附表一。
上述賣方技術人員的確切專業、人數、在華工作期限、到達和離開本合同工廠的日期,將根據本合同現場的建設任務的實際進展情況,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需要調整附表一規定的人/月數時,雙方屆時另議。
2.賣方技術人員的職責和義務
(1)賣方應從所派遣的技術人員中指定一名為賣方在合同現場的總代表,負責本合同范圍內總的技術服務,并與買方合同現場總代表合作協商,解決有關工作和技術問題,但雙方總代表未經雙方授權無權修改合同。
(2)代表賣方執行本合同規定范圍內的施工、安裝、調試、投料試車(包括功能試驗和考核試驗)、生產操作、生產工藝和維修方面的技術服務并應執行合同規定的賣方應承擔的職責和義務。
(3)詳細講解技術資料、圖紙、工藝流程、設備性能、分析方法以及有關注意事項等,解答并解決買方提出的有關本合同范圍內的技術問題。
(4)為確保上述二2條和二3條的正確進行,賣方技術人員應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予以全面的、正確的技術服務和必要的示范操作。
(5)協助買方在本合同現場培訓安裝、調試、生產、設備維修和分析檢驗人員,提高他們的技術水平。
(6)賣方人員的技術指導應正確無誤。如因指導錯誤所造成“設備”的損失,應由賣方負責更換、修理或補齊,費用均由賣方負擔。對于賣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指導,買方有關人員應予以尊重。
3.賣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服務費和支付辦法
(1)買方應支付給賣方技術人員如下技術服務費(按每人每天計算):
總代理(或主任工程師):_________美元/每人每天
工程師:_________美元/每人每天
技術員:_________美元/每人每天
操作工:_________美元/每人每天
(2)賣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服務費(每天)自抵達合同工廠現場之日起計算至離開合同工廠現場之日止。
(3)星期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節日為賣方技術人員在合同現場的有薪休息日。
(4)對于賣方技術人員未經雙方現場總代表同意的缺勤以及經雙方總代表同意的事假,買方不支付其技術服務費,但經醫生證明的病假除外。如果病假連續超過15天,買方不再支付其技術服務費。
(5)賣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服務費按月結算,買方收到賣方每月開出的帳單一式四份和雙方總代表簽署的賣方技術人員記時卡,經審核無誤后,于30天內通過中國銀行將賣方技術人員的月技術服務費匯到賣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上。如賣方開出的帳單有誤,買方有權拒付有誤的部分,但按時支付無誤部分。共10頁,當前第8頁12345678910
4.工作聯系工作制度
(1)賣方在技術人員來華前兩個月應將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籍、專業、職務、經歷、工作單位、懂何種外語等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協助辦理簽證手續。
賣方技術人員來華前七天,應用電報或電傳將其姓名、解切啟程日期、班機號、抵達日期、行李件數和重量等通知買方。
(2)賣方技術人員到達本合同工廠后,由雙方總代表協商確定賣方技術人員的工作安排和月度的工作計劃。賣方技術人員應按雙方商定的工作計劃在買方的統一安排下進行工作。工作計劃需要修改時,應經雙方總代表協商確定。
(3)賣方技術人員每周工作四十八小時,(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作息時間應按合同現場的規定進行。
賣方技術人員如需加班時,需事前經雙方總代表協商同意。正常工作日八小時以外的額外工作及星期天、節假日的工作都算加班。但賣方技術人員在投料試車、考核期間在每周四十八小時內的倒班不算加班。加班后應盡量在短期內安排倒休,每加班六小時倒休一天。如不能倒休的,可按每加班一小時考勤1.5小時,每小時按日技術服務費的八分之一支付加班費。加班費按本附件三5條規定支付。
(4)賣方技術人員在華工作期限,自抵達合同現場之日起至離開合同現場之日止計算。
(5)賣方技術人員每天工作的實際時數,有薪節假日和加班時數,按日記載在“記時卡”中,“記時卡”一式二份,由雙方總代表簽字,作為支付賣方技術人員日技術服務費和加班費的依據。
(6)工作進度、每天完成的主要工作、發生的問題或責任事故以及解決的辦法應用中、英文記載在“工作日志”中,每天由雙方總代表簽字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
5.賣方技術人員的休假
(1)賣方技術人員在華連續工作六個月以上者,可攜帶夫人和兩名十五歲以下的子女來華,其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2)賣方技術人員在華連續工作十二個月并帶家屬者,每九個月可以回國無薪休假15天。
(3)賣方技術人員在華連續工作六個月不帶家屬者,每六個月可以回國無薪休假15天。
上述賣方技術人員的休假所產生一切費用均由賣方負擔。休假時間以不影響現場工作為前提,由雙方總代表協商確定。15天假期自賣方技術人員離開合同工廠之日起至回到合同工廠現場之日止。
賣方同意在賣方人員休假期間不減輕其對合同工廠承擔的義務。
6.賣方技術人員及其家屬在中國居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令以及合同工廠的規章制度。
7.賣方技術人員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交納個人所得稅。
8.買方的責任和義務。
(1)買方應為賣方技術人員在現場配備為執行合同工廠的任務所需要的一定數量的翻譯人員。
(2)買方應協助賣方技術人員及其家屬辦理入出中國國境和在中國居留期間的手續,費用由賣方自理。
(3)買方應為賣方技術人員及其家屬在中國居留期間的安全采取必要措施。
(4)買方為賣方技術人員免費提供辦公室和必要的工作用具及勞動保護用品和提供從住宿地點到本合同現場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5)買方為賣方技術人員免費提供在中國的醫療(鑲牙、配眼鏡、滋補營養品的費用除外)。
(6)買方為賣方技術人員在本合同現場免費提供一間住房,室內設有必要的家具和衛生設備。按本附件五項第1和第2條規定,帶有家屬者,適當增加住房。
(7)買方為賣方技術人員及其家屬安排有中、西餐的膳食,但費用均由賣方技術人員自理。
(8)買方為賣方技術人員及其家屬安排洗衣和出租汽車服務,費用由賣方技術人員自理。
(9)根據中國海關規定,買方協助賣方技術人員辦理適當的個人或集體生活用品和其現場所需的技術資料、工具和儀器的入、出中國國境的手續,一切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但上述物品在運進或運出前,賣方須將品名、數量、重量、提單號、金額、規格及進出口日期預先通知買方。
9.其他
(1)在不影響現場工作的前提下,經買方同意,賣方可以自費召回或更換賣方技術人員。在賣方技術人員在現場交接工作期間,買方只負擔一人的技術服務費。
(2)賣方技術人員連續生病15天不能上班時,賣方應自費派遣同等技術水平的技術人員前來接替他的工作。
(3)如遇重大原因,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更換任何一個賣方的技術人員,其更換費用由賣方負擔。
附件二 買方技術人員的培訓范圍和待遇條件
1.賣方同意接受買方_________名實習生包括翻譯到_________國賣方工廠進行技術培訓共_________天包括往返路程。共10頁,當前第9頁12345678910
2.賣方選派技術熟練的、稱職的技術人員對買方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并解釋本合同范圍內的一切技術問題。
3.賣方應保證買方技術人員在上述工廠各個不同崗位上進行操作、培訓,使他們懂得和掌握設備的工藝、操作、檢驗、修理和維修等技術。
4.培訓期間,賣方應向買方技術人員免費提供試驗儀器、工具、技術資料、圖紙、參考資料、工作服、防護用具、其他必需品和合適的辦公室。
5.賣方應于培訓前三個月向買方提出初步培訓計劃供買方研究,買方應于培訓前一個月通知賣方被培訓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籍貫、職務、專業。最終培訓計劃應在買方技術人員到達賣方國家后按照合同上述規定和買方技術人員的實際需要,雙方通過協商決定。
6.培訓開始前,賣方應向買方人員詳細講解操作規則和工作注意事項。
7.賣方應向買方技術人員提供住房、膳食、交通的便利,費用由買方負擔。如果發生疾病和工傷事故,賣方應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給予買方人員以盡可能好的照顧,費用由買方自理。但如果事故是由賣方引起的,其費用則由賣方負擔。
8.賣方應協助買方人員辦理賣方國家的入出簽證和居留期間的一切手續。
9.賣方不向買方收取培訓費用。
10.賣方應采取必要措施,保證買方人員在賣方國家居留期間的安全。
十四. 貿易中介合同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先生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售方),_________先生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購方),鑒于售方同意出售,購方同意購買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貨物),其合同貨物的質量、性能、數量經雙方確認,并簽署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原產地:_________
4.價格:_________F.O.B_________
5.裝船:第一次裝船應于接到信用證后30天至45天內予以辦理。從第一次裝船,遞增至終了,應在12個月內完成。
6.優惠期限:為了履行合同,若最后一次裝船時發生延遲,售方提出憑證,購方可向售方提供30天的優惠期限。
7.保險:由購方辦理。
8.包裝:用新牛皮紙袋裝,每袋為_________公斤;或用木箱裝,每箱為_________公斤。予以免費包裝。
9. 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5天(公歷日)內購方通過開證行開出以售方為受益人,經確認的,全金額100%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的,可轉讓的,允許分期裝船的信用證,見票即付并出示下列證件:
1)全套售方商業發票
不記名、背書提單
重量檢驗證明。
10.裝船通知:購方至少在裝貨船到達裝貨港的7天前,將裝貨船到達的時間用電傳通知售方。
11.保證金:
1)通知銀行收到購方開具的不可撤銷信用證時,售方必須開具信用證_________%金額的保證金。
2)合同貨物裝船和交貨后,保證金將原數退回給售方。若出于任何原因,本合同規定的第12條除外,發生無法交貨(全部或部分)按數量比例將保證金作為違約予以沒收支付給購方。
3)若由于購方違約或購方不按照本合同第9條規定的時間內,(第12條規定除外)開具以售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必須按保證金相同的金額付給售方。
公道,售方并能予以承兌。通知銀行收到信用證后,通知銀行應給開證銀行提供保證金。
封鎖、沖突、叛亂、罷工、雇主停工、內亂、騷動、政府對進出口的限制、動、嚴重火災或水災或被人們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
交貨或裝船時間可能出現延遲,購方或售方應提出證明予以說明實情。
13.仲裁: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仲裁地點在_________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其法規裁決。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除進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在仲裁進行的同時,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14.貨幣貶值:若美元貨幣發生法定貶值,售方保留按貶值比率對合同價格予以調整的核定權力。
(3)項規定的內容負責,支付予以補償。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認真審閱并遵守其規定的全部條款,在見證人出席下經雙方簽字。
售方(蓋章):_________ 購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五. 貿易中介合同
1.乙方有權向甲方詢問交易進展情況,甲方必須如實告知,不得隱瞞。
2.甲方為乙方提供中介服務過程中,乙方應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協助。
3.甲方根據誠實信用原則為乙方的房地產提供中介服務的,乙方應支付中介服務費或支付甲方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4.甲方根據合同規定條件為乙方找到 出售、 租賃、的房地產后,應及時通知乙方并約定簽署房屋買賣合同的時間,乙方應在約定時間內簽署房屋買賣合同。
5.其它
第五條中介服務費、協辦手續費給付
甲方促成乙方主簽署 買賣、 租賃、合同的,乙方應在 合同簽訂當日、 合同生效之日、 其他、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整作為中介服務費。
甲方促成乙方簽署 買賣、 租賃、合同后,乙方需要甲方代辦房地產 交易過戶、 入住手續并結清有關費用、 租賃登記、 其他、手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作為協辦手續費。
十六. 貿易中介合同
a.除非由經銷商失誤導致的拖延或因為合同中不可能提供的內容,否則制造商應在經銷商訂貨后_________天內將經銷商所訂的全部貨物送至經銷商處。
b.如果經銷商在進口方面履行其職責,制造商就應將經銷商訂購的貨物送到經銷商指定的地點。在發貨期內制造商應負責獲取各種出口所必須的許可證和檢查文件。
c.如果制造商出于某種原因中斷了產品的生產,應立即通知經銷商,然后在中斷以后的一段時間內完成更換已售出的中斷貨物所需的配件和服務。
d.制造商不得將產品售給經銷商以外的任何人或實體用以在現有范圍內銷售、再銷售、租賃、出租同一產品或與制造商產品類似的具有欺騙和混淆性的產品。
e.貨物運達后,制造商不得將其產品銷售給除經銷商以外的任何人或實體用于直接使用。
f.制造商應及時就獲得或收到有關潛在用戶的各種線索、希望等類似信息通報經銷商。
g.制造商可提供給經銷商一份關于產品的零售、租賃、出租的參考價,經銷商不受此價格的約束。
h.制造商還應向經銷商及其人員提供培、技術支持及產品使用、運行、維護修理等方面的援助。
i.制造商應堅持不斷地投入廣告宣傳,以便在其本行業及公眾面前樹立良好的質量信譽和產品形象。
j.如經銷商需要,制造商應給經銷商提供銷售材料和技術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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