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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廢品應急預案(必備十四篇)_危險廢品應急預案

發表時間:2023-11-06

危險廢品應急預案(必備十四篇)。

? 危險廢品應急預案 ?

危險化學品泄漏應急預案流程如下:

1. 制定應急預案:在危化品生產、儲存、運輸、使用等環節,應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明確應對突發事件的具體措施和操作流程。

2. 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危化品生產、儲存、運輸、使用等環節應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體系,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評估和風險評估等。

3. 監測預警:危化品生產、儲存、運輸、使用等環節應建立監測預警系統,對危化品的物理、化學、環境等方面進行監測,及時發現異常情況。

4. 泄漏應急處理:當危化品發生泄漏時,應迅速采取相應的應急處理措施,包括:

- 封鎖泄漏區域,切斷氣源、電源等,防止泄漏物擴散。 - 迅速組織救援,包括疏散人員、封鎖現場、收集泄漏物等。 - 對泄漏物進行分析和處理,針對不同的危化品,采取不同的應急處理措施。 - 及時聯系專業機構進行修復和清理。

5. 安全培訓和教育:危化品生產、儲存、運輸、使用等環節應加強對員工的安全培訓和教育,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6. 定期檢查和評估:危化品生產、儲存、運輸、使用等環節應定期檢查和評估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以上是危化品泄漏應急預案流程的基本要素,具體的流程和要求應根據不同危化品和具體情況進行調整和改進。

? 危險廢品應急預案 ?

一、指導思想

為了防止危險廢物焚燒裝置意外事故的發生,保證車間職工生命、財產安全,并且能夠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有效的控制和處理,減少事故對企業造成的危害和損失。根據本裝置的實際情況,制定“危險廢物焚燒裝置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

二、焚燒裝置基本情況

三維公司危險廢物焚燒站工程設計利用回轉窯焚燒爐高溫熱解焚燒處理化工生產中產生的廢棄物,例如塔釜聚合物、無利用價值的副產品、下腳料以及醫療產生的醫療垃圾,保護人身健康,防止危險廢物對人們生產、生活造成影響。

三、危險廢物概況

1、廢硫酸

來源丁二醇分廠

特性及危害

對皮膚、粘膜等組織有強烈的刺激和腐蝕作用。蒸氣或霧可引起結膜炎、結膜水腫、角膜混濁,以致使命;引起呼吸道刺激,重者發生呼吸困難和肺水腫;高濃度引起喉痙攣或聲門水腫而窒息死亡。口服后引起消化道燒傷以致潰瘍形成;嚴重者可能有為穿孔、腹膜炎。腎、休克等。皮膚灼傷輕者出現紅斑,重者形成潰瘍,愈后癍痕收縮影響功能。濺入眼內可造成灼傷,甚至角膜串聯空、全眼炎以至使命。

慢性影響:牙齒算式癥、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和肺硬化。

遇水大量放熱,可發生沸濺。與易燃物(如苯)和可燃物(如糖、纖維素等)接觸會發生劇烈反應,甚至已經器燃燒。遇電石、高氯酸鹽、雷酸鹽、硝酸鹽、苦味酸鹽、金屬粉末等猛烈反應,發生爆炸或燃燒。有強烈的腐蝕性和吸水性。

處理措施與電石渣中和處理

2、廢醋酸甲酯

來源丁二醇分廠

特性及危害醋酸甲酯相對密度(水=1)0.914,閃點(閉杯℃):-10;爆炸極限:3.1-16%;最小點火能(mj):0.40;最大爆炸壓力(mpa):0.860。其蒸汽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星、高溫、氧化劑有火災危險。空氣中允許最高濃度610mg/m3。

具有麻醉和刺激作用。接觸本品蒸氣引進眼灼痛、流淚、進行性呼吸困難、頭痛、頭暈、心悸、憂郁、中樞神經抵制。由其分解產生的甲醇可引起視力減退、視野縮小和視神經萎縮等。

處理措施高溫焚燒

3、廢甲醛

來源甲醛車間

特性及危害相對密度(水=1)0.82,閃點50℃(37%),爆炸極限7-73%,其蒸汽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易燃燒爆炸,空氣中允許最高濃度3mg/m3。有刺激性氣味,接觸本品可引起眼灼痛、流淚、頭痛、頭暈等危害。

處理措施高溫焚燒

4、廢丁烯醛

來源有機分廠

特性及危害

對眼結膜及上呼吸道粘膜有強烈刺激作用.長期接觸引起慢性鼻炎,神經系統機能障礙.易燃,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高熱、明火或與氧化劑結合,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在空氣中非常易氧化生產氧化物,當受熱或碰撞,甚至輕微摩擦即可發生爆炸.在火場高溫下,能發生聚合防熱,使容器破裂.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明火會引著回燃.

處理措施高溫焚燒

5、丁醇殘渣

來源:丁二醇分廠

數量:約為300l/h

殘渣組分:50-60%丁醇其他為輕組分

危害性:1)對皮膚有一定的刺激性,具有可燃性;

2)泄漏對土壤、水體有害;

處理措施高溫焚燒

6、gbl殘渣

來源:丁二醇分廠

數量:約為30—35l/h

殘渣組分:38%1,4丁二醇其余為重組分

危害性:1)接觸后對眼睛、皮膚有害;吞入、吸入對肺、呼吸道等有害;

2)泄漏對周圍土壤、水源污染;

處理措施高溫焚燒

7、醫療垃圾

來源三維職工醫院

特性及危害職工醫院所產醫療垃圾包含各種病菌,為防止病菌蔓延,必須對其進行處理。

處理措施高溫焚燒

8、廢甲醇

來源:丁二醇分廠

數量:約為150—200l/h

組分:90%甲醇約1%p3oh5—7%乙酸正丙酯約1%甲醛其它為水

危害性:1)易燃易爆液體;

2)對人體中樞神經及視神經、視網膜有麻醉作用;

3)泄漏對環境水體有污染;

處理措施高溫焚燒

四、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職責及分工

1、應急救援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焚燒裝置辦公室

2、應急救援領導組職責:

應急救援領導組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危險廢物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措施。

2.組織訓練危險廢物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和事故重點區域有關單位開展聯防救援工作。

3.對職工進行危險廢物事故應急救援知識的普及和環保教育。

4.檢查督促做好危險廢物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5.會同有關部門監督事故應急救援的設備、器材、物資的管理和使用。

6.組織危險廢物事故應急救援。

7.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提出整改意見并及時將事故匯報、通報。

3、危險廢物事故應急救援成員各自職責和分工:

發生重大事故時,由領導組組長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長不在時,由副組長直接組織指揮實施),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和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

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1.組長:應急救援全過程的總指揮。

2.付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過程中具體指揮工作。

3.成員

負責危險廢物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以防事態擴大,服從組長、副組長統一調配。

五、意外事故防范措施:

意外事故:主要是皮膚接觸、眼睛接觸,誤食,以及發生泄漏及火災;一旦發生意外事故應采取以下措施:

急救措施:

1.吸入:如果大量吸入,立即轉移到新鮮空氣充足的地方。

2.吞食:在醫護人員指導下催吐,不要給意識不清的人吃東西。

3.皮膚接觸:如果接觸,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水沖洗至少15分

4.眼睛接觸:如果眼睛接觸,立即用水沖洗至少15分鐘。

泄漏應急處理:

1.在發生泄漏時,首先熄滅所有明火、隔絕一切火源,防止發生燃燒和爆炸。

2.處理人員需佩戴所要求的防護用品及防毒面具。

3.現場用沙土圍堤,回收物料,避免進入下水道等密閉系統;剩余液體用吸收棉吸附,并將吸收棉回收。

4.不得用水沖洗,防止污染區域擴大。

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一)事故防范措施:

1.現場人員按時巡回檢查,詳細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操作人員每30分鐘做一次巡檢,以便及時發現儲槽、管道及燃燒機泄漏情況。

(二)事故應急預案:

儲槽泄漏

現場人員發現立即熄滅所有明火、隔絕一切火源,防止發生燃燒和爆炸;

操作人員佩戴好防護用品,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或空氣呼吸器;

現場用沙土圍堤,回收物料,避免進入下水道等密閉系統;

用沙土吸收地面物料,清理干凈現場。

不得用水沖洗,防止污染區域擴大。

儲槽著火

現場應熄滅所有明火、隔絕一切火源,立即切斷物料來源,關閉進出口閥,通入氮氣;

立即撥打火警電話通知消防隊;

滅火人員佩戴呼吸器,穿防火服(包括頭盔、上衣、褲子、靴子、手套),滅火劑為干粉、二氧化碳、泡沫等,滅火人員至少3人應從不同的方向滅火;

由于甲醇泄漏而引起的著火,應立即切斷料源。

滅火時嚴禁用水直接澆著火部位,由于甲醇比水輕,用水直接澆在著火的甲醇上,會火星飛濺,并在水面繼續燃燒,一旦流入地溝,會引起其它地方著火。

甲醇著火時,要同時從一個方向向另一個方向滅,一次撲滅中間不能停,若一停止,馬上又會全部著火。

若槽子放空管泄漏著火,則應開大n2滅火

(三)緊急安全疏散

在發生重大化學事故,可能對廠區內外人群安全構成威脅時,必須在領導組統一指揮下,保持安全通道的暢通,對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緊急疏散,并在指定的位置(公司東門)集合,清點上班人員數量。如發生其它泄漏事故,根據當時的風向疏散人員至上風位,如發生爆炸事故,應立即與公司有關部門聯系,引導附近人員撤離到安全地點,撤離后必須對人員數量進行清點。

(四)工程搶險搶修

發生事故后,領導組立即組織人力、物力迅速進行搶險、搶修工作,以最快的速度及時堵漏排險,消滅事故。特殊情況下,可請求外協技術力量支援。

(五)現場醫療救護

1.車間應建立搶救小組,每個職工都應學會心肺復蘇術。一旦發生事故出現傷員,首先要做好自救互救工作。

2.發生化學灼傷,要立即在現場用清水進行足夠時間的沖洗。根據傷者實際情況及時聯系救護車送往醫院進行系統救治。

3.發生其它人身安全事故,根據傷者實際情況及時聯系救護車送往醫院進行系統救治。

(六)社會支援

一旦發生重大化學事故,本單位搶險、搶修力量不足或可能危及周圍安全時,領導組必須立即向上級通報,必要時請求幫助。

公司調度電話

(七)訓練和演習

1.車間從實際出發,針對本單位的危險廢物可能發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模擬演習。

2.把指揮機構和各個救援隊伍訓練成一支思想好、技術精、作風硬地指揮班子和搶救隊伍。一旦發生事故,領導組能正確指揮,各救援隊伍能根據各自任務及時有效地排除險情、控制并消滅事故、搶救傷員,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 危險廢品應急預案 ?

1、目的

為加強項目部化學危險品的運輸,儲存,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增強項目部管轄突發化學危險品事故的應急處理水平和能力,減少因事故發生所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家世界項目部。

3、依據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

3.1于20xx年2月18日發布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3.2于20xx年11月23日發布實施的《化學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4、應急工作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4.1組織領導:會議中心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即為本預案應急領導小組,各級組織的主要行政負責人為組長。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由工程部、技術部、物資部、商務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對項目部化學危險品應急事故處理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并督促項目在事故發生時實施各項應急措施。

4.2職責分工:技術部負責本預案的制定和執行,每年對預案的適宜性進行必要的訓練演習;工程部負責對項目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經理辦公室負責事故發生時信息傳遞和通訊聯系的保持,提供必要的應急交通工具;職工醫院負責事故發生時受傷職工的救治和醫療;項目部負責事故預案的緊急啟動,并保證各項應急措施在事故現場及時有效的落實。

5、應急計劃和準備

5.1技術部根據項目部工作的實際情況,將實際工作中設計幾率最大的化學危險品的種類界定為以下三種: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氣體、有毒和腐蝕性化學品。

5.2技術部根據《環境因素、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控制程序》判定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性質和后果,并以書面形式及時將此信息傳遞給項目部。

5.3項目部應在辦公區域的顯著位置懸掛《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圖中要明顯標注化學危險品的儲存地點,應急用消防等器材的存放位置,以備方便獲取使用,清晰標注事故發生時人員疏散路線。

5.4項目部要指派專人(需要時應持有特種作業上崗證)負責化學危險品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化學品領料制度》。

5.5當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易爆氣體發生燃燒爆炸事故時,項目部應組織應急人員采用干粉滅火器、滅火沙等正確的消滅器材和方法,及時對火點進行撲救,同時做好傷員的救治工作。

5.6當有毒和腐蝕性化學品發生泄漏時,項目部應急人員要及時采取正確急救措施進行處置,并做好現場無關人員的疏散。

5.7事故發生時,項目部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有責任將事故情況,以最方便快捷的方式報告公司及工程部,值班電話:022-xxx。同時根據事故發生的程度及人員受傷情況,xx醫院(電話:xxx),撥打火警電話:119,急救電話:120。

5.8事故得到遏制后,技術部和工程部要及時對事故的原因進行詳細調查,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并對應急預案的實施效果進行評價,提出改進意見。

? 危險廢品應急預案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為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有效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此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國家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精神,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及時處理學校意外事故,力爭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到最抵限度,全力組織恢復正常教學秩序,確保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

二、成立我校危險品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孫亞東

副組長:杜振慶

成員:吳艷秋、周雅平、張鳳、張勇、王曉紅、張仁芳、劉福海、錢立輝、各村小校長

突發安全事故聯系電話:(6590021)。

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應急領導小組的全體成員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各教師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報告制度實行校長一把手負責制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校長報告,經請示后及時向教育、公安、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組織現場人員離開危險區域,救護受傷人員,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報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學校第一責任人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安全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置工作.

4、校內報告程序:事發當事人或目擊者—學校安全事故領導小組成員—校長—縣教育局

5、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其責任.

四、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措施

1、學校危險藥品要求專柜存放,專人管理(實驗老師、村小校長)。

2、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要迅速將師生疏散至安全地帶,及時將情況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小組。

3、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 危險廢品應急預案 ?

由于轄區內使用有毒物品的單位相對較多,特別是劇使用單位,為進一步強化《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的貫徹與落實,充分結合當前職業衛生工作的歸口管理需要和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的特點,突出應急響應程序化,在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流程圖后新增急性職業中毒事件應急響應與處置流程。

考慮到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發生的實際情況,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措施,補充急性中毒的現場救護處置措施、化學品燒傷現場搶救處置措施、氰化物泄漏事故處置措施,更能體現《操作手冊》的完整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時也更具有指導性,可以與轄區內所屬企事業單位的應急預案有很好的銜接作用。

最后還結合開發區現有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危險化學品品種和數量,及構成重大危險源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XX〕142號)文件精神,選取15種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列出其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作為附件供參考。

? 危險廢品應急預案 ?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吳中區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總體要求,結合我區的實際,特制定《吳中區危險品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危險化學品事故,是吳中區境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爆炸火災、中毒、泄漏、遺散事故。

二、《預案》指揮系統

1.設立吳中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生產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擔任,成員由區經貿局、安監局、環保局、公安局、衛生局、交通局(海事處)、質監局、氣象局、民政局、市政公用局、水利局、宣傳部、供電公司等部門領導和相關技術專家組成。

2.指揮部職責: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總體協調和組織指揮;督促檢查各鎮(街道)政府、各職能部門、各從業單位建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發布全區危險化學品事故通報和信息;負責向市政府和市各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危急情況下,負責聯系上級部門,周邊區和駐蘇部隊防化力量的支援。

3.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三、預案啟動

1.報警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或發現人)必須立即向“119”報警,報警內容:報告人身份姓名、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型、狀況、化學品名、企業名稱和對外聯絡員,“119”臺指揮員根據事故性質和狀況可對下列報警臺實施聯運報警。

“119”臺指揮部實施相關聯運報警后,應立即向區政府值班室和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通報接、出警情況。

2.啟動

接警后,有關部門應按三級預案程序進行啟動。

一級: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和環境污染的。啟動企業應急救援預案或消防部隊的應急救援預案,由企業負責人或消防指揮員擔任事故現場指揮。

二級: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人員受傷或有限范圍環境污染的。由所在地鎮政府及相關專業救援部門領導決定啟動本級(專業)救援預案,當地政府負責人或消防指揮員擔任事故現場指揮。

三級: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多人傷亡或嚴重環境污染及有毒物質對公共環境,人群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的。由區政府統一指揮,分管副區長擔任現場指揮。

3.處置程序

(1)各專業救援隊伍接到報告報警后,立即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各相關職能部門做好后續支援準備。

(2)事故單位負責人,應引導各專業救援隊伍進入事故現場,并簡明匯報事故狀況及處置、救援的技術要求和禁忌事項。

(3)現場指揮確定警戒區域和事故處置具體實施方案,并下達事故處置命令。

(4)按照“遵循預案、決策果斷、救人第一、先控后處、降低損失、不留遺患”的原則,對事故進行全面處置。

(5)事故處置結束后由專家組成員和環保部門清理現場,消除廢棄危險化學品及其污染物的危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組織相關部門對事故開展調查處理工作。

四、事故現場管理

1.現場指揮。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為第一時段現場指揮員;消防指揮員出警到位,了解情況后為第二時段現場指揮員;總指揮全面負責搶險救援行動的組織指揮。

2.現場管理。現場指揮員應負責:撤離與搶險救援工作無關的人員至安全區域;搶險救援人員穿戴正確、可靠的個體防護裝備,配戴明顯標志;從事故源點向外依序劃定搶險、危險、安全和相關救援隊伍結集區域,并設置警戒標志。嚴禁與搶險救援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危險區域,保持進出事故現場主干道通暢。

五、應急救援隊伍指揮和管理

1.消防、治安、交警救援隊伍:由區公安分局領導指揮,全面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火災、泄漏、遺散、爆炸等事故的搶險行動;負責人員疏散,現場警戒,道路交通管制和秩序維護。

2.醫療救援隊伍:由區衛生局領導指揮,負責派遺專業醫療救護分隊趕赴事故現場,實施現場搶救傷員;檢查督促搶險人員做好自我防護措施;指導相關醫療單位接收傷員,組織力量開展有針對性地搶救治療工作。

3.環境監測組:由區環境保護局領導指揮,負責派遣環境監測小組趕赴事故現場監測污染情況,提出、指導和督促有關單位落實對污染物的控制,防范措施;向事故發生地鎮(街道)政府通報污染點(區域)監測結論和防護意見,并將監測分析報告和防護意見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對事故現場廢棄危險化學品和受污染環境(物)的處置實施監控。

4.事故善后組:由事故發生地所在鎮(街道)政府主要負責人指揮,負責事故傷亡人員家屬,周邊群眾的安撫和穩定工作。

5.技術咨詢組: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領導負責,組織相關專家對事故現場處置進行技術指導和決策咨詢。

6.氣象信息組:由區氣象局領導負責,提供氣象信息,對事故現場氣象進行監測。

7.新聞發布組:由區宣傳部領導負責,統一組織相關媒體發布事故信息,向社會告知事故和救援簡況及相關區域人們生產、生活應注意的事項。

8.電力組:由區供電公司領導負責,維護電網運行安全,搶修被危險化學品事故毀損的高壓輸變電線路、設施,保障電力供應。

9.水務組:由區水利局領導負責,負責事故發生地水源的供應和調配。

10.后期保障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或企業領導人負責,組織對搶險救援人員的后勤供應。

六、應急救援物資儲備,調用及費用支付

1.各專業救援部門應根據本部門救援的對象、任務,配備必要的救援裝備和充足的救援物資,由本部門實施調用。

2.根據全區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分析情況,區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可指定有關生產、經營企業作為救援物資的應急供應單位,并建立情況信息表;應急救援物資供應單位接到調用通知后,應立即供應救援物資到指定場所。

3.搶險救援過程中所消耗的材料和費用,由事故單位負責支付。國家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七、應急救援隊伍的測練和演習

為提高預案的科學性、系統性、實戰性和有效性,有關職能部門企業應對專業救援隊伍和預案經常組織訓練、演練。

1.公安部隊按訓練計劃組織訓練和演練。

2.從業單位應按本企業《預案》每年至少組織1-2次演練。

3.指揮部每年可安排1-2次實戰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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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進一步增強應對和防范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和事故災難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17號令)、《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區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包括:危險化學品在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廢棄等過程中,發生的火災、爆炸、泄漏、環境污染等,造成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和社會安全的事故災難。

1.3工作原則

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區政府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進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救援指揮部

成立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救援指揮部),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由區政府區長任總指揮,發生一般事故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總指揮,區人武部、安監局、公安分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總指揮。主要職責:對發生在x區境內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協調,統一指揮;宣布啟動本預案和結束應急狀態;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審定批準現場救援方案;擴大應急時,請示區政府啟動《x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市政府啟動《x市危險化學品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2.2辦公室及成員單位

區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委會辦公室),作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綜合協調機構,承擔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擔任。主要職責: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監督檢查鎮(街道)以及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組織危化品應急救援摸擬演習;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處理;執行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和指示。

指揮部成員單位由區監察局、人武部、應急辦、宣傳統戰部、經發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城建局、環保分局、社會事業局、農林局、安監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交巡警大隊、交通分局、質監分局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

(1)監察局:負責對應急救援職能部門和應急救援人員履行職責情況的行政監察。

(2)人武部:負責協調駐區隊伍和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參加應急救援工作,配合消防大隊進行事故現場傷亡人員的搜救及中心危險區域的警戒工作;發生大面積毒物泄漏事故時,配合公安分局和事發地政府做好危險區域人員的`疏散。

(3)應急辦: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綜合協調工作;向上級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傳達和落實上級的指令和命令。

(4)宣傳統戰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情況的宣傳報道,做好涉外人員的安撫處置工作。

(5)經發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器材和物資的調配。

(6)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救援物資及生活用品的發放,做好傷員的安撫工作。

(7)財政局:負責應急救援經費保障。

(8)城建局:負責提供建筑及地下管網平面布置圖和技術咨詢,組織工程機械參加搶險行動。

(9)環保分局:負責做好事故現場環境應急監測和監察;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提出警告及控制措施建議;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資對環境產生的污染。

(10)社會事業局:負責組織現場受傷人員救護和衛生防疫工作,確定救護定點醫院;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調配事故現場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救護車輛,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統計上報傷亡人員情況;超出區屬醫院救治能力時,負責與上級醫療機構、紅十字會、血站協調聯系。

(11)農林局:負責河道截流工作,防止有害物質擴散污染附近水域;組織捕撈、獵殺和處理受有毒物質污染的漁、禽、畜。

(12)安監局:召集有關專家對應急救援及現場處置進行專業技術指導;協調各成員單位完成搶險救援任務;負責事故調查處理。

(13)公安分局:負責事故現場及周邊人員的疏散和現場警戒,保護事故現場,參與事故調查處理;維護社會治安,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14)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組織傷員的搜救;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有關人員、車輛、裝備的洗消工作。

(15)交巡警大隊: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開避救援“綠色通道”,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16)交通分局:負責指定搶險運輸單位和應急救援特種車輛的調度,組織事故現場物資和疏散人員的安全運輸。

(17)質監分局:負責事故現場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處置。

2.3現場救援指揮部

現場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由區應急救援指揮部委派,負責事故現場救援工作,根據救援需要設立若干救援專業組,審定實施事故現場救援方案,指揮調度現場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應急指揮部上報事故現場救援進展情況。

救援專業組在區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救援行動,其主要職責:

(1)綜合協調組:由區應急辦負責,接到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后,通知區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和區委、區政府相關領導報告事故情況,傳達上級部門和區委、區政府領導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

(2)安全保衛組:由區公安分局負責,組織治安、交通警察等警力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管制,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必需時,應會同事故發生地政府、當地村委和防化分隊研究疏散方案,及時組織當地群眾疏散。

(3)搶險救援組:由區公安分局負責,組織消防、工程搶險等專業搶險隊伍,對傷亡人員進行搜救,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洗消,并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區環保分局負責組織環境應急監測和監察,及時了解污染狀況,會同專家組提出處置建議。在可能發生對事故所在地附近水域產生嚴重污染并向下游擴散時,區農林局負責組織力量進行河道截流等工作。區城建局負責提供地下管網平面布置圖和技術咨詢。區交通分局負責應急救援特種車輛的調度。區質監分局負責壓力容器、特種設備等可能發生風險時的預測,并提供技術保障。事故發生地政府在接到事故報告后,須立即組織就近救援,當地派出所、衛生部門等救護力量應實施前期人員救援。

(4)緊急疏散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當地村委配合,在發生大面積毒物泄漏或因火災、爆炸事故可能引起毒物泄漏時,對可能波及的相關人員及附近居民進行緊急疏散,并妥善安置。

(5)防化分隊:由區人武部負責,配合區消防大隊進行事故現場傷亡人員的搜救及中心危險區域的警戒工作;發生大面積毒物泄漏事故時,配合區公安分局和當地政府做好危險區域人員的疏散工作。

(6)醫療救護組:由區社會事業局負責,應遵循快速、高效的原則,組織就近醫療單位以最快時間趕赴事故現場,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發生群死群傷或集體中毒事故時,負責救護力量的組織和急救藥品的調撥、供應。

(7)后勤保障組:由區應急辦、經發局、財政局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和有關部門配合,組織協調搶救物資及裝備的供應、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經費的保障等工作。

(8)事故調查組:由區安監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取證,對所轄事故進行調查處理;當需要時,配合上級調查組開展對較大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9)專家技術組:由區安監局負責,組織有關專家對應急救援及現場處置進行專業技術指導;對事故原因進行技術分析。

(10)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單位所在地政府或主管部門負責,也可由區應急救援指揮部責成有關部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處理疏散群眾及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在事故得到控制后,區環保分局負責提出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可能對環境產生污染的善后處置建議,參與調查重大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11)宣傳報道組:由區委宣傳統戰部負責,對外發布信息,接待新聞媒體記者,使外界及時了解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后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應急處置

3.1信息報告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或向110(119)、地方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報告,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主要危害物質及危害源、事故性質、波及范圍、發展趨勢、次生衍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接到信息報告后,迅速調集力量,對事故的性質和危害程度進行分析,根據現場情況,判斷并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方案,各成員單位按響應等級迅速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3.2分級標準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和一般事故(Ⅳ級)。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和事發地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特別重大事故(Ⅰ級):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過程中發生的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地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等。

重大事故(Ⅱ級):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地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等。

較大事故(Ⅲ級):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地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一般事故(Ⅳ級):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地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3.3應急響應

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后,區應急救援指揮部迅速組織成員單位進行會商,根據事故的性質、種類作出應急響應(應急響應方案見附件)。

3.4信息發布

區委宣傳統戰部、區黨政辦

公室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新聞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并發布,組織媒體報道。

3.5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向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提出結束的報告,經區政府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3.6后期處理

(1)善后處置。區政府相關部門會同事故發生地政府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疏散人員回遷、災后重建、污染消除、生態恢復等。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安定,盡快恢復生產生活。

(2)事故調查。區安監局會同相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事故展開調查。

(3)保險。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和合同對參加保險的企業或人員及時開展各項保險理賠工作。

(4)總結評估。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形成書面報告報送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相關部門要研究吸取事故應急救援的經驗與教訓,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有針對性地完善和補充。

四、應急保障

4.1通信和信息保障

區政府開通24小時值班電話和自動傳真,有關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開通專線電話,確保通信暢通。

4.2應急救援隊伍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應急隊伍保障的,由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交巡警大隊、人武部防化分隊和城建工程施工單位組成。必要時,報請區政府,協調駐區隊伍參與和支援危險化學品事故搶險救援工作。

4.3救援裝備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救援裝備保障的,由區城建局、人武部、消防大隊負責保障。事發地政府應在現場指揮部的指揮下,協調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保障。

4.4交通運輸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交通運輸及管制的,由交通分局、交巡警大隊提供保障。

4.5醫療衛生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醫療衛生保障的,由區社會事業局組織具有相應能力的醫療救治單位保障。

4.6治安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到治安秩序保障的,由公安部門及相關派出所保障。

4.7物資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物資需求保障的,由區經發局、城建局、衛生局等部門保障。

4.8經費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所需經費的,由區財政局按照《x區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執行。

4.9社會動員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到社會動員的,由各鎮、街道負責保障。

4.10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到緊急避難場所保障的,由區人防辦和各鎮、街道負責保障。

? 危險廢品應急預案 ?

一、指導思想

為了防止危險廢物意外事故的發生,保證職工生命、財產安全,并且能夠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有效的控制和處理,減少事故對企業造成的危害和損失。結合本礦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危險廢物概況及貯存情況:

根據固體廢物不同的產生工序,對全礦主要工藝生產中產生的廢物進行調查了解和摸底,主要控制對象為車間設備潤滑檢修產生的廢礦物油;水電車間變電所廢舊鉛蓄電池;質計部化驗室日常實驗分析中產生的廢棄酸堿液。

1、廢礦物油

危廢代碼為hw08,主要來源有廢機油、原油、液壓油、真空泵油、柴油、汽油、重油、煤油、熱處理油、潤滑油(脂)、冷卻油、變壓油等。

露采車間已設置了專門的儲存庫房和容器定點存放,定人管理、危險警示標牌規范懸掛,廢油的設備二次利用率也較高;選礦車間將稀油站更換下來的廢油經過簡單過濾再次用于減速機的潤滑,其他小型車間也做到了專庫儲存,定置管理,其產生量較小。

2、廢舊鉛蓄電池

危廢代碼為hw31,主要來源鉛蓄電池極板。

水電車間設備更新改造已完成,近期無鉛蓄電池產生,今后設備檢修后蓄電池更換下來后按照危險廢物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進行儲存和處置。

3、廢棄酸堿液

廢酸危廢代碼為hw34,廢堿危廢代碼為hw35,化學分析和測試中產生,廢酸類是廢硫酸、硝酸、鹽酸、溴酸等;廢堿主要是少量的氫氧化鈉。

在礦樣的分析過程中和清洗燒杯試管、滴定管等測試儀器過程中產生小量的廢酸液或廢堿液。化驗室已設置了容積約為20方的防滲地下水池,專門進行收集,待達到一定量后再交危廢處置單位統一處置。

三、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職責及分工

突發危險廢物污染事件發生后,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納入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統一管理,同時針對性的制定危險廢物事故應急救援分項預案體系。

1、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環保管理員

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礦安全環保部

2、應急救援領導組職責:

a.貫徹執行有關危險廢物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措施。

b.組織訓練危險廢物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和對事故重點區域有關單位開展聯防救援工作。

c.對職工進行危險廢物事故應急救援知識的普及和環保教育。

d.檢查督促做好危險廢物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e.會同有關部門監督事故應急救援的設備、器材、物資的管理和使用。

f.組織危險廢物事故應急救援。

g.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提出整改意見并及時將事故匯報、通報。

3、危險廢物事故應急救援成員各自職責和分工:

發生重大事故時,由領導小組組長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長不在時,由副組長直接組織指揮實施);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和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a.組長:應急救援全過程的總指揮。

b.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過程中具體指揮工作。

c.成員:負責危險廢物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以防事態擴大,服從組長、副組長統一指揮和調配。

四、意外事故防范措施:

意外事故:主要是皮膚接觸、眼睛接觸,誤食,以及發生泄漏及火災;一旦發生意外事故應采取以下措施:

1.急救措施:

a.吸入:如果大量吸入,立即轉移到新鮮空氣充足的地方。

b.吞食:在醫護人員指導下催吐,不要給意識不清的人吃東西。

c.皮膚接觸:如果接觸,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

d.眼睛接觸:如果眼睛接觸,立即用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

2.泄漏應急處理:

a.在發生廢油泄漏時,首先熄滅所有明火、隔絕一切火源,防止發生燃燒和爆炸。

b.處理人員需佩戴所要求的防護用品及防毒面具。

c.廢油泄露現場用沙土圍堤,回收物料,避免進入下水道等密閉系統;剩余液體用吸收棉吸附,并將吸收棉回收;廢酸或者廢堿液泄露必須先行阻隔,采取化學中和法處理,經檢測并達標后方能外排。

d.含鉛廢物一旦污染水體,要及時通報當地環保部門,并立即對受污染區域進行警戒和隔離。迅速把含鉛廢物清理,消除污染源。

e.危險廢物流散到地面,不得簡單用水沖洗,防止污染區域擴大。

f.一旦危險廢物泄露造成失控,企業立即啟動外部應急響應,和上級公司和當地政府迅速聯絡,尋求外部援助。

2.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①事故防范措施:

a.現場人員按時巡回檢查,詳細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b.倉庫管理每4小時做一次巡檢,以便及時發現固體廢物泄漏和防潮防火防爆情況。

②事故應急預案:

a.固廢泄漏 。

倉管和現場人員人員一旦發現固廢泄漏,立即熄滅所有明火、隔絕一切火源,防止發生燃燒和爆炸;

操作人員佩戴好防護用品,必須佩戴防塵口罩或空氣呼吸器;

立即對現場進行清理,避免進入下水道等密閉系統;

用沙土吸收地面物料,清理干凈現場。

不得用水沖洗,防止污染區域擴大。

b.庫房著火

現場應熄滅所有明火、隔絕一切火源,立即切斷物料來源,關閉進出口閥,通入氮氣;

立即撥打火警電話通知消防隊;

滅火人員佩戴呼吸器,穿防火服(包括頭盔、上衣、褲子、靴子、手套),滅火劑為干粉、二氧化碳等,滅火人員至少3人應從不同的方向滅火.

③ 緊急安全疏散

在發生重大化學事故,可能對廠區內外人群安全構成威脅時,必須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保持安全通道的暢通,對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緊急疏散,并在指定的位置集合,清點上班人員數量。如發生其它泄漏事故,根據當時的風向疏散人員至上風位,如發生爆炸事故,應立即與公司有關部門聯系,引導附近人員撤離到安全地點,撤離后必須對人員數量進行清點。

④工程搶險搶修

發生事故后,領導小組立即組織人力、物力迅速進行搶險、搶修工作,以最快的速度及時堵漏排險,消除事故。特殊情況下,可請求外部技術力量支援。

⑤現場醫療救護

a.礦已建立應急搶救小組,每個職工都應學會心肺復蘇術。一旦發生事故出現傷員,首先做好自救互救工作。

b.發生化學灼傷,要立即在現場用清水進行足夠時間的沖洗。根據傷者實際情況及時聯系救護車送往醫院進行系統救治。

c.發生其它人身安全事故,根據傷者實際情況及時聯系救護車送往醫院進行系統救治。

⑥社會支援

一旦發生重大化學事故,本單位搶險、搶修力量不足或可能危及周圍安全時,領導組必須立即向上級通報,必要時請求幫助。

礦調度電話

⑦訓練和演習

a.露采、選礦車間等主要車間要從實際出發,針對本單位的危險廢物可能發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模擬演習。

b.把指揮機構和各個救援隊伍訓練成一支思想好、技術精、作風硬的指揮班子和搶救隊伍。一旦發生事故,領導小組能正確指揮,各救援隊伍能根據各自任務及時有效地排除險情、控制并消除事故、搶救傷員等應急救援工作。

二O一二年十一月

? 危險廢品應急預案 ?

近年來,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較為頻繁,而且一旦發生事故,影響往往都很惡劣。因此,從業人員懂得發生事故時的應急處理措施就顯得尤為重要。筆者在化工領域工作多年,在工作中積累了一些比較實用的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理的方法,供相關單位參考。

一、爆炸品

(一)滅火方法

用水冷卻達到滅火目的,但不能采取窒息法或隔離法。禁止使用砂土覆蓋燃燒的爆炸品,否則會由燃燒轉為爆炸。撲救有毒性的爆炸品火災時,滅火人員應佩戴防毒面具。

(二)撒漏處理

對爆炸物品撒漏物,應及時用水濕潤,再撒以鋸末或棉絮等松軟物品收集后,保持相當濕度,報請消防人員處理,絕對不允許將收集的撒漏物重新裝入原包裝內。

二、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一) 滅火方法

將未著火的氣瓶迅速移至安全處;對已著火的氣瓶使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火勢不大時,可用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等滅火器撲救。

(二) 撒漏處理

運輸中發現氣瓶漏氣時,特別是有毒氣體,應迅速將氣瓶移至安全處,并根據氣體性質做好相應的防護,人站在上風處,將閥門旋緊。大部分有毒氣體能溶解于水,緊急情況時,可用浸過清水的毛巾捂住口鼻進行操作,若不能制止,可將氣瓶推入水中,并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處理。

三、易燃液體

(一) 滅火方法

消滅易燃液體火災的最有效方法是采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等滅火器撲救。

(二) 撒漏處理

及時用砂土或松軟材料覆蓋吸附后,集中至空曠安全處處理。覆蓋時,要注意防止液體流入下水道、河道等地方,以防污染環境。

四、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一) 滅火方法

根據易燃固體的不同性質,可用水、砂土、泡沫、二氧化碳、干粉滅火劑來滅火,但必須注意:遇水反應的易燃固體不得用水撲救,如鋁粉、鈦粉等金屬粉末應用干燥的砂土、干粉滅火器進行撲救;有爆炸危險的易燃固體如硝基化合物禁用砂土壓蓋;遇水或酸產生劇毒氣體的易燃固體,如磷的化合物和硝基化合物(包括硝化棉)、氮化合物、硫磺等,燃燒時產生有毒和刺激性氣體,嚴禁用硝堿、泡沫滅火劑撲救,撲救時必須注意戴好防毒面具;赤磷在高溫下會轉化為黃磷,變成自燃物品,處理時應謹慎。

撲滅自燃物品火災時也要注意:此類物品滅火時,一般可用干粉、砂土(干燥時有爆炸危險的自燃物品除外)和二氧化碳滅火劑滅火。與水能發生反應的物品如三乙基鋁、鋁鐵溶劑等禁用水撲救;黃磷被水撲滅后只是暫時熄滅,殘留黃磷待水分揮發后又會自燃,所以現場應有專人密切觀察,同時撲救時應穿防護服,戴防毒面具。

撲滅遇濕易燃物品時也應注意:此類物品發生火災時,應迅速將未燃物品從火場撤離或與燃燒物進行有效隔離,用干砂、干粉進行撲救;與酸或氧化劑等反應的物質,禁用酸堿和泡沫滅火劑撲救;活潑金屬禁用二氧化碳滅火器進行撲救,應用蘇打、食鹽、氮或石墨粉來撲救;鋰的火災只能用石墨粉來撲救。

(二) 撒漏處理

上述三類貨物撒漏時,可以收集起來另行包裝。收集的殘留物不能任意排放、拋棄。對與水反應的撒漏物處理時不能用水,但清掃后的現場可以用大量水沖刷清洗。

五、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一) 滅火方法

有機過氧化物、金屬過氧化物只能用砂土、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劑撲救;撲救時應佩戴防毒面具。

(二) 撒漏處理

在裝卸過程中,由于包裝不良或操作不當,造成氧化劑撒漏時,應輕輕掃起,另行包裝,但不得同車發運,須留在安全地方,對撒漏的少量氧化劑或殘留物應清掃干凈。

六、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一) 滅火方法

撲滅毒害品及感染性物品火災時應注意:氰化物發生火災時,不得用酸堿滅火器撲救,可用水及砂土撲救;滅火人員撲滅毒害品的火災時應根據其性質采取相應的滅火方法。撲救時盡可能站在上風方向,并戴好防毒面具。

(二)撒漏處理

固體毒害品及感染性物品,可在掃集后裝入容器中;液體毒害品及感染性物品應用棉絮、鋸末等松軟物浸潤,吸附后收集,盛入容器中。

七、腐蝕品

(一) 滅火方法 無機腐蝕品或有機腐蝕品直接燃燒時,除具有與水反應特性的物質外,一般可用大量的水撲救。但宜用霧狀水,不能用高壓水柱直接噴射物品,以免飛濺的水珠帶上腐蝕品灼傷滅火人員。

(二) 撒漏處理 液體腐蝕品應用干砂、干土覆蓋吸收,掃干凈后,再用水洗刷。大量溢出時可用稀酸或稀堿中和。中和時,要防止發生劇烈反應。用水洗刷撒漏現場時,只能緩慢地澆洗或用霧狀水噴淋,以防水珠飛濺傷人。

? 危險廢品應急預案 ?

現代安全管理側重于風險管理和應急管理,風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是應急預案編制的前提。在充分考慮我國化工園區發展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開展化工園區安全風險評估的必要性、如何開展化工園區的區域安全風險評估、化工園區安全建設與管理的基本要求的基礎上,結合開發區現有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實際情況,從危險化學品物性、生產與使用、儲存與運輸等方面對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并提出可能產生的次生、衍生災害。同時從個人風險與社會風險值的角度描述風險程度,進一步完善風險分析部分的內容。

? 危險廢品應急預案 ?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連云港港口危險貨物事故的發生,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災害,提高事故處置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連云港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是連云港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納入連云港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適用于連云港港口區域內危險貨物事故的應急救援,主要包括危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火災、爆炸、中毒事故、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大型港口機械設備事故、大型船舶海損等事故的應急救援。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連云港港口危險貨物事故應急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港口應急指揮中心)是連云港市應急指揮中心的分支機構,負責領導應急處置港口危險貨物事故工作。港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以下簡稱港口應急辦)為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港口管理局。

2.1港口應急指揮中心

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市長擔任。

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秘書長,市港口管理局負責人擔任。

2.2港口應急指揮中心人員職責

2.2.1總指揮職責:

(1)審核批準應急救援預案;

(2)定期召開指揮部成員單位例會,組織預案的演練;

(3)決定啟動本預案;

(4)審核重大險情及救援進展等情況報告;

(5)親自或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指揮;

(6)發布警戒和疏散命令。

2.2.2 副總指揮職責:

(1)在總指揮領導下具體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2)向總指揮匯報救援進展情況;

(3)組織編制、修改本預案;

(4)完成總指揮交辦的其它事項。

2.3港口應急辦

辦公室主任:市港口管理局分管局長。

副主任:市港口管理局安全技術處處長。

主要職責:負責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做好綜合協調、聯絡組織等工作。

2.4應急響應現場指揮部

現場指揮長:市政府分管秘書長。

現場副指揮長:市港口管理局分管局長。

主要職責:負責事發現場指揮工作,副指揮長協助指揮長工作。

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能:統一指揮協調重特大事故災害應急工作,分析重特大事故發展趨勢,組織緊急救援,及時向市應急指揮中心上報事故災情,傳達落實上級指示,必要時提出跨市特別管制措施以及干線交通管制等建議。

2.5應急小組職責

現場指揮部下設若干應急小組,其成員及職責分別如下:

2.5.1綜合協調組:由市港口管理局牽頭,市有關部門、事發地政府組成,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現場應急救援的人員、交通、通訊和裝備等救援資源調配,調查分析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2.5.2搶險救助組:由市港口管理局牽頭,市公安局、交通局、安監局、消防支隊、環保局、氣象局、事發地政府及事故應急救援專家、事故發生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是查明事故性質、影響范圍及可能后果,制定搶險救援方案;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疏散事故人員和物資,開展相關救援工作。

2.5.3安全保衛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武警支隊及事故發生單位組成,負責現場警戒保衛,維護治安和交通秩序。

2.5.4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局牽頭,市衛生防疫部門和事發地政府組成,負責組織緊急醫療救護隊伍,開展醫療救護工作。

2.5.5后勤保障組:由市港口管理局牽頭,市發改委、經貿委、財政局、公安局、交通局、通訊單位、供電公司、鐵路運輸部門等單位組成,負責組織應急救援所需的物資及裝備,組織搶修電力、通訊設施,保證應急救援通訊暢通,提供后勤保障。

2.5.6次生災害源防治組:由市環保局牽頭,市公安局、建設局、水利局、氣象局、供電公司等部門組成,負責對易發生次生災害的區域和設施采取緊急處置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確定需要疏散人群的范圍,并負責組織實施疏散工作。

2.5.7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港口管理局、安監局和新聞媒體組成,負責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宣傳報道,發布事故信息,回答有關詢問。

2.5.8善后工作組:由事發地政府牽頭,市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保險公司和事故發生單位組成,負責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各級監控點定期逐級上報監控信息,遇有異常情況立即上報港口應急辦。港口應急辦負責分析研究,提出預測意見,并報告市應急指揮中心。

3.2預警預防

港口應急辦負責迅速分析判斷應急級別,提出處置建議,報港口應急指揮中心。

3.3應急等級及權限

3.3.1 連云港港口危險貨物事故應急等級分為四級:

(1)Ⅰ級(特別重大,紅色)應急,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00人以上中毒(重傷)、需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和影響的事故。

(2)Ⅱ級(重大,橙色)應急,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至1億元的事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需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事故或對社會穩定、經濟建設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故。

(3)Ⅲ級(較大,黃色)應急,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至5000萬元、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需緊急轉移安置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安全事故。

(4)Ⅳ級(一般,藍色)應急,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至1000萬元或需緊急轉移安置1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安全事故。

3.3.2應急權限

市應急指揮中心負責處置Ⅰ級、Ⅱ級事故。港口應急指揮中心負責處置Ⅲ級事故。事故發生單位負責在港口應急指揮中心指導下處置IV級事故。

4應急響應和處置

4.1 先期應急處置

事故發生單位要及時開展應急自救并通報相鄰單位。港口應急指揮中心迅速采取處置措施,全力控制現場事態,減少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4.2現場緊急處置

現場指揮部對事故危害初始評估,統一指揮協調應急工作。

(1)綜合協調組負責綜合協調、聯絡組織、調查取證等工作。

(2)安全保衛組負責封鎖事故現場,嚴禁一切無關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危險區域,開辟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

(3)搶險救助組負責探測危險物質及控制危險源,迅速展開必要的技術檢驗、檢測工作,制定搶險救援技術方案,采取特定安全技術措施,有效控制事故擴大,減少事故危害和影響。

(4)后勤保障組負責建立現場工作區域,設立現場搶險救援的危險區域、緩沖區域、安全區域和人員疏散區,做好應急處置后勤保障工作。

(5)醫療救護組負責搶救受害人員,迅速做好傷員搶救及安全轉移工作,努力減少人員傷亡。

(6)次生災害源防治組負責做好事故現場清理工作,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清洗、化學中和等措施進行事故后處理,減少次生災害。

(7)宣傳報道組負責管理、協調和指導新聞媒體報道工作。

(8)善后工作組負責做好事故善后處理、社會穩定工作。

4.3 應急結束

具備下列條件時,市或港口應急指揮中心宣布解除災情、終止應急狀態:死亡和失蹤人員已經查清、事故危害基本得以控制、次生事故因素基本消除、受傷人員基本得到救治或緊急疏散人員基本恢復正常生活秩序。

5保障措施

5.1應急隊伍保障

事故單位和公安、消防部門是港口危險貨物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主要力量和先期處置隊伍。港口應急指揮中心加強對各聯動單位應急救援力量的組織協調和指導,保障應急工作有效進行。

5.2財力保障

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市財政部門及港口相關單位負責港口危險貨物事故處置工作所需的經費,保證及時足額到位,并對經費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港口危險貨物儲存、運輸使用單位應做好事故應急演練和救援的必要資金準備。

5.3裝備物資保障

港口應急指揮中心指導、協調各應急成員單位做好救援器材的儲備、管理、調配等工作。

5.4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局、港口集團做好醫療救護隊伍建設,充分保障應急醫療搶救的需要。鼓勵市紅十字會等群眾性救援組織和志愿者積極配合開展衛生救護工作。

5.5交通運輸保障

市交通管理部門負責緊急處置交通保障的組織與實施。公安部門根據需要實施道路交通管制。海事部門負責水域緊急交通管制。相關縣、區政府協助做好緊急交通保障工作。

5.6治安維護

公安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治安維護。事故發生地政府積極支持和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治安秩序。

5.7人員防護

搶險救助組做好搶險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事發地政府配合做好群眾疏散防護工作。

5.8通訊保障

市各通訊單位負責現場通訊應急保障工作。

5.9社會力量動員保障

事發地政府負責做好群眾動員工作。

5.10技術儲備與保障

港口應急指揮中心負責港口應急技術儲備與保障工作。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善后工作組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安撫、撫恤、理賠、補償工作,盡快恢復受影響群眾的正常生產、生活。

6.2調查分析與總結建議

綜合協調組負責做好調查分析和應急總結工作。

7教育、演習和監督管理

7.1演習、演練

港口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做好港口重特大事故應急演練、演習工作。

7.2宣傳和培訓

港口應急辦負責做好港口應急宣傳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搶險救援培訓,提高應急救援隊伍的綜合素質。

7.3責任與獎懲

港口應急辦負責研究提出獎懲意見,報市應急指揮中心審核。

8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市港口管理局負責解釋,并根據需要做好修訂完善工作,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 危險廢品應急預案 ?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是指在化學品生產、儲存、加工、運輸和使用等環節中,一旦發生事故,相關單位和個人按照預先制定的應急預案,采取科學有效的應急措施,及時迅速地控制事故,減輕損失。



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對環境和人體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因此,建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是非常重要的。預案需要全面地考慮當地的情況,進行科學規劃,充分協調各方面資源,制定出詳細且實用的應急措施。



在應急預案制定過程中,需要對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特點、危害程度、應急措施等進行詳細的研究,以確保應急預案的準確性和針對性。另外,應定期對預案進行評估修改,以確保其與時俱進。



應急預案中需明確的內容包括:應急組織機構、應急指揮系統、應急通訊系統、應急物資設備和資源、應急預案執行程序、安全防范措施等。



應急組織機構應由專業化的應急服務機構或科技服務機構承擔,負責制定、實施、檢測和評估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應急指揮系統應由領導機構、應急指揮中心、聯絡組和現場指揮組成,指揮系統要具備協調性、快速性、權威性和準確性。



應急通訊系統應包括指揮調度通訊,信息傳遞和資源調配通信和現場信息收集和傳遞三個部分,其中信息傳遞和資源調配通信應由應急物資設備和資源的管理機構或調配專家負責,現場信息收集和傳遞應由現場指揮員和聯絡員負責。



應急物資設備和資源應包括常備物資、專用物資和可調配的應急資源,這些物資和資源的準備要由各生產企業和消防機構負責,保證在化學品事故中足夠的應急供應。



應急預案的執行程序包括撥打急救電話,及時疏散周圍的人員,采用救援團隊清理事故現場和承擔相關責任等步驟。



安全防范措施方面,需要對危險化學品進行科學及時的儲存、運輸、加工和使用,并在事故發生前加強安全培訓,提高人員安全意識。



總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的建立對防范化學品事故具有重要的意義。我們需要進一步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完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響應能力,為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駕護航。

? 危險廢品應急預案 ?



在工業化發展的同時,危險化學品的使用也越來越廣泛。這些化學品的使用有助于人類的生產和生活,但同時也會帶來不可避免的安全隱患。化學品事故一旦發生,不僅會對人員和環境帶來直接的危害,還會對社會和企業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因此,建立科學、系統的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對于防范和控制化學品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 我國危險化學品事故形勢



我國在化學品行業的快速發展中,危險化學品的數量也在不斷上升。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統計數據,我國2019年全國有2597起危險化學品事故,其中死亡人數為198人,直接經濟損失為16.9億元。



2.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的意義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是防范和控制化學品事故的重要手段。合理有效的應急預案能夠提高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對能力,減少人員和資產的損失,保障社會的安全穩定。因此,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對于企業和社會具有重要的意義。



3.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的結構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應覆蓋以下幾個方面:



3.1 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點和危險等級



應急預案需系統分析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點和危險等級,以應對不同種類的化學品事故和不同危害程度的事故。



3.2 應急預警系統



應急預警系統可以及時發現和預警可能的化學品事故風險,并及時采取措施避免或減輕危害。



3.3 應急疏散計劃



應急疏散計劃是為確保人員安全而制定的一套詳細的行動方案,包括人員疏散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等。



3.4 應急處置措施



應急處置措施包括如何處理泄漏和火災事故、如何防止污染擴散以及處理事故后需采取的后續工作等。



3.5 應急救援資源



應急救援資源包括人員、物資和設備等。應急預案需要明確調用相關資源的程序和職責。



4.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的建設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需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進行建立。制訂應急預案的過程中需要考慮應急組織、救援人員和責任部門等因素,以保證應急預案的廣泛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時,需要定期進行演練和修訂,以保證應急預案的有效性。



5. 結論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的建設是一項長期而復雜的工作,需要全社會的重視和參與。只有通過制定系統科學、可行性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才能夠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推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向著更高水平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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