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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職工勞動合同(經典14篇)

發表時間:2020-07-21

廣東省職工勞動合同(經典14篇)。

◆ 廣東省職工勞動合同 ◆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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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使用說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 廣東省職工勞動合同 ◆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省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會保險的權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實行醫療期制度。醫療期期限及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保險和福利待遇事項約定如下:

◆ 廣東省職工勞動合同 ◆

廣東省勞動協議合同標準版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生效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三、勞動報酬

每天工作12小時,上四天白班休息兩天,上四天夜班休息兩天。第一個月為實習,工資1600元,轉正后,月工資2500~3000元。多勞多得。

四、勞動紀律

乙方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怠工,有事請假要經老板同意,無故遲到一次罰款10元,無故曠工一天,罰款100元。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得抵觸老板安排的任何工作。每天下班后搞好自己工作臺衛生。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五、其他

乙方簽合同時交押金1000元,三個月后全部退還。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廣東省勞動協議合同標準版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承接甲方臨時用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本協議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為期_________日/月。

一、工作內容

乙方負責組織工人從事甲方安排的各項生產勞動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1.乙方的工作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進行安排和調整。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安排工人盡職盡責做好工作。

2.乙方應嚴格管理自己的員工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

3.乙方全體員工需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4.對于因乙方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或其員工承擔賠償責任。

三、勞動報酬

甲乙雙方約定,按實際出勤人數計算人工工資,工資為(男工:_________元/人/日,女工_________元/人/日),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如有薪資調整或變化,則調整后按新標準執行。由于乙方為非全日制用工,因此在甲方工作期間,只享受本協議中約定的福利和待遇,甲方內部文件中涉及的員工其他福利或待遇均不適用于乙方。

四、協議的解除與終止

1.在本協議期限內,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前五個工作日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解除本協議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2.甲方因乙方違紀,可隨時與乙方解除本協議。此時,不需按上款規定提前通知乙方。

3.甲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或勞動報酬時,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協議不受提前通知的限制。

4.本協議到期或過期,如雙方未續簽,自行終止本協議,不需提前通知。

5.甲乙雙方無論因何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協議,乙方均應立即辦理工作交接、歸還甲方財、物等手續后方能離開,否則,甲方不予結算乙方工資。

五、其他

1.乙方的人事檔案仍由原單位管理,甲方不負責處理與乙方人事檔案有關的任何事宜。

2.因甲乙雙方之間建立的關系是臨時性勞務關系,因此甲方不承擔乙方員工任何社會保險繳納義務。

3.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書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廣東省勞動協議合同標準版3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則,根據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結合本合同范圍的具體內容,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勞動合同書。

一、合同期

本合同起止日期:(公歷)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電工普工其他崗位上工作。主要從事等工作。

2.乙方的工作地點為公司各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

1、甲方實行每日8小時工作制,(除特殊工作任務外)。

2、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班費為80元/4小時。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乙方履行的崗位職責、工作業績、技術水平、日常表現,經綜合考核,由公司辦公會議評定日工資標準、預發工資標準、其它補助費及獎金。

2、公司辦公會議評定乙方的日工資標準:電工為140元/天,普工為110元/天。

3、公司辦公會議評定乙方的預發工資標準:從當月工資和其它補助費及獎金總額中扣除20%到年終發放,剩余金額下月16號發放,甲方不得無故拖欠工資發放(計算辦法詳見附頁)。

4、年終根據評定的日工資標準和其它補助費及獎金,將一年中每月扣除的20%工資一次性發放。

五、勞動保護

1、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勞動工具和勞保用品。

2、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工作規范,操作流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六、社會保險

1.甲方在合同存續期間應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意外保險(指定進入施工現場和生產一線的員工)。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費及其待遇,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七、安全事故及責任賠償

1.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遵守電力行業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規則施工,服從現場施工負責人指揮,如有設備、人身事故發生,必須分清責任。

2.如乙方違章作業,不服從安排,造成人身事故的,甲方付醫務治療費,不承擔誤工費和工資。

3.如乙方違章作業,不服從安排,造成設備事故的,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甲方經濟賠償金額的20%進行罰款,當月扣除。習慣性違章被查,經濟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當月扣除。

4.員工在非上班工作時間內,從事其它活動所造成的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本人承擔。汽車司機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出車。汽車司機私自開車或將車輛給他人駕駛,所造成的事故損失由司機本人負責。

5.乙方如本身患有異病,未治療未康復的,如在簽訂合同期間造成的人身意外事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八、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上、下班一定要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上班、下班。

2、在晚上十一點半前,必須回公司休息。

3、在生產一線員工,要配戴好工作服、安全帽、工作鞋。

4、要保持個人形象,公共場所和宿舍衛生。

5、不準在施工現場打架、斗毆和口舌爭議。

6、不準在公司及施工現場偷盜公司材料及廢品,要愛惜公司財物。

7、不準帶異性朋友在公司住宿,和帶不相干的人進出公司。

8、偶有親戚朋友來食堂就餐的必須報餐,不得將食物帶出公司。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根據需要變更本合同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采取書面形式。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不予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的(具體含義以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為準);

3.有貪污、挪用公款或竊電、以電謀私,及私自出買材料和設備行為的;

4.在合同存續期間與第三方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故意隱瞞真實身份或其他情況的;

6.試用語言、動作等對上級進行辱罵、威脅、或脅迫達兩次及以上的;

7.不服從上級正常合理的工作達三次或消極怠工時間長達一個星期,給甲方生產經營帶來阻礙或致使生產經營活動無法正常開展或工作任務無法按要求完成的;

8.因員工個人原因不能勝任原崗位工作,經培訓仍無法勝任的,但拒不到崗且不說明理由或無理取鬧,時間長達一個星期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的;

9.實施或在公共場合揚言實施破壞生產行為,造成嚴重影響或后果的;

10.鼓動其他員工與部門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對抗,性質惡劣的;

11.一年內個人崗位績效考核三次評定為不合格,且經教育仍不整改的;

12.從事販毒、吸毒、搶劫等《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明令禁止行為的;

13.進行賭博、博彩等行為,經教育不悔改在此違反的;

14.盜竊公司財物經查實涉案價值在500元以上的,或累計盜竊達2次的;

15.因工作時精力不集中、睡崗、溜崗、竄崗、曠工等,或因違反生產操作規程、擅自更改生產工藝要求或標準等個人主觀原因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達5000元以上的;

16.違反甲方辦公區有關消防安全管理固定,引發火災或其他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5000元以上,或在消防禁地吸煙、擅自動火被查實累計兩次的;

17.偽造甲方印章、資料、名片等或利用甲方名義騙取他人財物,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的或實施騙取行為達2次的;

18.編造散布虛假信息致使甲方社會形象受損,性質惡劣,且經教育拒不改正的;

19.違反甲方有關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保護管理規定,導致公司商業秘密或技術流失,或造成公司經濟損失或社會形象損害的;

20.在辦公區、食堂及宿舍打架斗毆、縱火或實施其他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

21.乙方一年內累計受到三次記大過處分的(乙方累計兩次記小過者可合并為一次記大過處分);

22.一年內累計事假達15天以上的(含15天);

23.一個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曠工5天的(未按考勤制度規定辦理完請假手續就擅自不到崗,或請假時間結束而不到崗的均認為曠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第(四)款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3.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六)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七)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乙方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乙方勞動報酬;

3.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形式;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

6.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

1.合同期滿的;

2.乙方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十、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一、其它

1.本合同雙方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同時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廣東省職工勞動合同 ◆

廣東省勞動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

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周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 廣東省職工勞動合同 ◆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__為周期,總工時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____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元月(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______(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

鑒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乙方(職工),

姓名,

身份證號碼現住址,

聯系電話,

◆ 廣東省職工勞動合同 ◆

權利:

有權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務院發布的《國有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義務:

1.對職工要進行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治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3.加強勞動安全與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4.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 廣東省職工勞動合同 ◆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____為周期,總工時__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計時工資: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執行,初始工資額為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元/時;

(;

2、計件工資:

(1)計件單價;

(;

物價水平和政府頒布的工資增長指導線等情況,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經甲乙雙方協商或者以集體協商的形式,依法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績效薪酬或獎金的計發辦法為:

(三)乙方的津貼、補貼的發放標準和辦法為:

(四)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每月______日發放(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按《勞動法》、《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補休的除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合同期內,甲方應按國家、省和本地區的有關規定,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社會保險的手續,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納應由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并按規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應由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應將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和扣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

六、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四)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產期、哺乳期內的;

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八、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廣東省職工勞動合同 ◆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發 包 人:

承 包 人:施 工 合 同

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1.2 工程地點:1.3 承包內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預算書》或《工程項目一覽表》列出的項目以及以下內容: 。

1.4 承包方式:包工料料;

1.5 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總日歷工期天數: 天

1.6 工程質量: 合格至優良

1.7 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2、雙方工作

2.1 甲方工作

2.1.1 由甲方負責設計的工程,甲方于開工前確認的施工圖紙 3 套,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1.2 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接通施工所需的水、電,協調有關單位做好通道、電梯、消防設備的使用和保護。

2.1.3 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清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

2.1.4 提供原始水電線路圖紙及裝飾裝修房間鑰匙。

2.1.5 指派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1.6 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甲方應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如甲方未辦理相關手續,擅自指令拆改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造成的后果或發生的損失(包括罰款),由甲方承擔責任。

2.1.7 協助乙方保護好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

2.1.8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

2.1.9 知會鄰里在施工期間產生的灰塵和噪音可能對其生活和工作環境造成的影響,協調關系獲得理解并承擔相關責任。

2.1.10 配合有關單位進行煤氣改造、有線寬頻網絡安裝施工工作。

2.2 乙方工作

2.2.1 由乙方負責設計的工程,乙方應于開工前電改造圖、天花布置圖、地面鋪設圖及其他施工圖紙等,在送甲方審核簽字蓋章后,方可作為乙方施工圖紙。如甲方需要提供設計效果圖,乙方應按要求提供,所涉及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

2.2.2 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2.2.3 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

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

2.2.4 指派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2.2.5 配合甲方直接發包給第三方的工程施工,以保證工程質量及工程的順利完成。

2.2.6 事先告知甲方未知的在本工程設計或甲方指令中存在的問題或缺陷,如乙方知道或根據經驗應該知道的而未告之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2.7 施工中涉及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的,應當向甲方提出意見。拆改須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告之甲方取得批準;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未告之甲方辦理批準手續,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造成的事故或發生的損失(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

2.2.8 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等不受破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清運等工作,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2.2.9 妥善保護甲方堆放在現場的家具、陳設以及工程成品。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2.2.10 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文件。

3、工期

3.1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1萬 元人民幣。

3.2 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圖紙及因甲方原因不具備開工條件而影響工期的,工期相應順延。

3.3 由于甲方變更設計或增加工程量,以及提出增加設計范圍以外的工程項目,造成工期的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3.4 屬甲方提供的材料未及時提供或中間工程驗收不及時造成停工和誤工,工期相應順延。

3.5 甲方指令有誤或不及時,延誤工期,工期相應順延。

3.6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工期順延。

3.7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3.8 由于工程質量原因返工,工期不順延。

3.9 因乙方預算少算、漏報所產生的增加項目,導致工期延誤,工期不順延。

3.10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4、材料設備的供應

4.1 甲方按雙方約定的《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見附表)供應材料設備,若甲方供應的材料與《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不符時,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4.2 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當或施工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供應的材料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

4.3 材料進場時,甲乙雙方應負責提供各自供應的材料設備合格證明。若材料設備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出現差異,應各自承擔責任及由此發生的費用。

4.4 甲乙雙方采購的材料均應當符合環保要求。如乙方采購的材料不符合環

保要求,造成室內環境質量達不到標準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如甲方供應的材料不符合環保要求,造成室內環境質量達不到標準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4.5 對甲方供應材料,乙方有義務事先告知甲方準確的材料用量。

5、工程變更

5.1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

5.2 所有的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減,甲方應當辦理簽字確認手續,以作為費用調整依據。

5.3 因甲方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的,費用和相應損失由甲方承擔。

5.4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其處理費用和相應損失由甲方承擔。

5.5 乙方按變更通知進行變更,并于7天內向甲方提出變更價款的完整資料。甲方收到變更價款報告后7天內予以簽認或提出異議。

5.6 乙方接到變更通知后,可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款,送甲方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

(1)合同附件的工程預算書中已有適用于變更項目的單價的,按已有項目單價調整合同價款;

(2)合同附件的工程預算書中只有類似于變更項目的單價的,可以參照類似項目單價確定變更項目單價,調整合同價款;

(3)合同附件的工程預算書中沒有適用或類似變更項目的單價的,甲乙雙方經協商后確定變更項目單價,調整合同價款。

5.7 乙方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提出合理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更換,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須經甲方同意,并簽字確認。未經甲方確認,乙方擅自變更設計或對原定材料更換,甲方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費用或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8 對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設計變更,乙方有義務事先告知甲方將由此產生的質量問題及后果,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若甲方仍堅持進行變更,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及后果,由甲方承擔。

6、工程質量檢驗及驗收

6.1 本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的依據:

(1)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

(2)《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1);

(3)《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GB50327-2001);

6.2 須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的項目:水電線路改造工程(封閉前)、防水工程(鋪設瓷片前)、吊頂工程(涂料前)、門窗工程(油漆前)、細木工程(油漆前)。

6.3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當工程具備覆蓋、遮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標準(如水管及電線管的鑿槽暗敷恢復工作),乙方自檢后,并于48小時前通知甲方驗收。驗收合格,甲乙方辦理驗收手續后,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甲方不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視為甲方已經批準。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由此造成工期延誤,工期順延;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6.4 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由此產生的費用或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造成材料、設備的損壞的.,由此產生的費用或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5 施工中甲方直接發包給第三方的工程完工時,必須由甲、乙方及第三方共同對該工程質量進行驗收,確認質量責任。若質量不合格,責任由第三方承擔。

6.6 甲方直接發包給第三方的工程遇交叉作業時,乙方和第三方應對各自的工程質量負責,若發生質量問題,產生的費用或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6.7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織驗收,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6.8 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經整改后,另行驗收,整改費用由乙方承擔,整改后驗收仍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繼續整改,整改費用由乙方承擔,也可要求乙方離場并賠償不合格項目的損失。

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經驗收擅自使用,視為工程質量驗收合格。

在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后,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

7、室內環境質量施工要求及驗收

7.1 本工程室內環境質量驗收標準的依據:

《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01)。

7.2 本工程不得在室內用有機溶劑清洗施工用具;不得使用苯、工業苯、石油苯、重質苯及混苯作為稀釋劑和溶劑;不得采用瀝青類防腐、防潮處理劑;住宅裝修必須采用A類無機非金屬建筑材料、裝修材料、E1類人造木板及飾面人造木板。

7.3 對甲方要求購買預防裝修污染的產品,乙方需積極配合。

7.4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室內環境質量驗收應在工程竣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進行。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 3 日內組織參與施工的各方進行驗收。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 驗收日期。

7.5 室內環境質量可以選擇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檢測費用由承擔。

7.6 室內環境質量驗收檢測不合格,甲乙雙方應采取措施,經整改后,另行驗收,整改費用由責任方承擔。屬甲方責任,工期順延;屬乙方責任,工期不順延。

工程竣工后,室內環境質量未經驗收雙方已辦理移交手續,不影響甲方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室內環境質量不合格的索賠。

在室內環境質量驗收后,雙方應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8、工程價款及結算

8.1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采用下列第

(1)固定總價合同,即承包范圍內價格一次包死,結算時除變更工程外不做任何調整。變更工程價款的確定,參照本合同5.6條款的約定執行。

(2)固定單價合同,即工程結算時,工程量根據雙方預算書中確認的計量方式按實結算,承包范圍內的項目單價按照雙方確定的預算單價不作任何調整。變更工程價款的確定,參照本合同5.6條款的約定執行。

8.2 雙方約定甲方分工程款依據:⑴材料費用按定額計算;⑵人工工資按 2015年定額計算。⑶材料費和人工工資按 市場價格調差(具體情況見附表3: 。

8.3 雙方約定乙方應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遞交當月工程進度報表及當月應 收的工程進度款(包括進行中未完成項目);甲方須于次月5日前將上述款項支付與乙方。乙方若未收到當月工程進度款可以暫停施工。此間停工費視為窩工費。并且總工期順延。

8.4 尾款即工程缺陷保修款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后天內支付,尾款數額為合同價款的 。

8.5 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提交工程結算書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

接到上述資料 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并在 天內結清除尾款外的結算款。

9、索賠

9.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施工所需條件、支付工程款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工期延誤,乙方可依照合同有關條款進行索賠。

9.2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交付裝飾產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而造成甲方損失,甲方可依照合同有關條款進行索賠。

9.3 索賠程序:

(1)索賠事件發生

(2)索賠方在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書后天內,向被索賠方提交全部和詳細的 索賠資料;

(3)被索賠方在接到索賠資料后明索賠理由和補充證據,被索賠方在 天內未作答復,則視為該項索賠已被認可。

10、施工安全和防火

10.1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10.2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范。

10.3 由于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范,乙方有權拒絕施工。若甲方強制要求乙方施工,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設計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0.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消防條件,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11、違約責任

11.1 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1.2 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1萬 元人民幣;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延一天,按應付款額的 1 %支付滯納金。

11.3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幣違約金。

11.4 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家具、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12、保修條款

12.1 本工程保修責任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間、衛生間和外墻的防滲漏工程及其他工程為1年。

12.2 保修范圍為乙方施工的工程項目。

12.3 施工質量問題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損壞,由乙方保修。

12.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質量問題、人為造成的損壞和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損壞不在保修范圍內。

13、爭議

13.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

13.2 協商不成可通過調解。

13.3 當事人不愿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可選擇下列方式解決:

□向 人民法院起訴。

14、合同解除和終止

14.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14.2 甲乙雙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義務,工程已辦理交付手續,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但本合同保修及爭議解決條款除外)。

15、附則

15.1 本合同正本乙方執 份。均具同等效力。

15.2 附件:

(1)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2)工程項目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4)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16、補充條款

發包人: 承包人:

發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編: 郵編: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戶名: 戶名: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

工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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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省職工勞動合同 ◆

2013年廣東省面試

我是江蘇的考生,21日參加面試,很幸運得到了83.6分的好成績,一舉成為總分第一。

一大早,我打的到了考點,因為提前了半個多小時,所以要在門外等。門前已經聚集了很多人,一個個衣冠楚楚,志在必得,讓我這個相貌平平之輩頓生慚意。于是,自己找了個背陰的角落靜觀。當時太陽已經讓人身上冒汗了。何況又穿了西服,打了領帶。氣溫加上等待時的焦急,這滋味真不好受。

建議:如果可能,就近住下,不必過早趕到,不然,只會增加你的緊張。

7:20。進候考室,依次排隊,驗證,抽簽,還好,我抽到了15號,我前面的老兄抽到了1號,唉,不幸!不過經過推算,15號正處在一天中最熱的時候,大約是下午2:00左右。估計到時候,各位考官狀態不佳,成績恐怕不會太高。當時,覺得有些灰心。但幾分鐘后,我就和后面的老兄聊上了。海闊天空地窮聊。把整個心情全放松了!

建議:要在候考的時間放松自己,聊天是最好的方式。我不建議看資料,那樣只會增加自己的緊張感,況且,面試的時候,考你的深層積累,臨時的東西往往想不起來或用不上。當然,聊天時也盡量回避面試的話題,盡可能地從心理上遠離這個主題,讓大腦放松。天氣越來越熱,漸漸的,人有些迷糊,想打個盹,但耳邊的談笑聲又讓你心煩。就這樣閉目養神,撐到了中午。

張小龍點評:

1、是否看資料要根據自己的情況,有些人適合現炒現賣,不過不管你看與不看,都帶一些資料去,有備無患。不過那些心理素質不是特別好的考生,還是靜心調養比較好。

2、在考場養足精神很重要,不要把精力過多的放到聊天上去,到真正面試的時候自己的精氣神都沒有了。同時要做好充分準備,如果不想看資料的話也要事情來打發時間,長時間的等待容易讓人緊張和焦躁不安。

走進考場,還沒等我問好,主考官就已經說“請坐”。我有些發慌,但基本禮儀還是不能省的,于是先問好,說聲謝謝,再坐下。我用眼光飛速地掃了一遍,發現各位考官的精神出人意料的好,一個個目光凜然,坐得筆直,十四道銳利的目光像探照燈一樣籠罩著我。我覺得大腦像發低燒一樣。第一個問題,果然是圍繞國旗事件。說實話,主考官的普通話的`確難以恭維,是一種很重的方言。我豎起耳朵,連蒙加猜,終于弄明白是怎么回事。首先需要我選擇一個觀點。我此時有些慌,遲疑了一下,主考官又催問。我想,兩種選擇,究竟哪種更能創新,讓考官耳目一新。畢竟已經進行一多半。老套路恐怕聽膩了。但在他的催問下,我又想,現在心情有些慌亂,先按常規走,后幾題再出亮點也不遲。于是我選了理解寬容。接下去是陳述理由。我思考了不到5秒鐘。就開始回答。需要指出的是,我從進場到現在,一直保持燦爛的笑容,盡管心理有些緊張,但表面給人的印象應該是輕松自如。由于此前我已經在網上看到過相關報道。自己當時已有一定的想法,此時便很從容,侃侃而談。

點評:

一些考生在答題的時候總是想去求新,這樣的心態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們更多是應該有一顆平常心。有新的思路和新的內容就回答,沒有就該這么答就怎么答,不用刻意的去追求。同時表情自然大方是很重要的,即便是不能微笑,也不要板著臉。

◆ 廣東省職工勞動合同 ◆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一、甲方在乙方崗位實行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勞動法》和本省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三、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 廣東省職工勞動合同 ◆

《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于11月29日公布,并于5月1日開始實施,下面是詳細內容。

(月29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了保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實施,規范勞動保障監察工作,預防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有雇工的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進行勞動保障監察。

對職業中介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和社會保險服務機構進行勞動保障監察,依照本條例執行。

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勞動保障監察,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其職責,依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條 勞動保障監察遵循公正、公開、高效、便民的原則。

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堅持日常巡視檢查為主、預防與查處相結合、教育與處罰相結合,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建立健全預防和查處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工作機制和維護勞動者權益目標責任制度,對所屬的有關部門和下一級人民政府進行考核和監督。

勞動保障監察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五條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

公安、司法行政、財政、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國資、稅務、工商、安監等有關部門以及用人單位的主管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協同做好勞動保障監察工作。

第六條 各級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發現用人單位存在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出現重大勞動保障違法事件時,應當到場了解情況,根據職責協助處理。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在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中應當注意聽取工會組織的意見和建議;接到工會關于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報告后,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告知工會。

第七條 用人單位、勞務派遣用工單位應當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完善勞動用工管理,接受和配合勞動保障監察。

企業聯合會、工商業聯合會等企業方面代表依法引導、幫助用人單位規范用工,配合做好勞動保障監察工作。

第八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第九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引導、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設立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委托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組織(以下統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具體負責勞動保障監察工作。

第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勞動保障監察隊伍建設,保障有效、全面履行勞動保障監察職責所需要的場所、裝備等條件。

第十一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中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人員(以下簡稱勞動保障監察員)進行調查、檢查,不得少于兩人,并應當佩戴統一的勞動保障監察標志,出示勞動保障監察證件。

勞動保障監察員在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時,應當遵守有關回避的規定。

第十二條 勞動保障監察員應當忠于職守,秉公執法,勤政廉潔,保守秘密。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勞動保障監察員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有關機關檢舉、控告。

第十三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及其勞動保障監察員依法行使勞動保障監察職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干涉和阻撓。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以下用工管理臺賬,真實、準確記錄各種用工信息:

(一)職工名冊。包括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和被派遣勞動者的姓名、性別、身份證件號碼、戶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止時間、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崗位等內容。

(二)錄用登記。包括入職登記表、勞動者身份證件復印件等。

(三)工時臺賬。包括打卡記錄或者考勤表等上下班時間和加班時間的記錄。

(四)工資臺賬。包括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加班工資及其他勞動報酬的發放情況,列明支付日期、支付周期、支付對象姓名、工作時間,以及應發工資項目和數額,代扣、代繳、扣除項目和數額,實發工資數額,銀行代發工資憑證或者勞動者簽名等內容。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臺賬。

用工管理臺賬應當至少保存兩年,職工名冊、錄用登記應當至少保存至勞動者離職后兩年。

第十五條 《廣東省高等學校學生實習與畢業生就業見習條例》規定的實習、見習單位接收實習、見習人員的,應當建立以下管理臺賬:

(一)實習、見習人員名冊。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件號碼、戶籍地址與現住址、聯系方式,實習學生所在學校、是否頂崗實習,以及實習、見習的起止時間、工作崗位等內容。

(二)實習、見習時間臺賬。包括打卡記錄或者考勤表等實習、見習工作時間的記錄。

(三)報酬臺賬。包括報酬、補助、補貼的發放情況。

(四)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的臺賬。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臺賬。

實習、見習人員管理臺賬應當至少保存至實習、見習結束后兩年。

第十六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在用人單位設立的勞動保障宣傳設施、舉報投訴信箱,用人單位應當妥善保護,不得涂污、損毀或者遮蓋。

第十七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用人單位用工信息采集制度,建立勞動保障監察信息檔案,逐步建立全省統一的勞動保障監察管理系統。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要求通過網絡、書面等方式如實提供訂立勞動合同、工資支付、工作時間、參加社會保險等相關情況和資料。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需要獲取用人單位登記注冊企業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冊資本、經營范圍、設立時間等信息的,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門提出查詢要求,工商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提供。

第十八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實行分級、分類監管。

對發生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用人單位,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向社會公布。公布內容包括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責任人)姓名、基本違法事實、處理結果等。

第十九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對有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記錄的用人單位實行重點監控,加強日常監管,增加檢查頻次。

有關行政部門審查用人單位承接投資、參加政府采購等申請時,應當將用人單位三年內是否存在勞動保障違法記錄作為參考。

第二十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及時將依法生效法律文書確認的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違法信息告知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并由其錄入中國人民銀行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

第二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勞動保障違法行為預警機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勞動保障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對因拖欠或者克扣勞動者工資(以下稱欠薪)等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引發群體性事件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等部門和工會、企業方面代表應當按照應急預案迅速處理,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依法對違法行為給予處罰。

建筑施工企業因欠薪引發群體性事件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當迅速到場協助處理,對涉嫌違法發包、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違法行為應當依法處理。

第二十二條 勞動保障監察以日常巡視檢查、審查用人單位按照要求報送的書面材料、受理舉報投訴、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和網絡監察等形式進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主動對用人單位開展日常巡視檢查,制定年度巡查計劃,確定重點檢查范圍,定期檢查用人單位的用工情況。

第二十三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建立用工管理臺賬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及其他必備條款、交付勞動合同文本、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等情況;

(四)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經濟補償金及賠償金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有關就業登記備案的規定,以及遵守臺、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就業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和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八)用人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和申報繳費數額的情況;

(九)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十)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涉外就業服務單位遵守有關聘用中國雇員管理規定的情況;

(十一)職業中介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遵守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規定的情況;

(十二)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遵守社會保險相關規定的情況;

(十三)實習、見習單位遵守有關學生實習、見習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

(十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督檢查事項。

第二十四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理決定前,應當聽取用人單位的陳述、申辯;作出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理決定,應當告知用人單位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依法聽證的,應當告知用人單位有權依法要求舉行聽證;用人單位要求聽證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組織聽證。

第二十五條 單位或者個人阻撓勞動保障監察的,公安機關應當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對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監察,由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的縣(縣級市、市轄區)或者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管轄。具體管轄范圍應當向社會公開。

第二十七條 對下列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監察,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一)駐穗的中央、省屬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

(二)駐穗的中央、省直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以及部隊所屬用人單位;

(三)發生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為需要直接管轄的。

第二十八條 對職業中介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的勞動保障監察,由其所在地的縣(縣級市、市轄區)或者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管轄;需要吊銷許可證的,應當提請核發許可證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處理。

第二十九條 對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勞動保障監察,由用工所在地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第三十條 對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以及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勞動保障監察,由支出基金或者發放待遇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所屬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第三十一條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在勞務派遣用工中存在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對一方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有管轄權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可以一并處理。

第三十二條 上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為必要時,可以查處其行政區域內案情重大的勞動保障違法案件,也可以將自己管轄的案件指定下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辦理;下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為案情重大的案件,可以提請上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發生管轄爭議時,由發生爭議的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共同的上一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管轄。

第三十三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發現用人單位可能存在勞動保障違法行為,需要調查處理的,應當在發現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立案。

第三十四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電話,設置舉報投訴信箱和電子信箱,指定人員受理舉報投訴。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不具有管轄權的舉報,應當在接到舉報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移送有管轄權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

第三十五條 以匿名方式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反映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或者以實名方式反映但不提出維護其具體權益主張的,按照舉報處理。

實名舉報人要求反饋處理情況,且有明確、有效的聯系方式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將處理情況答復舉報人。

第三十六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對舉報屬實,為查處重大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提供主要線索和證據的舉報人,給予獎勵。

獎勵資金由同級財政列支,具體獎勵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十七條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投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投訴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處:

(一)投訴時間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查處期限內;

(二)有明確的被投訴用人單位;

(三)投訴人的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受到被投訴用人單位的侵害;

(四)屬于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并由受理投訴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投訴人應當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當面提交本人身份證明、投訴文書和反映勞動關系存在的證明材料。書寫投訴文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投訴,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記錄,并由投訴人簽名。

第三十八條 投訴文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投訴人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法律文書指定送達地址和聯系電話;

(二)被投訴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聯系電話;

(三)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和明確、具體的投訴請求。

投訴文書還可以載明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聯系方式等。

第三十九條 因同一事由引發十人以上集體投訴的,投訴人可以推選出五名以下代表進行投訴,并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交投訴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推選書。

第四十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對以下投訴按照不同情形分別處理:

(一)不屬于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的,告知投訴人。

(二)屬于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但不屬于受理投訴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管轄的,應當告知投訴人向有管轄權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三)投訴時間超出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查處期限的,不予受理。

(四)已經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程序申請仲裁、提起訴訟,或者已經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的,不予受理。但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裁決認為應當由有關行政部門解決,對其請求事項不予受理或者予以駁回的除外。

(五)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的,不予受理。

(六)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已經按照勞動保障監察程序作出處理的同一事項重復投訴的,不予受理。

(七)投訴文書應當載明的事項不明確或者提供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補正;補正后符合規定的,予以受理。

(八)投訴人通過信函郵寄等形式或者委托他人提交投訴材料,經投訴人本人核實,情況屬實并符合受理條件的,予以受理。

前款規定的告知和不予受理決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在接到投訴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作出;逾期未告知的,自收到投訴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第四十一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有權采取下列調查、檢查措施:

(一)進入用人單位的勞動場所實地調查、檢查;

(二)就調查、檢查事項詢問有關人員;

(三)要求相關單位或者個人提供與調查、檢查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或者證據材料,必要時可以發出詢問通知書;

(四)查閱本條例規定的臺賬等有關資料,采取記錄、錄音、錄像、照像或者復制等方式收集有關情況和資料;

(五)在證據可能被偽造、變造、損毀、滅失或者事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可以采取證據登記保存措施;

(六)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等進行審計;

(七)委托專門的.鑒定機構對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定;

(八)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調查、檢查措施。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實施調查、檢查時,被檢查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撓調查人員進入勞動場所,應當如實陳述和提供相關資料,并在調查筆錄上簽名或者蓋章;拒絕簽名或者蓋章的,由調查人員注明拒簽事由。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發生欠薪,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調查處理。

用人單位發生欠薪,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可以采用電話、書面或者張貼公告,以及其他可以確認收悉的方式,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接受調查或者配合處理;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無正當理由不接受調查或者配合處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可以通過當地新聞媒體或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門戶網站,公開用人單位名稱、涉嫌欠薪情況、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個人基本信息,公告通知其接受調查或者配合處理。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前款規定公告通知后,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仍不接受調查或者配合處理的,按照《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資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三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金錢給付等投訴案件,可以依一方當事人申請并經對方同意后,組織雙方調解。

調解達成一致意見并當場全部履行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視情節輕重依法不予處罰或者減輕對用人單位的處罰。

調解達成一致意見但未當場全部履行的,當事人雙方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審查確認后出具仲裁調解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視情節輕重依法從輕或者減輕對用人單位的處罰。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終止調解:

(一)一方當事人拒絕繼續調解的;

(二)經調解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

(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為應當終止調解的其他情形。

調解終止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繼續按照勞動保障監察程序進行處理。

第四十五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根據調查、檢查的結果,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四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以下處理:

(一)對依法應當受到行政處罰的,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二)對應當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理決定;

(三)依法撤銷立案。

對情況復雜的,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三十個工作日。屬于投訴案件的,應當書面通知投訴人。公告、委托審計或者鑒定等期間不計算在辦案時限內。

投訴事項屬于未依法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經調查查實的證據證明違法行為存在的,應當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理決定。

對前款規定的投訴事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已按照本條例第四十一條的有關規定充分調查核實,仍無法查實相關事實,雙方存在爭議的,告知投訴人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辦理。

發現違法案件不屬于勞動保障監察事項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存在拒不支付勞動報酬,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或者社會保險待遇,或者雇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等情形,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計算監察辦案時限:

(一)依法必須以司法機關、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有關行政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有關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

(二)投訴人無法聯系或者存在其他不可抗拒的事由,致使調查取證無法進行的。

辦案中止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并自批準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投訴人,投訴人無法聯系的除外。中止原因消除后,恢復案件辦理。

第四十七條 經立案調查后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撤銷立案:

(一)違法事實不成立的;

(二)違法行為已經改正,依法可以不予處罰的;

(三)投訴不符合規定的受理條件但已經立案的;

(四)投訴案件投訴人撤回投訴的;

(五)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調解達成一致意見,已當場全部履行或者置換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書的;

(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投訴案件撤銷立案的,應當告知投訴人。

第四十八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制作出限期整改指令書、行政處理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等法律文書后,應當在宣告后當場送達當事人;無法當場送達的,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參照民事訴訟的有關規定送達。

按照規定采取公告方式送達的,應當在受送達人辦公場所或者住所張貼,并同時在當地新聞媒體或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門戶網站公告,公告期為六十日;但按照本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處理的,或者用人單位的欠薪等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引發群體性事件的,公告期為三日。

投訴人指定法律文書送達地址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可以通過郵政機構向該地址郵寄送達法律文書。

第四十九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理決定的,應當自決定書發出之日起十日內報送上一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未建立、保存相關臺賬,或者偽造相關臺賬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規定了罰款內容,或者其扣減工資的規定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實施罰款或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扣減勞動者工資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被罰款或者扣減工資的人數每人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

第五十二條 用人單位發生欠薪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發生欠薪,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本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公告通知后,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仍不接受調查或者配合處理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引發嚴重影響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三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拒絕、阻撓勞動保障監察員進行調查、檢查的;

(二)無正當理由,拒絕按照勞動保障監察詢問通知書要求在指定時間和地點接受調查詢問的;

(三)拒絕提供或者報送用工信息等相關材料的;

(四)出具偽證、隱匿證據、毀滅證據或者教唆勞動者進行虛假陳述的;

(五)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采取登記保存措施的證據材料及相關設備擅自處理的。

違反前款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后,在一年內又發生同類違法行為的,應當依法從重處罰。

第五十五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依法處理舉報、投訴,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不按照規定程序調查處理勞動保障監察案件,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對應當予以糾正和處罰的勞動保障違法行為不予糾正、處罰,致使勞動者合法權益遭受損害的;

(四)泄露被檢查單位商業秘密或者舉報人有關情況的;

(五)索取、收受用人單位財物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六)參與被檢查單位安排的有礙公正執法的活動的;

(七)其他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行為。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六條 對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行為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依照本條例執行。

第五十七條 依法應當辦理營業執照沒有辦理或者已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的單位有勞動用工的行為,以及未經許可擅自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行為,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照本條例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并及時通報工商行政部門依法查處。

第五十八條 本條例自205月1日起施行。7月12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的《廣東省勞動監察條例》同時廢止。

◆ 廣東省職工勞動合同 ◆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施∈些縣(區)鄉(鎮)村(街)號

現住址:

屬于:農業人口

非農業人口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務院《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及《××省實施〈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細則》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生產(工作)任務

根據甲方企業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從事崗位,為

工種,承擔生產(工作)任務。其中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為: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勞動安全保護和防護設施。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據有關政策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支付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

元。試用期滿,根據乙方的崗位、技能水平,承擔的任務等情況,定為每月

元。乙方從事的工種為全額計件工資制,經甲、乙雙方協商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為____。

(二)加班工資為每小時元。法定節假日每小時元。

(三)乙方從事夜班工作的,甲方應按規定支付乙方夜餐費。

(四)按照國家及企業的有關規定,乙方應享受____等,每月計元,津貼____元,獎金____。

五、勞動保險福利待遇以及社會養老保險均按現行有關政策執行

六、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依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有權制定廠規廠紀。

2、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及有關法規、政策,甲方有權對職工實施獎勵、處分、經濟處罰。

乙方權利

1、乙方享有與其他工人相同的主人翁地位,參加企業民主管理。

2、乙方享有與其他工人相同的政治榮譽和政治待遇(入黨、入團、評選先進、模范等)。

3、甲方有違反合同的行為,乙方有權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二)甲方義務

1、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廠規廠紀等教育、培訓考核與管理。

2、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應享有國家規定的勞動、工作、學習、生活條件。

乙方義務

1、自覺遵守各項勞動紀律、規章制度,聽從指揮,服從管理。

2、刻若鉆研業務技術,盡職盡責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嚴格遵守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一)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用條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按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應予以辭退的;

4、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5、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的。

(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三)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嚴重危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4、經甲方同意,被招為合同制工人或參軍、自費考入中等以上專業學校的。

(四)在下列情況下,企業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七條(一)款規定的;

2、合同期內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在符合國家規定的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

5、符合國家其他規定條件的。

(五)合同期滿必須終止合同。因生產(工作)需要,可按照規定重新辦理招用手續。

(六)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天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試用期內解除合同及(二)款中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八、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其責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違約金元,賠償金

元。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以致給對方帶來損害時,違約方可不承擔保險責任。

九、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十、勞動合同鑒證

本合同簽訂后,必須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的仲裁機構進行鑒證。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六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當事人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勞動行政仲裁機構各一份。未經合法授權代簽、涂改無效。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保險、法規、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保險、法規、政策執行。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

乙方簽名____

◆ 廣東省職工勞動合同 ◆

廣東省房屋租賃合同3篇

相信有些人還沒有寫過租賃的合同呢,這就一起學習一下。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則合同解除。你是否在找正準備撰寫“廣東省房屋租賃合同”,下面小編收集了相關的素材,供大家寫文參考!

廣東省房屋租賃合同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房屋租賃合同指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依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出租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房屋結構為 ,產權證建筑面積 平方米,共 間(套),產權證號 。

第二條 該房屋用途為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合同期限內租金不變。

第五條 租金按 (月、季、年)結算,每 (月、季、年) 日以 (現金或轉帳)交付。

第六條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屬于該房屋的所有權人,承諾無與產權有關的民事或行政糾紛,合同生效后如有上述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甲方是否允許乙方轉租該房屋(在空格內填寫是或否)

第九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維修由甲方負責。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損失及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乙方負責租賃期間的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的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變房屋結構的前提下,投資對租賃房屋進行裝飾裝修,裝飾裝修方案須經甲方審核簽字同意。租賃期滿后,乙方維持裝飾裝修后的現狀交付房屋的,甲方不補償裝飾裝修費用;乙方拆除裝飾裝修的設備、材料的,必須出資恢復原樣。

第十二條 在房屋租賃期間,與使用房屋有關的費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支付的費用為:水費,電費,電話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寬帶費,物業管理費, 等。

第十三條 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乙方依照合同到期日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必須提前 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書面申請后15日內向乙方作出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該房屋,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第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5、違反第十條規定,二次被行政處罰的;

6、利用承租房屋進行其它違法活動的;

7、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8、第十四條 甲方不及時交付房屋,不及時修繕房屋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

第十五條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 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六條 甲方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 月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十七條 如因城市建設、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應提前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八條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以年租金的 %承擔違約責任。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以逾期總額的 %按日加收滯納金。

第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十一條 甲方產權證復印件及其它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二條 其它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申請當地工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按下列第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 份。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簽章): 乙方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廣東省房屋租賃合同篇2

出租方: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主要裝修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月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月__日收回。拖欠租金__個月或空關__個月的, 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首次租金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納__給甲方。采用付_壓_方式。

1. 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2.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3.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出租方: 承租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廣東省房屋租賃合同篇3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房屋權屬狀況: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出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件)身份證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甲乙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 市 區 路 弄 號 室

建筑面積 平方米。房屋現有裝修設施、設備情況列表水: 電: 燃氣:

該列表作為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已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一)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最多不超過 人。

(二)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個月。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 后視為交付完成。(乙方如果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一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

總計:人民幣元整(大寫:)。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大寫: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四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1.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物業管理費由甲方承擔;

2. (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衛生費(7)上網費由乙方承擔。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五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 , 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7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15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的 2 倍的滯納金。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15 日的。

2、欠繳費用達 500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2 倍支付滯納金。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廣東省職工勞動合同 ◆

第五十三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在期限內完成重點整治地區的整治工作目標的;

(二)未對舉報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的;

(三)未按規定對生活不能自理人員或者無生活自理能力且其家屬無能力扶養、贍養的離所戒毒人員進行安置的;

(四)侮辱、體罰、虐待戒毒人員或者縱容他人侮辱、體罰、虐待戒毒人員的;

(五)未在規定時間內對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或者延長強制隔離戒毒期限的申請作出決定,造成嚴重后果的;

(六)其他未依法履行禁毒工作職責的行為。

第五十四條物流企業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未建立健全或者未嚴格執行禁毒安全保障制度的,責令改正;導致承運毒品的,由公安機關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郵政、快遞企業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未建立健全或者未嚴格執行禁毒安全保障制度的,責令改正;導致收寄毒品的,對郵政企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對快遞企業,郵政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可以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物流、郵政、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泄露寄件人和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聯系方式、托運或者寄遞物品的名稱、數量等信息以及身份證件記載的個人信息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十五條娛樂場所以及其他兼營歌舞、游藝等娛樂服務的場所及其從業人員,販賣、提供毒品,組織、強迫、教唆、引誘、欺騙、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為進入娛樂場所以及其他兼營歌舞、游藝等娛樂服務場所的人員實施前述行為提供條件,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整頓六個月;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依法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罰款。

娛樂場所以及其他兼營歌舞、游藝等娛樂服務的場所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其經營場所內發生販賣、吸食、注射毒品違法活動被公安機關查獲,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予以處罰:

(一)單次被查獲在場所內販賣、提供、吸食、注射毒品人員不滿十人或者單次被查獲存在販賣、提供、吸食或者注射毒品行為的包房不滿三間的,責令停業整頓三個月;

(二)單次被查獲在場所內販賣、提供、吸食、注射毒品人員十人以上不滿二十人或者單次被查獲存在販賣、提供、吸食或者注射毒品行為的包房三間以上不滿五間的,責令停業整頓四個月至五個月;

(三)單次被查獲在場所內販賣、提供、吸食、注射毒品人員二十人以上不滿三十人的,單次被查獲存在販賣、提供、吸食或者注射毒品行為的包房五間以上的,被查獲在場所內吸食或者注射毒品人員中有未成年人的,責令停業整頓六個月;

(四)單次被查獲在場所內販賣、提供、吸食、注射毒品人員三十人以上的,場所內發生因吸毒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等嚴重暴力性案件的,因毒品違法犯罪行為在一年內被查處兩次或者累計被查處三次以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并由原發證機關依法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

娛樂場所以及其他兼營歌舞、游藝等娛樂服務的場所因毒品違法犯罪行為被停業整頓期間,依法不得變更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企業名稱等事項,不得使用該場所地址作為新設立同類場所的住所、經營場所。

第五十六條互聯網接入服務、信息服務提供者或者其他傳播媒體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發現有傳播或者發布制毒、販毒等涉毒違法信息,不立即停止傳播、發布,或者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互聯網監督管理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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