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筆記|監理服務合同(分享18篇)_監理服務合同
發表時間:2023-04-10監理服務合同(分享18篇)。
?1?監理服務合同
甲方:
乙方:
應甲方要求,在原甲方與乙方__年__月__日簽訂合同的基礎上,做相應增項。
根據原施工合同,經雙方協商,做如下補充協議:
一、工程范圍
__年__月__日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做出相應的增項工程制做與安裝。
二、工期要求
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三、新增工程量
詳見附表。
四、質量要求
按原合同承諾履行與參考甲方設計師提供施工標準。
五、付款方式
按原合同執行。
六、其它
1、本協議其它內容仍按原合同執行。
2、本協議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與原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2?監理服務合同
甲方:廣西榮裕盛昌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廣西建榮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為了完善企業管理制度,規范監理工作,經雙方友好協商,針對廣西南寧“龍域香醍半島”工程,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與乙方合作監理項目從工程實際開工之日算起直至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止(開工之日以甲方簽證為準)。
二、甲方的責、權、利:
1、甲方對項目建設中的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的`監理負有重要責任,應自覺維護乙方的市場信譽,按時繳納管理費,負責監理工作過程中發生的應承擔的其他費用。
2、若乙方派出的總監代表和其他工作人員因工作責任心、業務水平、協調能力等與甲方合理、合法要求完成工作產生矛盾突出時,隨意向施工單位和甲方索要錢物要求和行為等,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人員。
3、甲方應尊重乙方派出工地的總監代表和其他工作人員。乙方協助甲方約束監理組人員不得索取和接受施工單位或材料供應商的錢物,一經發現,甲方應從嚴處理相關人員。
4、乙方應向甲方提交該項目的監理規劃、監理細則、旁站方案以及各類監理報表及資料樣表,甲、乙雙方認真按有關部門規定貫徹實施和完善資料。
5、甲方協調處理施工單位及監理部內部的關系,確保項目規范正常運作。
6、甲方負責本工程的質量、安全、進度、安全、成本控制及合同管理等工作。乙方配合和指導本工程的監理、檢查、驗收等工作,但乙方在質量和安全方面,有權對違反強制性條例或驗收項目的主控項目不合格項提出整改要求和報告。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7、由于甲方在監理過程中不聽從總監和其他工作人員書面勸阻或分清事由確因甲方的原因造成違章發生罰款,損失由甲方承擔。由于甲方原因監理項目受到政府部門書面責令停工整頓,除應承擔項目整改費用外,還應賠償乙方市場信譽損失費壹萬元整(10000元/次),視情節輕重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三、乙方的責、權、利:
1、甲方在對合作項目辦理行政審批手續時,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辦理手續所需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及介紹信等資料。
2、負責與甲方簽訂監理合同及實施監理過程中簽署蓋章各種監理文件。
3、乙方派出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必須持有國家注冊監理證書。同時定期或不定期將派出檢查人員檢查該監理項目的工作質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控制狀況,并將檢查結果和意見反饋給甲方。
4、監督乙方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監理合同示范本以及現行監理規范規定的施工階段具體監理工作,對甲方現場監理人員的服務質量及不合格的監理人員,乙方可建議甲方作出整改或更換人員。
5、認真負責積極引導施工單位做好施工安全,控制好工程質量。及時書面通報政府有關部門對監理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和措施。有責任和義務及時向甲方及施工單位提出合理的建設性書面意見或有關部門整改意見,若甲方存有疑義應向乙方做出具體的解釋并做好記錄。甲方在監理工作執行過程中實際造成的各種不良后果,應承擔全部的經濟責任。
6、乙方應盡其所能協助甲方協調、理順與甲方合作項目與政府有關職能部門之間的關系,應付有關部門的檢查并化解矛盾。如有公關費用發生,屬甲方責任的,則由甲方承擔,屬乙方責任的,則由乙方承擔。
7 、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支付監理服務費費。
8、乙方負責編制、整理、收集本工程的監理公司的內業資料
9、乙方必須配合甲方辦理本工程的開、竣工及驗收等所有相關手續,提供本工程必須的所有監理人員的上崗證、職稱證、資格證等資料。乙方須派一位專業監理工程師長駐現場,主要是簽字和監督工程質量和安全,配合和指導甲方現場監理工作。
10、如因乙方未能提供合格的監理資料、不配合工程的檢查、驗收工作或乙方自身管理等方面的原因造成本工程停工或不能驗收,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監理責任。
11、因乙方服務不周、內部管理不善致使公司歇業停業,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停工,每次除賠償甲方壹萬元整(10000元/次)外,還可視情節輕重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情節嚴重甲方可向乙方索賠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費用,最高不超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除稅后的管理費。
四、監理管理費及支付方式:本項目監理費按每月壹萬零伍佰元整(¥10500元)包干使用,凡本項目范圍內的全部分項監理費均包含在包干價內,除按工期按月支付監理管理費用外不再增加其他公司監理服務費用。如現場派出常駐人員,甲方應另附人員成本(人員工資、保險、培訓和其他福利):總代:5000元每月,專業監理工程師3500每月,資料員2500元每月。
甲方支付給乙方管理費按每季度轉帳支付一次,乙方需提供正式的監理發票。
五、雙方應面向市場及時通報監理工作和工地控制方面的信息,任何一方延誤信息的通報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甲、乙雙方若有簽訂《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或其他文本協議,僅作為辦理該項目施工許可證等手續資料之用,不能作為監理方(乙方)計算監理報酬或索取其他費用的依據,同時,其他條款與本協議書相矛盾處,以本協議為準。
七、本協議壹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廣西榮裕盛昌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廣西建榮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簽訂日期 : 年 月 日
?3?監理服務合同
甲方:(單位全稱)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單位地址:
電話:乙方:(職工姓名)省份證號:戶口所在地:家庭現住址: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本合同為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為年個月;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甲方安排乙方在監理工程師崗位工作,工作地點。因工作需要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甲方可變更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生產、防止職業危害規定的勞動環境、必要的勞保用品及制定相關的措施并組織相關的安全知識教育,提供安全的生產工具、工作場所和基本生活設施,執行國家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
甲方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乙方。
第四條勞動報酬甲方依據按勞分配原則,實行(計件工資、崗位工資、崗位技能工資、等級工資工資制度,月工資為元,并執行最低工資制度,工資的調整依據國家規定和集體合同的約定并參照工資指導線執行。試用期期間的工資不低于《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的標準。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30日。支付工資應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列明支付內容、支付標準、支付項目、特殊情況下工資支付內容和工資的扣除項目。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標準、加班時間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五條社會保險甲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及省(市)的相關規定為乙方繳
納社會保險費,應由乙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由甲方代扣代繳,保障乙方享受國家及省(市)的相關規定的保險、福利待遇。雙方就補充保險、其他福利可約定補充條款。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履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任何一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都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條情形之一的,經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條情形之一的,經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甲方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第八條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勞動合同期屆滿前30日雙方協商是否續簽勞動合同,甲方須以書面形式將是否續簽勞動合同的意愿告知乙方,不予續簽的,到期辦理終止勞動關系手續。
第九條經濟補償金解除、終止合同時,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條專項協議如甲方向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時,雙方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限和違約責任。
甲方可以與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就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事項簽訂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的經濟補償以及違約責任。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一并執行。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可另附頁)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遇有國家有關政策調整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制定的合法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章)后雙方各執一份,乙方檔案存一份。
第十五條本勞動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雙方因履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也可按有關規定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直接向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乙方:(簽字)
(蓋章)年月日(簽章)年月日
?4?監理服務合同
1工程概況
山口水電站工程是新疆某河流干流梯級開發的最末一級,主要承擔發電任務,其次是反調節任務。工程規模屬大(2)型,工程等別為II等。電站廠房、尾水渠等其它永久建筑物的級別為3級。廠房采用壩后式布置,由主廠房、副廠房和開關站組成。采用3臺機布置方案,總裝機為3×47mW,單機流量157.30m3/s。
2建設工程監理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合同標的不動產,受自然條件、地質水文條件、社會條件和人為條件等多方面影響,施工周期長、結構復雜、體積大、工作量大、用材量大以及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涉及的主體非常多的特點。作為山口水電站監理部發電廠房分部在施工合同的項目管理中,將三控、兩管、一協調的工作貫穿始終,通過對施工合同全方位管理,較好的實現了工程預定目標。本文主要從以下幾方面對工程監理過程中取得的經驗進行總結。
2.1合同責任的監管監理工程師在執行監理工作中,如果發現施工合同的各文件之間出現矛盾時,嚴格按照國家建設監理的有關規定,對業主和承包商的權利與義務進行合理的解釋,并做好雙方的協調工作,發揮監理的指導作用。山口水電站發電廠房監理部嚴格執行以下原則:一是檢查承包合同是否符合合同法相關規定,若與合同法條款規定相抵觸,建議業主對條款予以更改,使之符合合同法規定;二是監理工程師在執行解釋時,要按照合同文件的先后排列順序,有序安排,防止忙中出錯;三是監理工程師對文件之間的歧義的解釋,不能隨意修改文件中原定的雙方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四是對于固定總價承包項目,嚴格按照總價予以結算,不再吸納各方提出的任何主客觀理由,實屬各方應承擔的風險范圍;五是對于合同規定模糊之處,執行大局利益和業主利益等方面周全考慮,協調好多方面的關系。
2.2工程進度的合理控制監理工程師在施工合同的管理過程中,嚴格按照簽訂的合同,審批承包商編制的施工計劃,同時,嚴格按計劃進行監理,但是,對于承包商提出的組織施工方案,作為監理工程師不應過多干涉。特別是由于業主的某種需要,要求承包商提前完工的,監理工程師應協助業主與承包商簽訂提前完工協議,其協議內容應包括:
①提前的時間和修訂后的進度計劃;
②承包人的趕工措施;
③發包人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④趕工費用和獎金,以及專用條款相關具體規定。
以便提高承包方工作積極性。
對于承包商未能按期完工的,嚴格按《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條件》(示范文本)(GF-20xx-0208)的條款區別對待,特別是如由于發包人不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不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進行的,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超過專用合同規定百分比的,不可抗力原因的,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工等任何干擾或阻礙,要認真分析,做到公正、公平、合理解決。
2.3工程價款支付的監管監理工程師在監理項目時,嚴格按施工合同的有關規定協助業主按期審批工程款,工程款項支付不搞官僚,找理由拖后支付,廠房監理過程中,未有滯后支付工程款現象,確保了承包方按期得到應得工程款,保證工程施工正常進行。對于業主提留的保留金和保留金的返還以及由于物價上漲、意外事件等,應根據具體情況具體處理,防止造成甲乙雙方經濟損失。
2.4工程的變更管理監理工程師要加強對工程的變更管理。對于由于增加或減少合同中的工作量;改變使用功能、質量要求標準和產品類型;任何部分施工順序等原因造成工程變更的,監理工程師要根據工程變更令,從提高工程效率出發,避免造成管理混亂。
2.5工程分包的監理根據施工合同的通用條件規定,對于未經業主同意的分包項目,承包商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對于業主同意分包的項目,監理工程師要按標準審核分包商的資質,對不符合標準的一律不得批準,特別是當承包商與業主對分包商的選用發生矛盾時,要做好協調工作,保證工程按質、按期、按量完成。對未經監理批準的分包商,監理應執行不準分包商進入現場施工之權利。
2.6合同爭議與索賠管理
2.6.1合同爭議業主與承包商在工程建設中發生合同爭議時,作為建設監理,嚴格按照以下程序解決:一是監理工程師主動協調解決;二是對達不成一致意見的請第三方調解解決;三是對調解不成的,則需通過仲裁或訴訟最終解決。本人查閱很多合同時就存在專用條款并無規定,但山口水電站合同中就已作了約定,因此,監理工程師在協助業主簽訂合同時應提醒其在專用條款中明確約定共同接受的調解人,以便合同發生爭議時妥善處理。
2.6.2索賠管理根據索賠的依據,嚴格按照施工合同的約定,公正地判明責任方。施工合同索賠的成立條件是:
①與施工合同對照,已造成承包商超出施工成本的額外支出,或由于業主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
②不屬于承包商應承擔責任;
③承包商按施工合同規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賠意向的通知和索賠報告。監理工程師在審核索賠條款時,應認真審核以下項目:
①對某一事件的影響可能涉及到承包商成本的增加是否合理;
②承包商的取費標準是否正確、合理;
③分清總價合同與單價合同之間是否有出入,防止出現經濟黑洞。
3幾點建議
結合山口水電站廠房監理實踐存在問題提出幾點建議,以期引起同行關注:
①重視金結、機電設備訂貨與土建進度不協調及滯后現象;
②重視金結、機電設備安裝與土建協調工作;
③重視材料供應;
④重視處理索賠及時處理。實踐證明,本文論述方面,工程監理中能夠引起重視,必將對工程監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及工程建設順利進行起到積極作用。
參考文獻
[1]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條件(示范文本)水利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電力公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GF-20xx-0208第二版(20xx年版).
[2]山口水電站發電廠房工程招標及合同文件商務條款(合同編號:SKDZ-1401010).
[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5?監理服務合同
委托人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投資: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開始實施,至____年__月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份。
委托人:(簽章) 監理人:(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本合同簽訂于:____年__月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據第三十八條規定監理人必須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盲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則應在專用條件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條款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托人應當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托人應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托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托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作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托人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委托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 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關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托人權利
第二十條 委托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 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托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托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委托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托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 委托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一條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二條 在委托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三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30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14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后42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七條 當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21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日內發出終止委托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合同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三十九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第四十條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向監理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支付監理報酬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二條 如果委托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條 委托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四條 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四十五條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應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六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監理人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條 監理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九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
第四條 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
第十條 委托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在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
第十二條 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
監理人自備的、委托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
補償金額=
第十六條 在監理期間,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__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并免費提供__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三十九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
第四十一條 雙方同意用___支付報酬,按__匯率計付。
第四十五條 獎勵辦法: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
?6?監理服務合同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中有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 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列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理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則應在專用條件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條款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托人應當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托人應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托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托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款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供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和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作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訂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訂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托人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委托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 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構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托人權利
第二十條 委托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 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便函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直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托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托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委托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托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 委托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一條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二條 在委托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三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30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14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現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后42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勤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七條 當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現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21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日內發出終止委托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合同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三十九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向監理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支付監理報酬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二條 如果委托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條 委托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四條 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四十五條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進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應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六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監理人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條 監理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九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
第四條 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
第十條 委托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在_______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
第十二條 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
監理人自備的、委托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
補償金額=
第十六條 在監理期間,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 _____________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并免費提供_____________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三十九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
第四十一條 雙方同意用___________支付報酬,按__________ 匯率計付。
第四十五條 獎勵辦法: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二0XX年二月
?7?監理服務合同
鑒于本工程的特點與實際需要,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范圍以外的任務,甲方應另行補簽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乙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甲方,甲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系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監理服務期限:
4.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簽補充協議。
5.合同簽發后,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6.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 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甲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后歸還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并采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9.違約金: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終止合同,按一般條款第九條的期限辦理。由于甲方原因終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元。由于乙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因甲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甲方負經濟責任。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元。
10.獎罰:甲方可視乙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資金在____元范圍內,罰金在____元限度之內。
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乙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使用時受甲方監督。且立賬備查。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8?監理服務合同
甲方:(以下簡稱“業主”)
乙方:(以下簡稱“監理人”)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監理概況
1、業主委托監理人的家裝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①工程名稱:②監理范圍:A家裝施工合同以內的項目預計元B主材預計元C安裝廚房設備、門窗預計元D安裝地板預計元E安裝熱水器、浴霸預計元③總投資:監理范圍內預計總額元以工程竣工結算為準
2、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①北京市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②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改文件。
3、監理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條件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4、業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酬金。
二、監理取費
1、參照北京市物價局、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京價(收)字(1996)第043號文件。結合當前家庭裝飾裝修的具體情況執行監理取費。
2、家裝監理取費標準按家裝工程的總造價計醛?A、3萬元以下工程收取監理費計元。B、3萬元以上的按%計醛?計元。
3、監理人收費最終結算以家裝總造價為準。簽訂監理合同時支付監理費的30%計元,監理人進場時支付監理費的50%計元,工程完工驗收時支付20%計元。
三、監理人責任義務
1、監理人對業主家裝工程實行監理,完成本合同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項目。
2、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時,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規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3、監理人隨時聽取業主對裝修設計的修改意見,了解業主的裝修意圖,協助業主與裝飾公司或裝修隊進行工程洽商。
4、在監理過程中,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合同有效期。
5、監理人發出的停工令和復工令應事先向業主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不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業主作出書面報告。
四、業主的責任義務
1、業主應當負責房屋裝飾裝修的所有外部關系協調,包括裝飾時“居室內需改動、拆除”的部分,必須向小區物業管理或房管部門申報,取得有關部門的同意。
2、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相關資料(業主與承包方鑒定的合同(副本)以及訂貨合同等)。
3、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逾期應視為業主的同意。
4、業主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雙方違約責任
1、在施工過程中如因監理人使工程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時,應當向業主按工程分項進行賠償。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酬金總額(扣除稅金)。觸及法律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監理人對業主或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3、在施工過程中,如因業主原因(供貨延誤、變更、外出)需推遲施工進度,延誤工期超過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時,延長期限天內不加收監理費,天以上的每天按監理收費總額的%進行支付。
4、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業主不得以任何原因拒付監理費。如有發生視為業主違約,監理人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5、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工作不能進行時,雙方互部承擔責任。
6、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天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六、補充協議: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日期止。甲方:乙方:年月日后附:家裝監理服務基本內容(屬合同一部分)家裝監理服務基本內容一、開工前(審核業主與家裝公司或裝修隊簽定的合同、圖紙、預算)
1、審核是否使用北京市標準合同范本。
2、合同中是否注明甲乙雙方提供材料的品牌、數量、等級。
3、審核圖紙是否齊全,圖紙標準、尺寸、文字是否清楚。
4、參照圖紙審核預算書中的計算是否準確,預算單價是否合理。
5、檢驗房管及有關部門對裝修需拆改部位的申請批準單。
二、施工中(施工過程監理服務內容采取逐項驗收原則)
1、參加業主與施工方在施工前的技術交底。
2、檢驗進場材料與合同規定的是否相符。
3、執行《北京市家庭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①基底檢驗舊裝飾層的鑿剔、清除處理等施工工藝。②檢驗水路、電路預埋工程。③基層檢驗底龍骨,底襯及找平層的施工工藝。④三方辦理隱藏工程驗收。⑤涂飾項目檢驗:第一步檢驗準備涂飾的面層(如:木制品、墻)。第二步是對涂飾完成的墻體面層、木制品面層。
4、按規定時間如實填寫監理檢驗記錄。
5、協助業主簽定裝飾增減變更記錄,審核工程量。
三、竣工后
1、協助業主進行工程竣工整體驗收。
2、協助業主與家裝公司或裝修隊辦理有關保修手續。
四、單項監理服務可根據業主提出的要求進行協商。
1、人對業主家裝工程實行監理,完成本合同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項目。
2、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時,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規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3、監理人隨時聽取業主對裝修設計的修改意見,了解業主的裝修意圖,協助業主與裝飾公司或裝修隊進行工程洽商。
4、在監理過程中,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合同有效期。
5、監理人發出的停工令和復工令應事先向業主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不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業主作出書面報告。
四、業主的責任義務
1、業主應當負責房屋裝飾裝修的所有外部關系協調,包括裝飾時“居室內需改動、拆除”的部分,必須向小區物業管理或房管部門申報,取得有關部門的同意。
2、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相關資料(業主與承包方鑒定的合同(副本)以及訂貨合同等)。
3、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逾期應視為業主的同意。
4、業主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雙方違約責任
1、在施工過程中如因監理人使工程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時,應當向業主按工程分項進行賠償。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酬金總額(扣除稅金)。觸及法律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監理人對業主或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3、在施工過程中,如因業主原因(供貨延誤、變更、外出)需推遲施工進度,延誤工期超過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時,延長期限天內不加收監理費,天以上的每天按監理收費總額的%進行支付。
4、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業主不得以任何原因拒付監理費。如有發生視為業主違約,監理人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5、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工作不能進行時,雙方互部承擔責任。
6、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天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六、補充協議: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日期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后附:家裝監理服務基本內容(屬合同一部分)家裝監理服務基本內容一、開工前(審核業主與家裝公司或裝修隊簽定的合同、圖紙、預算)
1、審核是否使用北京市標準合同范本。
2、合同中是否注明甲乙雙方提供材料的品牌、數量、等級。
3、審核圖紙是否齊全,圖紙標準、尺寸、文字是否清楚。
4、參照圖紙審核預算書中的計算是否準確,預算單價是否合理。
5、檢驗房管及有關部門對裝修需拆改部位的申請批準單。
二、施工中(施工過程監理服務內容采取逐項驗收原則)
1、參加業主與施工方在施工前的技術交底。
2、檢驗進場材料與合同規定的是否相符。
3、執行《北京市家庭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①基底檢驗舊裝飾層的鑿剔、清除處理等施工工藝。②檢驗水路、電路預埋工程。③基層檢驗底龍骨,底襯及找平層的施工工藝。④三方辦理隱藏工程驗收。⑤涂飾項目檢驗:第一步檢驗準備涂飾的面層(如:木制品、墻)。第二步是對涂飾完成的墻體面層、木制品面層。
4、按規定時間如實填寫監理檢驗記錄。
5、協助業主簽定裝飾增減變更記錄,審核工程量。
三、竣工后
1、協助業主進行工程竣工整體驗收。
2、協助業主與家裝公司或裝修隊辦理有關保修手續。
四、單項監理服務可根據業主提出的要求進行協商。
?9?監理服務合同
竣工驗收的條件:
(1)除甩項外,承包人的施工已完成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單位工程以及有關工作;
(2)已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和份數備齊了符合要求的竣工資料;
(3)已按監理人的要求編制了在缺陷責任期內完成的尾工(甩項)工程和缺陷修補工作清單以及相應施工計劃;
(4)監理人要求在竣工驗收前應完成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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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復習:復習是一個漢語詞匯,讀音為fùxí,指再一次學習,把以前遺忘的知識記起來,重復學習學過的東西,使對其印象更加深刻,在腦海中存留的時間更長一些。把學過的東西再行溫習,使鞏固。《花城》1981年第5期:“下星期要測驗了呢,來不及復習。”把學過的東西再學習,使之鞏固。鐵凝《沒有紐扣的紅襯衫》二:“明天進入復習,一星期后就要期末考試了。”引申為再次經歷、體驗。王西彥《古屋》第三部七:“他們不是在演戲,而是在復習自己的苦難。”一、中考復習計劃分三輪復習。第一輪復習為基礎知識的單元復習和章節復習。通過第一輪的復習,使學生系統掌握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方法,形成明晰的知識網絡和穩定的知識框架。我們從雙基入手,緊扣中考知識點來組織單元過關。結合學生的實際情況,我們實行嚴格的單元過關,對C層和B層的部分學生實行勤查、多問、多反復的方式鞏固基礎知識,在知識靈活化的基礎上,還注重了培養學生閱讀理解、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第二輪復習打破章... 360搜索更多20xx年監理工程師考試《合同管理》復習要點
2、監理:“監理”一詞,可理解為名詞,也可理解為指一項具體行為的動詞。其英文相應的名詞是supervision,動詞是supervise。由此可見,監理是一外來組合詞,其在我國漢語辭書中尚無明確定義,如何完整準確地解釋和理解其涵義,需要作進一步研究和探討。我國的建設監理制度是從國外引進的,其中"監理"一詞即借鑒了日本等國家的成謂.日本建筑基準法和建筑士法均明確規定了建設監理制度,凡私人業主進行工程建設必須委托有資格的建筑士(即我國所稱的建筑師)擔任工程監理,否則工程不得進行。... 知道搜索更多20xx年監理工程師考試《合同管理》復習要點
3、工程師:工程師指具有從事工程系統操作、設計、管理、評估能力的人員。工程師的稱謂,通常只用于在工程學其中一個范疇持有專業性學位或相等工作經驗的人士。工程師(Engineer)和科學家(Scientists)往往容易混淆。科學家努力探索大自然,以便發現一般性法則(Generalprinciples),工程師則遵照此既定原則,從而在數學和科學上,解決了一些技術問題。科學家研究事物,工程師建立事物。科學家探索世界以發現普遍法則,但工程師使用普遍法則以設計實際物品。工程師是職業水平評定(職稱評定)的一種。其下,有技術員、助理工程師等職稱;其上有高級工程師,教授級高級工程師等職稱。當然,這也只是對從事工程建設或管理人員技術水平的一種標定而已。通常所說的工程師,是指中級工程師。工程師職稱是要上級主管部門評定,全國通用。其中,20xx年1月1日起,不再需要考中級英語職稱考試和應用計算機考試。負責項目工程建設的總體控制、質量、進度、工程造價控制和技術... 必應搜索更多20xx年監理工程師考試《合同管理》復習要點
4、承包人:承包人是指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承包人有時也稱承包單位、施工企業(《建筑法》)、施工人(《合同法》)。承包人的工程承包主體資格除滿足《合同法》關于合同主體資格的要求外,還要滿足《建筑法》關于施工合同承包人主體資格的要求。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必須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同時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在核準的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承攬工程。建設工程承包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應承擔以下責任:(1)、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準時進入施工現場,按期開工。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準時進入施工現場,按期開工是確保按時竣工的第一步。承包人應在進入施工現場前做好開工的一切前期工作,如施工方案、原材料、設備的采購、管理、使用、場地的平整、施工必備的水、電、道路的暢通等。(2)、接受發包人的監督。《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發包人在不妨礙承包人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 必應搜索更多20xx年監理工程師考試《合同管理》復習要點
?10?監理服務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筑安裝工程承包條例》及《建筑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共同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制定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_
一。施工內容:
給甲方______________園區內的兩棟廠房以清包的方式上彩鋼瓦,包括焊砣,下預埋件,上彩鋼瓦等相關彩鋼的項目。
二。甲方管理規定: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按工地的各項施工管理制度執行。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以報價單的施工項目、施工工藝、施工材料為準。
3、乙方在每天的下班前必須把施工工地的衛生搞好,做到每天清掃干凈。
4、現場的施工材料必須堆放整齊,擺放有序。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以公司簽訂的施工工期為準并在施工工期內完工。
三。合同簽生效后,甲方按如下表中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付款方式如下:
本工程的工程總價為:________________
第一次:_______________工程款為_______________﹪
第二次:_______________工程款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次:_______________工程款為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與乙方的各項協調工作。
2、負責協調乙方辦理入場的各項管理手續。
3、負責工程進展的監督檢查,竣工驗收。
五。乙方責任
1、乙方作為工程合同的具體執行人,要對甲方負責。
2、負責工程的施工管理、施工質量、施工工藝、施工材料、施工質量驗收工作。
3、必須保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出現各種安全事故乙方全權負責。
4、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解決。
5、由于乙方對各種事故負全責,乙方應承擔各種事故給甲方造成的各種損失并賠償損失。
六、附則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后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議。
甲方簽〔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住所: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項目工程監理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項目名稱:?;
工程施工地點:?;
工程規模:?;
總?投?資:?。
(二)監理的范圍和內容
1、監理范圍:?;
2、監理內容:?。
(三)監理的期限和地點
1、監理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監理地點:?。
(四)?監理工作要求
1、監理人應組建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名監理工程師組成的監理機構,其中?為總監理工程師;監理人更換監理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征得委托人同意;
2、?監理工作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有關規定及相關行業標準,符合委托人規定的各項安全、環保、生產指標;
3、監理人應在?前編制包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案在內的項目監理規劃,按進度分專業編制工程建設監理實施細則,并報送委托人;
4、監理人應按委托人書面同意的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進行監理,并及時向委托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監理工作總結以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5、監理人應按委托人的通知及時參加工程竣工預驗收,簽署建設監理意見,并于監理業務完成后?日內,向委托人提交工程建設監理檔案資料;
6、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應在監理工作完成后?日內移交給委托人;
7、委托人應向監理人提供監理工作所必要的資料和工作條件;
8、委托人應當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人、監理的內容、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所賦予的權限,書面通知被監理單位;
9、委托人應于?日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監理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10、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委托人更換常駐代表,要在?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人;
11、其他約定:?。
(五)監理費的計取與支付
1、監理費的計取
監理費用總價:
(大寫人民幣):?元;
(小寫人民幣):?元。
計取標準:?。
2、支付方式:選擇下列第?種方式。
一次性支付:監理任務完成,委托人收到并認可監理人提交的工程建設監理檔案資料后?日內支付全部監理費用。
分期支付:合同生效后?日內,支付監理費用總價的?%;
甲方在最終結算時扣除監理費用總價5%的費用作為服務質量保證金。質保期為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天。質保期滿后30天內,甲方視乙方服務質量情況支付服務質量保證金。
3、其他約定:?。
監理人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戶信息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
收款人:
開戶行:
賬?號:
(六)委托人權利和義務
1、審查監理人及其監理工程師的監理資質;
2、監督、檢查監理人履行監理職責情況,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的監理工程師;
3、認定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審批工程設計變更;
4、組織有關單位對設計文件、施工方案、施工進度計劃、施工項目預算、施工圖預算、監理規劃及細則等技術資料進行審定;
5、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他人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解除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其他約定:?。
(七)監理人權利和義務
1、審查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安全、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被監理單位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檢驗工程材料和施工質量。對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被監理單位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被監理單位停工整改、返工;
3、檢查、監督工程施工進度,簽認工程提前竣工日期或工程延期竣工日期;
4、監理過程中如發現被監理單位人員工作不稱職,監理人可要求被監理單位調換有關人員;
5、對監理過程中發現的可能影響到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工程造價以及工期的問題,應立即要求被監理單位采取措施,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
6、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經營建筑材料、構配件和建筑機械、設備;
在簽訂工程監理合同的時候一定要仔細閱讀其中的各項條款和規定以及在后續工程中需要承擔的一系列的法律責任。在工程監理的過程中也必須要時刻遵守監理合同的條款,以此更好的保障雙方的權益。
?11?監理服務合同
1.甲乙雙方的監理依據是《建設監理試行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征地、移民、協調與當地關系等職責,對本工程建設效益全面向國家負責。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為本項目監理單位,根據本合同書進行監理工作,行使賦予的權力和責任,對甲方負責。
3.本合同書所指的工程監理范圍與內容在附錄b服務范圍與內容中詳細說明。
4.本合同書所指的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在附錄d中詳細說明。
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
第四條 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后,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2.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3.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完成服務。
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5.如果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后可做調整,并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第五條 甲方的權力與責任。
1.甲方依據監理合同對乙方的工程進行督促和檢查。
2.甲方若認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主要人員,直至終止合同。
質量、造價等重大問題變更時,應由甲方最后確定并按國家規定的基建程序辦理。
設施和材料。
資料、圖紙和數據等。同時應在特殊條款中明確提供的方式、份數與回收、保密等辦法。
6.甲方應負責協調工程外部條件及與地方的關系。
文件等作出決定。
8.甲方依據附錄d按時支付乙方監理費用。
第六條 乙方權力與責任。
1.乙方擁有合同中規定的'權力,并承擔相應全部責任。
謹慎與勤奮,必須按照監理的職業準則完成其全部職責。
3.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如需另聘專家咨詢或協助,在監理服務責任以內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監理服務責任并發生費用,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擔費用。
材料和設施。具體使用協議在附錄c中規定。
5.乙方必須按附錄e規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及項目監理機構。其主要人員資格和服務條件須經甲方審查同意,甲方不得無理由地拒絕。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監理目標需要提出的工程監理組織機構,并確認總監理工程師。
6.監理應按本合同規定的人員在各規定期限內進行。為保證監理的有效實施,乙方可在該期限內作出合理調整。若更換現場人員,應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員,其中主要監理人員的更換需經甲方同意,乙方派駐現場監理人員應連續穩定,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簽發付款憑證權和開工、停工、返工和復工命令權。
回扣等報酬和非直接支付。
承包等單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七條調解與仲裁。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端,雙方應首先本著相互諒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則充分協商,解決爭端;若協商失敗,任何一方均可向監理主管部門申請調解爭端;若調解無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雙方同意由__仲裁委員會仲裁。在調解和仲裁過程中,雙方應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12?監理服務合同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一、總則
㈠ 本合同當事人
⒈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⒉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以承包制形式對北京x大廈整體(不含A座酒店)提供后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㈡ x大廈位置、面積及服務范圍
1、坐落位置:
2、物業類型:綜合性商業物業。包括寫字樓、商鋪、會議中心、停車場(地上、地下)等。
3、建筑面積:4.6萬平方米(含停車場)。
二、物業服務期限
㈠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為24個月,即20__年12月1日至20__年11月30日。
㈡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續簽。
三、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㈠ 乙方以承包制形式為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制定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租戶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建立物業管理的各項制度。
2、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墻體、樓梯間、公共衛生間、走廊通道、配電房、消防監控室、安全中控室、衛星電視機房等(如以上存在與酒店共用部分的,管理權責以酒店與寫字樓分攤管理合同為準)。
3、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積水井等。
4、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圍墻、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自行車棚、停車場、溝渠、池、井、路燈等。
5、公共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客戶提出要求時,應為客戶提供室內有償花卉租擺服務等。
6、配套服務設施根據甲方委托進行管理。
7、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樓宇外墻(含玻璃幕墻)的定期清洗、化糞池定期清掏服務及為物業使用人提供室內的有償清潔服務等。
8、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安全監控、消防監控。維護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疏導管理;地下停車場的日常管理與收費服務等((如以上存在與酒店共用部分的,管理權責以酒店與寫字樓分攤管理合同為準)。
9、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制度的建立;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發生火災事故時及時向有關單位報告;采取相應措施,做好救助工作。
10、電梯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11、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制定《租戶裝修指南》供租戶作為操作依據,裝修圖紙均需由乙方事前批準,并簽訂《裝修管理協議》,負責監督租戶按照乙方批準的裝修圖紙和其他有關規定進行裝修。
12、寫字樓前臺服務,包括解答客戶咨詢、接受客戶投訴、處理客戶報刊郵件等服務。
13、公共區域節假日物業裝飾布置。
14、聯系政府各職能部門及協調工作。
15、每月定期抄水表、電表,并對數據進行統計、匯總。
16、寫字樓集中開放時間(8:00—18:00)內的夏季空調制冷及冬季采暖供應。
17、與酒店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及運行由酒店管理公司負責,乙方負責監督,按照與酒店最終協商為準。
18、寫字樓會議中心會議組織管理服務,包括接受會議中心租賃客戶咨詢、組織管理會議中心會議服務、收繳會議中心會議服務各項費用。
19、負責地下二層員工餐廳的監督和管理服務質量以及收繳日常經營收入等各項費用。
㈡ 財務管理原則
x大廈項目物業相關經營性收入歸乙方所有,與之相配比的支出由乙方承擔。
1、賬戶管理原則:
本物業管理的相關收入和支出均通過乙方為本項目物業管理處所開立的專用銀行賬戶進行處理,專用銀行帳戶預留三方印鑒,即太平物業財務專用章、太平物業法定代表人名章、國際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乙方付款均需以轉帳支票形式付款,并通知銀行必須見三方印鑒才可辦理付款手續。
2、費用收繳原則:乙方在任何時候向本物業的業主、物業使用者收費應提交收費通知單,并提供正式發票。包括固定費用及非固定費用,固定費用即物業管理費、空調制冷費及采暖費,非固定費用包括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3、會議層由乙方代為管理,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會議召開的時間及地點,并辦理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會議用時記錄,并根據會議實際召開的時間及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實收會議費全部交給甲方。
3、乙方所轄物業處根據甲方與租戶簽訂的租賃合同之規定內容,每月向租戶代發繳費通知書,并將收取款項存入甲方專用賬戶,并提供正式發票。
4、乙方必須按國家稅法規定,足額繳納自己應負擔的各種稅款。
5、乙方所轄物業處將定期核對空置單元面積和管理費金額,向業主收取空置單元管理費及其他能源費用(如有),以保障物業管理工作能順利進行。
6、按照實際開支情況并針對市場情況變化,需調整本物業的物業管理費標準,則須由甲方與乙方共同商議確定新的物業管理費標準并簽署補充協議后執行。本合同其他條款仍為有效。
7、甲方應積極協調(乙方配合)x大廈集團自用部分物業費用的收取,保證物業管理區域工作的順利進行。
8、在不違反現行的
?13?監理服務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室內裝飾工程委托監理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監理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監理范圍與內容
(一)監理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內容
對室內裝飾工程進行質量、投資、進度、組織協調、合同管理、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施工現場的監理。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監理方式
雙方同意執行下列第__項監理方式。
1.全托式監理服務。
2.全過程監理服務。
3.全套節點監理服務:______________。
4.單項監理服務:________________。
5.其他監理服務: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監理服務質量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合同期限
本工程監理服務,甲乙雙方約定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第六條 監理報酬與支付方式
(一)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種方式核算監理報酬。
1.按工程總造價或工期___萬元的__%收取本工程監理報酬總費用為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2.按□戶型或□平方米___元核算。本工程收取本監理報酬總費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監理報酬的__%作為首付款,計人民幣為____元。工程工期過半_______工作日之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監理報酬__%作為中期款,計人民幣為_____元。工程竣工驗收合格__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監理報酬__%,計人民幣為____元。在工程竣工移交時甲方向乙方支付監理報酬__%作為尾款,計人民幣為____________元。
(三)其他: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負責工程建設項目的協調,為乙方開展監理服務提供必要的條件。
2.甲方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供監理工作所需的工程資料及相關設施。
3.甲方應當將監理內容及乙方監理人員責任分工以書面形式通知施工方,并需在第三方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確。
4.乙方變更監理工程師須先征得甲方同意。
5.監理人員未按約定履行監理職責,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按工程規模配備相應監理人員,并將監理人員資料及配備情況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
2.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合同業務相關的保密資料。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監理服務標準開展監理服務,并應對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工序的質量標準進行檢驗,發現不符合標準的,應當及時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
4.甲方和施工方發生爭議時,乙方應當協助甲方處理,并提供監理相關材料。
5.公共室內裝飾工程類的監理項目,乙方應在進入施工現場的__天內向甲方遞交適用該工程的監理規劃。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監理報酬的,每逾期一日應按未支付部分監理報酬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應當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如因監理人員過失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予以賠償。
(三)甲方未能履行約定義務,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期的,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的,雙方約定監理服務報酬按以下方式調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雙方不愿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__方法解決:
(1)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附則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份,雙方各執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聯系人手機:________ 聯系人手機:__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14?監理服務合同
一、監理合同的要求如下:
1、必須為規范的監理合同文本,且所有的內容一律采用雙面打印
2、監理合同的工程規模、總投資須與《中標通知書》一致
3、監理費用須符合《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發改價格[20xx]670號)的要求
4、監理企業在資質標準規定的范圍內承攬業務
二、《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備案意見表》的要求如下:
1、表格中的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的數量和資質須符合《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監理市場管理的意見》(晉建市字[20xx]286號)
監理工程師的數量按照中標通知書的中標價計算
500萬以下不少于3人
500 —— 1000萬元不少于4人
1000 —— 3000萬元不少于5人
3000 —— 5000萬元不少于6人
5000 ——8000萬元不少于8人
萬元以上不少于10人,以上人數不算見證員
2、項目總監必須為此工程監理單位的注冊國家級監理工程師,并且只能擔任此工程、不能同時擔任其他工程的監理
3、土建監理必須為此工程監理單位的.注冊省級監理工程師,只能擔任此工程、不能同時擔任其他工程的監理
4、須提供監理人員的注冊證原件,查驗后返還
?15?監理服務合同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以下簡稱委托人)與 (以下簡稱監理人),提供施工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等別(級):
4.工程總投資(人民幣,下同): 萬元 5.工期:
(二)監理范圍:
1.監理項目名稱:
2.監理項目內容及主要特性參數:新打機井 眼,新建生產橋 座、清淤治理溝渠 條共計 km,疏浚土方 萬立方米。
3.監理項目投資:
4.監理階段:
(三)監理服務內容、期限
1.監理服務內容: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2.監理服務期限: 自 年月至 年月
(四)監理服務酬金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為 (大寫),由委托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支付。
(五)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1.監理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報價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監理大綱;
7.雙方確認需進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名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七)合同書正本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壹份;副本 份,委托人執 份,監理人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6?監理服務合同
監理工地現場安全環保管理工作合同
甲方:XXX
乙方:XXX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安全、環保管理規定,為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和現場安全、環保,甲方委托乙方對工程的現場進行安全、環保管理工作,經友好協商,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XXX
2. 工程地點:XXX
3. 工程內容:XXX
第二條 監理范圍
乙方負責甲方委托工程范圍內的安全、環保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前的安全、環保審批手續的辦理;施工過程中安全、環保工作的監督檢查;相關事故的處理及報告;編制事故報告等。
第三條 監理期限
本合同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如需延期,雙方另行協商。
第四條 監理內容及要求
1. 乙方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環保管理方案,并報甲方批準后實施。
2. 乙方應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安全、環保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施工現場安全、環保。
3. 乙方應監督施工單位的施工行為,確保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安全、環保管理規定。
4. 乙方應協助甲方處理施工現場的安全、環保事故,并編制事故報告。
5. 乙方應定期向甲方匯報安全、環保管理工作情況,并提出改進建議。
第五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 甲方應支付乙方本合同項下的監理費用為XXX元人民幣(大寫:XXX)。
2. 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XX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監理費用的XX%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XXX元(大寫:XXX)。
3. 甲方應在工程完工后XX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剩余的監理費用,即人民幣XXX元(大寫:XXX)。
4. 甲方支付監理費用前,乙方應提供有效的發票。如乙方提供的發票不符合國家規定或甲方要求,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監理費用。
?17?監理服務合同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乙方工作崗位及職責,
1、 自合同約定之日起,乙方擔當公司監理部/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
2、 熟悉工程條件、技術規范和設計圖紙,控制施工進度、保證質量要求。確保安全施工。
3、 監督承包人的各項實驗工作,要與施工方配合好工作關系,嚴格按照監理規范準則,日常巡檢和平行檢測,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順利進行。
4、 做好旁站記錄和監理日記,做好安全巡檢,出現工程隱患及時整改或發放整改通知。
5、 必須嚴格履行監理職責,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
第三條、工資及其他補貼,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資,_________________元。實發元,預留元,作為因工
作人員流失押金。預留款項到年終一次性付清。
差費(出縣)伙食補貼元,電話費每月元。
第五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 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 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乙方受到甲方不公正(公平)待遇時,有權終止合同。
3、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 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
第六條、其他事項,
1、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簽字蓋章后生效。
2、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3、合同期間,要對自己人身、財產安全負責,避免發生意外。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18?監理服務合同
一、監理服務費用
l正常服務的費用
例:監理單位正常服務費用的計算方法、費率和價格或雙方約定的其它方法。
監理單位正常服務費用一般應包括如下內容:
(1)派駐監理人員費用
——基本工資
——加班費(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和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按《勞動法》
的規定辦理)
——各種補助
——各種津帖
——個人所得稅
——其它
(2)現場費用
——輔助、服務、勤雜等人員的聘用費
——辦公用品費
——文具紙張費
——資料費
——勞動保護費
——防暑降溫費或冬季取暖費
——伙食費
——差旅費
——煤、氣、水、電費
——交通、通訊資
——其它
(3)不可預見費
建議比例10%-15%
(4)公司取費
——法定提留基金(工會、教育、職工福利、住房、養老等)
——上級管理費
——法定利潤
——法定稅收(營業稅、所得稅等)
——其它
2附加服務的費用
例:監理附加服務費用的基本測算方法,由雙方協商確定,一般可采用如下辦法:
(1)附加工程工作量x基本費率;
(2)附加服務工作日數x監理服務日平均費用;
(3)附加服務工作比例x監理服務費用總額。
二、監理服務費用的支付
例:l動員預付費
為使監理服務能夠及時開展,業主在簽訂監理合同和監理單位提供履約擔保之后______日之內向監理單位支付__________________元的`動員預付費。
2履約擔保金
業主根據監理合同通用條件第5.5.3條的規定,沒收監理單位的全部或部分履約擔保金,不得影響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應當得到的其它支付。
3賠償金
根據監理合同通用條件第4.1條確定的監理單位對業主的賠償業主從對監理單位的日常支付中扣回。
4支付時間與支付內容
業生根據監理合同確定的監理服務費用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時間,向監理單位支付正常服務的費用和附加服務的費用,以及根據監理合同通用條件第42條確定的對監理單位的賠償。
5支付方式
業主在每期支付的同時,按動員預付費占監理服務費用總額的比例分期扣回動員預付費;根據監理合同通用條件第4.1條確定了監理單位向業生的經濟賠償,該賠償的每次扣回額不超過當期應支付的監理服務費用的______%;某期監理服務費用支付額低于_元時,將當期應支付的監理服務費用合并到下期支付。
6結算
在簽發工程交工證書后______日之內,結算相應工程的監理服務費用,扣減動員預付費和監理單位賠償金的余額,業主向監理單位退還______%的履約擔保金;在簽發工程缺陷責任終止證書后______日之內,結算工程缺陷責任期的監理服務費用和其它應向監理單位支付款項的余額,扣減其它應從監理單位扣回的款項。業主向監理單位退還剩余的履約擔保金。
三、其它
雙方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對本附件的內容予以變更。
業主:____________(蓋章)監理單位: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簽字)授權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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