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91av在线播放视频-色婷婷综合久久久中文一区二区-国产一区二区激情在线-亚洲中文字幕无码久久久久久久久-亚洲中文字幕第一人码-久久久久久久久18禁秘-精品国产乱码久久久久久婷婷-精品丰满熟女一区二区三区蜜桃-一进一出流出白浆视频

讀書筆記吧

導航欄

×
你的位置: 筆記網(wǎng) > 讀書筆記 > 導航

社會契約論讀書筆記

發(fā)表時間:2023-07-05

社會契約論讀書筆記(合集5篇)。

普希金說:“人的影響短暫而微弱,書的影響則廣泛而深遠。”大凡成功的人士,他們都和書籍有著不解之緣,在閱讀了相關作品后,書中的故事情節(jié)激發(fā)了我們的濃濃興趣,那么,就讓我們靜下心來好好的寫一篇屬于自己的讀書筆記吧!你知道讀書筆記可以從哪些方面來寫呢?以下是小編陸續(xù)整理的“社會契約論讀書筆記(合集5篇)”,歡迎您閱讀和收藏,并分享給有需要的朋友!

社會契約論讀書筆記 篇1

《社會契約論》讀書筆記

個人關于“自由”的淺顯理解

風情萬種的巴黎市,游人如織的塞納河畔,孕育了許多人類進步的思想之光。盧梭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開篇許頁“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足以讓人為之贊嘆。的確,人作為自然界萬物之靈,人一出生應當是自由的,也必須是自由的。但是現(xiàn)實是無奈的,人是自然的,但更重要的是人是社會的。人的社會屬性才是一個人存在于社會的精華之所在。一個人要立足于社會,就不得不放棄自己天生的自然自由,去獲得契約自由。

正如盧梭所說“由于社會契約,人類失去的是他的自然的自由,以及對誘惑他的和他能得到的任何東西的絕對權利,而通過社會契約他所得到的是社會的自由,以及對于它所占有的財產的合法權利。”人一但承認和接受了契約自由,就應該服從人民和社會的整體,服從國家精神,國家就如一種“公共人格和公共意志”的存在,來幫助個人去實現(xiàn)契約自由中交出的權利。一個人越是徹底交出自己的權利,那么國家也便越來越完美。盧梭認為自由應該是國家賦予的一種具有普遍性的強制力量,如果一個人不服從社會的整體,那么社會整體有權去迫使他“自由”。個人也因此獲得“被自由”的權利。盧梭在此特別提出“公意”這一概念:“國家全體成員的經常意志就是公意;正因為如此,他們才是公民并且是自由的。”強調了公共意志對人民自由的重要性。再者,為了防止造成更大的不平等,他主張國家干預工商業(yè)活動,反對經濟自由,這在經濟發(fā)展思想史上無疑是倒退的。

聯(lián)系當下實際,我們大部分人百分之百地交出自己的自然權利,而且非常徹底。徹底到不懂,甚至不敢去維護自己的權利。在這樣的前提下,我們并非完全獲得了契約自由。例如學術界就不是自由的,以至于教育規(guī)模上去了,杰出人才始終沒有出現(xiàn)。又如某些行業(yè)因為過多的干預和“被自由”導致與國際相比,競爭力不足。

盧梭的“自由”某些人看來是一種極端的或者稱為“極權主義”,我認為這是不對的。首先很多著作寫到盧梭是西方先哲中倡導個人平等、自由、民主的先驅之一,是想一切形式的專制、暴政做不妥協(xié)斗爭的斗士。再者,此書始終有兩個核心的問題圍繞著,其一,人們怎樣才能在國家狀態(tài)中接受秩序約束的同時又保持著自己的自由?其二,人們怎樣才能防止國家中的政府組織侵犯自己的自由?所以說他的自由不能簡單曲解為一種極端的思想。他的自由應當是一種擁有個人的自由權利之下,為和國家共同成員共處或達到某種共同利益而交出自己的部分權利,用契約來確定的權利。

當下我們所在的社會來講,我認為我們的自由一直在被賦予更廣泛的內涵,應該說有明顯的進步,特別是改革開放以后,人民越來越重視自由和權利。近現(xiàn)代以來,“自由”可以說是最閃亮的旗號;一些人為了“自由”,甚至可以萬死不辭。正如盧梭那句“愿自由而有危險,但不愿安寧而受奴役。”人們對自己的權利和自由維護時,有的難免過了。自由應當也必須是法律范圍內的自由,任何超越法律自由的行為都應受到法律制裁。或許當下我們特色的社會里有些自由是未被觸及,我們應該理性的去用自己的契約權利,去推動公共意志去賦予個人更多的自由。盲目追求個人極端自由和觸及法律底線,實踐證明都是對個人和公共沒有任何好處的。

以上就是個人讀此書后,一些的對自由的理解。最后贊頌一句,盧梭不愧為“自然和真理之子。”

社會契約論讀書筆記 篇2

《社會契約論》讀書筆記

法國的先賢祠中有二人的靈柩為止最為顯眼,一個是啟蒙運動的先驅伏爾泰,另一位是他的最偉大的死對頭,讓-雅克-盧梭。他們前者結束了一個時代,后者開辟了一個時代。最近的利比亞危機讓我疑惑政府應該是什么樣的?它是怎么產生的?西方政治家關于政府的理論是怎樣解釋的?這些疑問讓我查到了盧梭的政治巨著,希望能有答案。

盧梭的《社會契約論》辭藻華麗,語言的艱深與理論的激情相配合。這里我摘抄一部分令我印象深刻的段落:

1、人生來就是自由的,卻無不處在枷鎖之中。自以為是他人主人的人,只不過比他人更是奴隸。

2、誰要說一個人甘愿無償?shù)匕炎约核徒o別人那純屬不可思議的無稽之談。即使有人這樣做,那也是不合常理的,單憑這一點就可以斷定這種行為是非法的、無效的。誰要說一個民族會這樣做,就等于假設這個民族是一群瘋子:瘋狂之舉不可構成。

3、放棄自己的自由,就是放棄自己作為人的資格,就是放棄人類的權利甚至放棄自己的義務。對于一個放棄一切的人來說,是不可能有任何補償可言的。這種放棄是不符合人性的,使自己的意志喪失一切自由,就是使自己的行為喪失一切道德。

這些段落讓人想起風起云涌的法國大革命,而這些激進的言論居然是出自盧梭這樣一位儒雅俊秀的才子。是什么讓他產生這樣激烈的言辭?

盧梭出生于日內瓦的一個鐘表匠家庭,后來成為孤兒,從小讀著《教會與帝國歷史》、《世界通史講話》、《名人傳》長大。在巴黎的沙龍中漸漸顯露才華后,在一次科學征文比賽中獲獎一舉成名,他崇尚自然熱愛音樂,晚年在窮困潦倒中死去。

通過他的生平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他出生在社會中下層,接觸到的是社會中下層的困苦與無奈,而他對《世界通史講話》、《名人傳》等名著的癡迷又使得他擁有他那個社會基層所沒有的精神和信仰,因而他無法成為一個碌碌無為的鐘表匠、律師書記。他的向往與不甘心,使得他對社會下層產生了極大的同情。后來因為華倫夫人他的人生有了一次轉折。這個成功男人背后的偉大女人是盧梭的情婦和養(yǎng)母。雖然有華倫夫人的支持,盧梭還是難以抵抗巴黎上層社會的壓力,于是他更多的站在平民的立場去抨擊上層社會。

粗略了解了盧梭本人及其經歷,可以更好的理解《社會契約論》。全書只有七萬多字,不是一部大部頭,但這絲毫不影響它的歷史地位。

原著概要:

內容概要:

第一卷論述了社會結構和社會契約。從家庭出發(fā),以此類比,闡述了社會結構,得出社會契約,有了這個契約,人類就從自然狀態(tài)進入社會狀態(tài)。

第二卷闡述主權及其權利。他認為主權是公意的運用,不可以轉讓,不可分割。主權由共同利益所決定和約束,籍著法律而行動。法律是以公共利益為依歸的公意的行為。雖然公意總是對的,但是它并非總是能作出明智的判斷,因此也并非總能找到共同利益之所在,于是立法者的存在就是必要的。然而立法者本身并沒有權力,他們只是指導者。他們起草和提出法律建議,只有人民自己(或者說主權者、公意)才有權設立法律。

第三卷闡述政府及其運作形式。政府是主權者的執(zhí)行人,而非主權者本身。他將政府分成三種形式即:民主制,即由全體或大部分人民治理;貴族制,由少數(shù)人所治理;國君制,由一人治理。這里也有一句非常有意思的話“當政府職能被分配成數(shù)個機構時,人數(shù)最少的機構遲早會取得最大的權力”。

那么到底怎樣的政府才是最好的政府呢?這里盧梭給了一個判斷標準:人丁興旺。無疑現(xiàn)代社會中國政府是最好的政府!

第四卷討論幾種社會組織。令我印象比較深刻的觀點是宗教是國家的基礎,在任何時候都在公民的生活中占主要地位。每個公民都應該有一個宗教,宗教可以使他們熱愛自己的責任,這件事卻是對國家很有重要關系的。我認為宗教就是一種信仰,一個沒有信仰的民族是一個可怕的民族。現(xiàn)在在我們的周圍常常會聽到“信仰危機”這個詞,中國人不缺文化,但是缺少了一個統(tǒng)一的信仰。

縱觀全書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

盧梭考慮問題的角度是把自然和文明對立起來,認為自然狀態(tài)下的人性是善的,而現(xiàn)存社會的認識壞的,因此假如能為人造就新的。適合人性健康發(fā)展的社會、環(huán)境和教育,人類就能在更高階段上回復自然。這一觀點構成盧梭全部思想的出發(fā)點,并成為指引他的社會政治學說發(fā)展的線索。

按照盧梭的觀點,如今卡扎菲政府的命運也是可以解釋的。盧梭要闡明的是:社會不平等的起源及其解決,是《社會契約論》的主旨。其中闡述的國家是社會契約的產物,主權在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盧梭的理論里沒有商品的地位,他所處的啟蒙時代決定了他成不了亞當-斯密。盡管如此,他的思想,他思維的合理成分,會幫助中國建立一個更好的公民社會,而這正是現(xiàn)代民主法治的基礎。

社會契約論讀書筆記 篇3

讀《社會契約論》讀后感2000字:

在寫讀書筆記之前,先感謝一下還在床上睡覺的洪偉,感謝他從20號開始就收留我跟他一起“學習”,幫我省去了很多麻煩,帶我看了廈大開闊了眼界。希望他拿著我“兩千多”塊的禮物,早睡早起、早日成才,給我介紹一個億標的的案源。

離開故鄉(xiāng),離開父母,我是不情愿的。不是我長不大,是我覺得虧欠他們太多。

我也忘記什么時候開始看這本書了,應該是2018年的那個暑假吧,帶了看了一半的《西方哲學簡史》和《社會契約論》回來。時間不算太久,但是該忘記的也忘記了,剛好今天坐動車去上海,所以就愉快的開始重新看點東西寫一寫。如果有什么硬傷,希望看過這本書的朋友能及時指出來,定虛心接受、查證就改。希望記得的能有些用吧。

個人覺得,《社會契約論》這本書理解起來,并不是很困難,因為盧梭更多的是以介紹的口吻,或者說得比較低賤一點的,就是兜售的口吻,在推銷自己的方案。如果不能讓更多的人理解,那么就沒法良好的營銷。所以說,這本書其實并不難理解。但需要注意兩點,第一是得先看《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第二是不要帶著任何既定的思想或者已有的模式去代入,換而言之就是,請你以一張白紙的純潔去接受這本書筆墨的渲染。因為,馬后炮和肆意解讀,一是可笑,二是無意義。

事實上,盧梭先生一方面在為《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找解決方案,另一方面則是在對政府這一概念的原理進行分析。首先,其在第一卷,承接了其姊妹篇的內容并解釋了后文主要涉及的名詞,如社會公約、主權者、最初的決定等等。接著,其開始在第二卷撰寫其的核心內容,人民、主權、公意和法律,以及其方案的原理和可行性。再者,其根據(jù)第二卷的原理,開始在第三卷提出自己的主張,各類政府及其形式,以及應對他們的限制。最后,在第四章講到整個政府的各種制度。

無論是對各種政府形式,還是各種制度的內容,我就不在此處贅言,書里講得非常清楚。但是有一點是可以看出來,盧梭很欣賞斯巴達模式,他認為斯巴達模式就是公意表達的最高境界。顯然,在現(xiàn)代社會是不這么認為的。當然,我們也不能因此否定其的觀點。在這里,我想討論的是公意這種東西,是否如盧梭所言,永遠正確,不可能錯誤。

我們來看看盧梭是這么解釋這個問題,他認為,在沒有派系之分的情況下,公意永遠是公正的,因為人民不可能做出不利于自己的事,而如果有的話,那么肯定存在政府對于人民的欺騙或者是沒有讓人民進行充分的討論。可以總結,盧梭認為,沒有派系、沒有政府的欺騙、以及充分的討論,那么公意就永遠是公正的。顯然,如果按他所言,你會覺得,是啊,公意不同于眾意,還是挺簡單的嘛。可惜的是,這不是單純的概念區(qū)別。就好像法考的標準答案,很多時候并不是實務中最終的結果,但是也不能說錯。以下提出的只是我的一些看法。

首先,沒有派系之分。這個條件,就是完全脫離獸性的條件。因為從動物上便可以看出,自然就賦予了他們與生俱來的派系之分。族群與族群之間,族群內部之間,無處不存在所謂的派系。反觀自稱脫離動物的人類,還是那一句老話,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站隊。顯然,還是派系的斗爭。而對于一個國家更是如此,政府明著暗著的各種派系是家常便飯,這也無須多言。事實上,派系之分和國家之分、民族之分都是同一種觀念產生的結果。我并不認為這是一種好的觀點,那就是“找茬”。由于人聯(lián)想的能力(《人論》中有論證),人通過一開始認識的東西聯(lián)想后知的東西,最終通過他們的不同,來記憶。沒錯,對于學習而言,是一種非常好的方法,但對整個社會而言,卻不盡人意。過分的強調差別,會讓人忘記了共同,這也是為何“求同存異”的理念提出的可貴。因為,正是因為過分的強調差異,讓我們忘記了我們都是人,比如說納粹時期的德國,他們就認為猶太人不是人,是罪孽,是臟東西。這也是在法西斯政權下過分被強調差異,而忘記了、甚至被篡改了根本的后果。因此,如果要達到這個條件,可能國家、政黨的概念都已經灰飛煙滅了。

接著,沒有政府的欺騙。首先,這個很難實現(xiàn),因為政府應有其保密的內容,不然這對于抵御外侵,是非常不利的。況且,即使沒有政府的欺騙,人民最終做出的也不一定會是正確的,尤其是在一些專業(yè)性比較強的問題,即使他們涉及面再逛,也不宜由所謂的公意來決定。例如很多法律的內容,對于一般的人民而言,他們認為天經地義。而對于有一定法律素養(yǎng)的人看來,就覺得簡直是無稽之談。因為,在這一類專業(yè)問題面前,公意是沒有體系性和全面性的。公意只是單獨的,一次又一次的,剝離開的選擇。人民所做一個又一個的選擇,都是獨立的。

最后,是人民進行充分討論。可以看出,這只適合人口基數(shù)較小的國家,因為如果要讓基數(shù)大的國家進行充分的討論,可能還沒討論完,問題就發(fā)展到了無法挽回的情形了。但是,這也不是完全不可行。對于一些關乎國家未來幾年,或者十幾年的大事。在能把控局面的情況下,進行全人民的充分討論,還是可以的。

由于,公眾號是一個公開的場所,我所能說的,就只能是這些了。可能我的這些疑惑,都是因為我沒法完全理解盧梭先生的理論吧。因為,每個解決方案總不能盡善盡美,總會有或多或少的問題,但是,只要能自圓其說,在實踐中慢慢修補,或許就是一個不錯的方案。

行了,我又困了,我要去睡覺了,還有兩小時到站,抓緊時間困(閩南語:睡)一下。

社會契約論讀書筆記 篇4

盧梭的巨著《社會契約論》,全書共四卷,四十八章,其中第一卷九章,第二卷十二章,第三卷十八章,第四卷九章。第一卷在他的確立的基本原理之上,著重研究的是契約論的內容;第二卷主要討論的是主權論的內容;第三卷則是關于政府形式為主的政府論;第四卷則是從實踐的角度對除了鞏固國家體制的方法論。

名句摘錄:

第一卷:

1、人是天生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自認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隸.2、這種人所共有的自由,乃是人性的產物.人性的首要法則,是維護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關懷,是對于其自身所應有的關懷

3、一切權力都來自上帝,這一點我承認;可是一切疾病也都來自上帝.難道這就是說,應該禁止人去請醫(yī)生嗎?

4、人類既然不能產生新的力量,而只能是結合并運用已有的力量;所以人類便沒有其它辦法可以自存,除非是集合起來形成一種力量的總和才能克服這種阻力,由一個唯一的動力把它們發(fā)動起來,使它們共同協(xié)作.5、假如我們拋開社會公約中一切非本質的東西,就會發(fā)現(xiàn)社會公約可以簡化為如下的詞句:我們每個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導之下,并且我們在共同體中接納每一個成員作為全體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6、一旦人群這樣地結成了一個共同體之后,侵犯他們中的任何一個成員就不能不是在攻擊整個的共同體;而侵犯共同體就更不得不使它的成員同仇敵愾.這樣,義務和利害關系就迫使締約者雙方同樣要彼此互助,而同是這些人也就應該力求在這種雙重關系之下把各種有系于此的利益都結合起來.7、現(xiàn)在讓我們把整個這張收支平衡表簡化為容易比較的項目吧:社會契約使人類喪失的,乃是他的天然的自由以及對于他所企圖的和所能得到的一切事物的那種無限權利;而他所獲得的,乃是社會的自由以及對于他所享有的一切事物的所有權..作為全書第一部分的社會契約理論,它是《社會契約論》的核心內容,精華所在,其后的三卷基本上建立在這一理論的基礎上的。盧梭從人性論和自然狀態(tài)論出發(fā),認為人都是自私的,每個人都只會關心他個人,只是關住個人的生存與利益,就像他在文中所寫道的“人性的首要法則,是要維護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關懷,是對于其自身所應有的關懷”一樣。然而在惡劣的自然條件下,個人所具有的力量根本就無法沖破自然界的重重阻礙,為了共同利益的需要于是一個要求共同協(xié)作的聲音叫響,這就是公意。然而,到底如何協(xié)作這個問題困擾著要求協(xié)作的柔弱的人們,即“(協(xié)作)如何能致身于力量的總和,而同時既不至于妨害自己,又不至于忽略對自己所應有的關懷呢?”,進而盧梭提出了社會契約所要解決的根本問題,即“要尋找出一種結合的形式,使他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來維護和保障每個結合者的人身和財富,并且由于這一結合而使得每一個與全體相聯(lián)合的個人又只不過是在服從其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樣的自由。”為了解決這一問題,盧梭緊接著提出了本書的核心理論——社會契約。

盧梭主張“每個結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權利全部都轉讓給整個集體”,而這里的整個集合體即是政治共同體或在其后文中稱做主權者,也即公意。而之所以主張每個人都應把其全部毫無保留的轉讓出來,是因為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每個個體在主主權者面前都是平等的,沒有任何一個任何一方能要其他一個或一方承

擔更多的負擔。如果只有一部分人全部轉讓,而另一部份人只轉讓其自身的一部分,那么這部分人將會要求更多的社會權力,增加全部轉讓者的負擔,進而這種協(xié)作就會只是“暴政或者是空話”。然而每個人為什么樂意出讓自己的全部呢?盧梭再次揭開了謎底“每個人既然是向全體奉獻出自己,他就并沒有向任何人奉獻出自己”,因為在此種狀態(tài)下,每個人都是無,而只有共同體才是唯一的實,即唯一的擁有行為力者。

然而,雖然共同體的行為力增強了,人們?yōu)榭朔匀徽系K的目的實現(xiàn)了,那么個人結合成共同體的原始目的——個人生存和利益哪里去尋找呢?盧梭為我們繪制了一張收支簡化表“人類由于社會契約而喪失的,乃是他的天然的自由以及對于他所企圖的和所能得到的一切東西的那種無限的權利;而他所獲得的,乃是社會的自由以及對于他所享有的一切東西的所有權。”從此,人類從自然狀態(tài)進入到了社會狀態(tài),“他們的行為中正義就取代了本能,而他們的行動也就被賦予了前所未有的道德性”,人會因為社會契約“使他從一個愚昧.局限的動物一變而為一個有智慧的生物,一變而為一個人的那個幸福時刻,他一定會是感激不盡的。”人從“自然的自由”進入了“社會的自由”。總之盧梭的社會契約可以簡化為以下詞句“我們每個人都以其自身及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工藝的最高指導之下,并且我們在共同體中接納每一個成員作為全體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名句摘錄:

個別利益的對立使社會的建立成為必要,那么,就正是這些個別利益的一致使得社會的建立成為可能【wWW.djz525.com 勵志的句子】

如果人民單純是諾諾地服從,那么,人民本身就會由于這一行為而解體,就會喪失其人民的品質;只要一旦出現(xiàn)一個主人,就立刻不再有主權者了,并且政治體也從此就告毀滅

錢財這個字眼是奴隸的字眼,由于金錢與懶惰的緣故,他們便終于有了可以奴役自己祖國的軍人和可以出賣自己祖國的代表

公意永遠是穩(wěn)固的,不變的而又純粹的;但是他卻可以向壓在他身上的其他意志屈服

人民主權論,作為以公意為基礎的社會契約的必然結果,它是盧梭理論的最高成就,也是自然法學派在近代所取得最高成就。作為契約社會所形成的共同體,在它是受公意支配下時,它就成為主權,其主體是全體人民,每個人就是其組成人員。盧梭視野中的主權具有以下特點 :

第一,主權是不可轉讓的,盧梭從分析每個個人利益的異同出發(fā),指出“個別利益的對立使社會的建立成為必要,那么,就正是這些個別利益的一致才使得社會的建立成為可能”,基于此,認為“治理社會就應當完全根據(jù)這種共同的利益”。在共同利益的基礎上就形成了以公共幸福為目標的公意,而由于公意是社會共同體的意志,屬于公共的,是個集體的生命,因而就不得轉讓,因而基于公意的主權也不可轉讓。在此,盧梭還區(qū)別了個別意志和公意,并且認為個別意志和公意并不能總是一致,因而主張個別意志經常向公意發(fā)出自己的聲音。

第二,主權是不可分割的,盧梭認為主權是不可轉讓的,同樣也是不可分割的,正因為是“意志要么是公意,要么不是;他要么是人民共同體的意志,要么就只是一部人的。” 基于此,盧梭還批評了一些政論家因不能從原則上區(qū)分主權而從形式上區(qū)分主權的行為,譏諷他們是像日本的幻術家那樣“當眾把一個孩子肢解,把他的的肢體一一拋上天空去,然后就能再掉下一個完整無缺的活生生的孩子來”,是一種“江湖幻術”。“他們把主權助威所派生的東西誤以為是主權權威的構成部分。”因而盧梭反對洛克和孟德斯鳩的分權理論,同時盧梭認為向宣戰(zhàn)與媾和等行為并不是主權的行為,他們“都不是法律而是法律的應用,是決定法律情況的一種個別行為。”

第三,主權是不能代表的,關于主權是不能被代表的這個問題在盧梭的這部著作中并沒獨立成章,但其思想?yún)s完整地蘊含在第三卷第十五章《論議員或代表》。在這章中,盧梭認為正如主權是不可轉讓的一樣,主權也是不可代表的,因為“主權在本質上是由于公意構成的,而意志又是絕不可以代表的;它只能是同一個意志,或者是另一個意志,而絕不能有什么中間的東西。”不僅如此,盧梭還嚴重地批判了那些以出錢雇傭人去從軍和代議員的行為,并且盧梭認為在它所向往的的城邦里“在一個真正自由的國家里,一切都是公民親手來做,沒有任何事情是要用錢的。他們永遠不是花錢來免除自己的義務,反而是花錢來親手履行自己的義務。”雖然這種萬事事必親躬的行為會有很多的不方便,但是盧梭給出了最有力的回應“在權利和自由乃是一切的地方,不方便是不算一回事的”。而主權行為外的行政行為盧梭認為它不僅是而且應當是被代表的,因為“行政權力不外是把力量運用在法律上而已。”

第四,主權是絕對的,不可摧毀的,知道盧梭主權論的前三個特點,我們將會順理成章的理解盧梭主權論的的四個特征:主權的絕對性。在第四卷的第一章《論公意是不可摧毀的》中,盧梭認為公意無論何時無論何地總是存在的,即使在國家瀕臨毀滅的時候,當各種最卑鄙的利益爭斗戰(zhàn)勝公共幸福時,公意也是存在的,只不過是“公意沉默了”,在其他一些情況,譬如為了金錢而出賣自己的選票的行為,他也僅是“回避了公意而已”。而在和平時期,公意所形成的主權的唯一目的便是公共福祉,更是神圣不可侵犯。

然而主權是如此的重要,那么究竟怎樣才能維系主權權威呢?對此盧梭在這部著作的第三卷的第十二章到第十四章著重論述了這一問題,歸結一句話,即為了維系主權之權威,人民應經常地,固定的集會,以適當中斷政府的一切權限。這句話既包含三層含義:一,人民應當集會,因為“主權者除了立法權力之外便沒有任何別的力量,所以只能依靠法律而行動;而法律有只不過是公意的正式表示,所以惟有當人民集合起來的時候,主權者才能行動。”二,必須是固定的經常地集會,“政府愈是有力量,則主權者就愈應該經常的表現(xiàn)他自己。”三,集會由中斷政府的力量,“當人民合法地集會而成為主權者共同體的那個時刻,政府的一切權限便告終止;于是行政權也就中斷,于是是最渺小的公民的身份便和最高級行政官的身份是同樣地神圣不可侵犯,因為在被代表的人已經出現(xiàn)的地方就不能再有什么代表了。”

名句摘錄:

政府就是在臣民和主權者之間所建立的一個中介體

真正的民主制從來就不曾有過,而且永遠也不會有。

走運的人則每每不過是那些卑鄙的誹謗者,卑鄙的騙子和卑鄙的陰謀家 人體的組織是大自然的作品;國家的組織則是人工的作品

國家的生存絕不是依靠法律,而是依靠立法權”這些真知灼見無疑在當代,尤其在我國的法制進程中具有重要意義。

在第三卷中,盧梭討論了政府的組織形式問題,他認為一切自由的行為都有兩種因素構成,其中之一即為意志,另一則為行動的力量,而在國家這個政治體

中,意志即為立法權,行動即為行政權。“沒有這兩種力量的結合,便不會或者不應該做出任何事情來”而什么是政府呢?“政府就是在臣民和主權者之間所建立的一個中介體”。當談到政府形式時,盧梭認為它取決于主權者,君主(行政官)與人民之間的比例。“這個雙比例每一次增大或者縮小,則單項比例也就照樣地增大或者縮小,從而中間項也就隨之而改變。因此 也就可以看出:并不存在什么一種唯一的絕對的政府體制,而是隨著國家大小的不同,也就可以有同樣之多的性質不同的政府。”而在現(xiàn)代,盧梭的這一理論得到了充分的論證。并且盧梭還根據(jù)政府人員的多寡作為區(qū)分不同政府形式的根本標準,進而將政府分為:民主制,貴族制,君主制和混合制四種形式,認為民主制則適宜于小國,貴族制適宜于中等國家,而君主制則適宜于大國。并且認為最好的政府是立法權與行政權結合在一起的政府,然而又由于“君主和主權者既然只是同一個人,所以就只能形成,可以這樣說,一種沒有政府的政府”。

一,民主制,盧梭眼中的民主制是一種政府人員多于單個單純的公民,即主權者將政府職能委任給絕大多數(shù)公民。而且盧梭認為從嚴格意義上講,“真正的民主制從來就不曾有過,而且永遠也不會有。

二,貴族制,盧梭將貴族制分為三種:自然的,選舉的和世襲的。其中第一種適合淳樸的民族,第三種是最壞的一種,而第二種是最好的,也即是嚴格意義上的貴族制。盧梭的這種選舉制貴族制相當于現(xiàn)在意義的代議制民主制。

三,國君制,盧梭的國君制即是君主制,在盧梭看來國君制的力量是最為強大的,因為“人民的意志,君主的意志,國家的公共力量和政府的個別力量,就全都響應著同一個動力,機器的全部力量就都操在一只手里,一切都朝著同一個目標前進”,它就會像阿基米德站在河對岸毫不費力就引動水上的大船一樣,國君就可以在自己的暖閣里遙控他的國家。然而也正是如此,國君制有兩個致命弱點:1.不能選賢任能。2.缺乏執(zhí)政的連續(xù)性,從而導致皇室政府的變化無常。四,混合制,在盧梭看來根本就不存在一個純粹的單一制政府,因為“一個獨一無二的首領也必須有下級的行政官;一個人民政府也必須有一個首領”同時他認為“強力的極限與軟弱的極限同樣地都出現(xiàn)在單一的政府之下,反之,混合政府的形式則產生適中的力量。”這些在現(xiàn)今看來,無疑都是不無道理的。基于以上論述,盧梭在本卷第八章有的談到一個與之緊密相連的問題《論沒有一種政府形式適宜于一切國家》在這一章中,盧梭首先肯定了孟德斯鳩關于民主與氣候關系的論述,認為各個國家由于土地,氣候,水文,礦產等自然資源和勞動力等因素的不同,因而就需選擇與之相適應的政治體制。譬如就國家疆土的大小和財富的貧富就可以選擇不同的政府形式,在國家版圖較大并且富饒的國家,較適合君主制;而貴族制則適宜于財富和版圖都適中的國家;而民主制則適合于小兒貧窮的國家。這些觀點在今天看來無疑是不不正確。當然,其認為國君的力量引起與人民距離的擴大而擴大,而人民的力量之有幾種才能發(fā)揮的觀點無疑是較有啟發(fā)的。同是盧梭在涉及評判一個政府好壞的標準時,認為政治結合應以“他的成員的生存和繁榮”無疑事件具有積極意義的。然而在談論到具體指標時,認為人口的多寡一是衡量政府優(yōu)劣的標志,無疑是欠妥的。而在這些理論當中,我們不能不談的還有盧梭關于政治體死亡的論述,他深沉而睿智的寫道“政治生命的原則就在于主權的權威。立法權是國家的心臟,行政權則是國家的大腦,大腦只是各個部分運動起來。大腦可能陷于麻痹,而人依然活著。一個人可以麻木不仁的活著;但是一旦心臟停止了他的機能,則任何動物馬上就會死掉。”

基于對上述基本問題的闡述,盧梭在最后一卷即第四卷闡明了鞏固國家體制的方法。在“公意不可摧毀”的前提下,盧梭分別從投票,選舉,羅馬公民大會,保民管制,獨裁制,監(jiān)察管制和公民宗教其各方面對國家政治體中的一些常見的問題和程序進行了討論,而其中爭議最大的是其關于公民宗教的論述。當然這其中給我印象最深的是盧梭對宗教分類的敘述,盧梭從宗教和社會的關系將其分為人類的宗教和公民的宗教,“前一種宗教沒有廟宇,沒有祭壇,沒有儀式,只限于對至高無上的上帝發(fā)自純粹內心的崇拜,以及對于道德的永恒義務;它是純粹而又樸素的福音書宗教,是真正的有神論,我們可以稱之為自然的神圣權利。后一種宗教是寫在某一 國家的典冊之中,它規(guī)定了這個國家自己的神,這個國家特有的守護者。它有自己的教條,自己的教儀,自己法定的崇拜表現(xiàn)。”對于后一種政體,盧梭稱之為“神權政體”,而這種情形在我國有待審視與深思。而在這一部分,也因為盧梭的極權主義民主思想暴露無遺,因而起也因此遭受到很多批判,譬如英國著名哲學家羅素說盧梭是“與傳統(tǒng)君主專制相反的偽民主獨裁的政治哲學的發(fā)明人”,“希特勒是盧梭的一個結果”。的確,盧梭的思想也確實在學說上影響了黑格爾的國家崇拜學說,在政治上,也確實導致了國家極權的羅伯斯庇爾政府和希特勒的法西斯政權。當然,正如任何事物都有兩面一樣,這也不排除偉大的啟蒙思想家盧梭的著作,然而當我們通讀全書的時候,我們會發(fā)現(xiàn)全書到處閃耀著理性,智慧的光芒。從1795年其靈柩被奉進先賢祠至今,我們仍然不時品味這位自然法學派杰出代表的思想光輝,更為這樣一位完全靠自學成材的一代宗師身上散發(fā)出來的火炬般的人格魅力所折服,品味他的著作,我們更應體味他的人格。

社會契約論讀書筆記 篇5

幾個月之前,我還連盧梭和羅素都分不清楚。《社會契約論》的名氣之盛,雖有所耳聞,仍不知社會契約到底為何?有什么影響以至于經久傳誦?對于盧梭的其它著作則是聞所未聞。羞愧!!!

棄精華,取糟粕。工科出身的我,對于社會科學的了解幾乎是零。上學的時候除了專業(yè)書籍之外,唯一接觸較多的也就是武俠小說。對于社會科學書籍,往往也是為了應付考試,考完就全部還給老師了。經歷過碩士階段的掙扎后,方始明白,對于生活來說,技術可能是非常次要的東西。有太多的東西等著我去了解。碩士最后一年,工作的需要讓我慢慢開始接觸一些邏輯科學、思維科學方面的書籍。到后面越來越癡迷于西方社會科學的著作,有點如饑似渴的感覺。

一知半解地讀完《索菲的世界》,《西方哲學史》和《什么是哲學》之后,一口氣買了十幾本西方社會科學專著,大多是政治哲學相關的,這是我的興趣所在,我不想去過多的糾結世界的本源和上帝是否存在的問題。機緣巧合或由于盧梭的論文都比較薄,最先開始讀的就是盧梭了。《社會契約論》、《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論科學與藝術的復興是否有助于使風俗日趨純樸》…

走馬觀花讀了幾本,總感覺收效甚微,內心開始急躁。便開始思考并向周圍朋友們請教讀書之道。多讀、反復讀、看書評、寫書評、互相討論、講演,最終讀透想透。這些都是不錯的讀書方法,但萬事開頭難,而無論什么方法,在沒有深厚功底的情況下,都要經歷一段煎熬期,渡過了瓶頸期,后面也會相對容易一些。想明白這個道理之后也坦然了許多,少了一些浮躁。

除了上述幾條讀書方法之外,我覺得還有一些問題是必須要解決的。首先是讀書的深度或層次問題。讀書的出發(fā)點,目的是什么?是否糾結每一個觀點論述的細節(jié)?是否搞清楚每一個觀點論說的脈絡?并非專業(yè)學者,讀到那個層次算是有所收獲? 如果不搞清楚這些問題就很有可能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淹沒于書籍中豐富的信息而不得要領。讀書時這幾個問題是必須要思考的。

其次,不同類型的書籍寫作的風格和內容有很大的差異。關注的重點也應當有所不同。對于理論類書籍,關注的重點是(1)作者及其經歷、寫作的風格;(2)寫作的背景;(3)方法論,寫作的手法;(4)主要觀點及論述的脈絡(5)現(xiàn)實意義;(6)精彩片段。書評,讀書筆記,可按此結構來書寫。

此外,為什么要讀書也是值得探討的問題。經常聽到對讀書目的批判的聲音,無非是人心浮躁,要么不讀書,要么帶著很強功利心。書店中最暢銷的是成功學書籍… 大有除了自己之外,其他人讀書都目的不純,level較低的感覺。對于這種批判,我是不大認同的。不排除有人讀書興趣使然,但大多數(shù)人讀大多數(shù)書,都有目的。有人為了打發(fā)時間,有人為陶冶情操,有人為了更高的職位和更多的薪水,有人為了獲得更多人的認同…不能因為目的的不同而對讀書分高低,應以讀書后的收獲和作為定優(yōu)劣。目的再崇高,讀完之后一無所獲或胡作非為都是不可取的。如果一個人為了打發(fā)時間,或為了高薪高值讀書,讀完之后不光有所獲,還對自己和家庭,更進一步,對于社會和國家有所貢獻,目的本身已經無所謂了。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