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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研究讀后感

發(fā)表時間:2023-04-09

血字研究讀后感合集。

閱讀,是一種多功能的活動,能夠潛移默化的改變我們,作者在作品中的描述方式值得我們借鑒與學習。從哪些方面來寫作品的讀后感呢?以下是我們?yōu)榇蠹沂占摹把盅芯孔x后感”。

血字研究讀后感(篇1)

假期中,我讀了《福爾摩斯探案集》中的一冊《血字的研究》,對這一本神秘的書的感受記憶深刻。整本書說的是福爾摩斯在兩起謀殺案中,經過一系列推理,找到了為報仇的兇手,并將它以最公平公正的方法將其處置。

這本書中,我認識了許多不同品格的人。例如,有作戰(zhàn)經驗豐富且有豐富的行醫(yī)經驗的華生醫(yī)生;有機智勇敢,嫉惡如仇且具有高度責任感和使命感的私家偵探:福爾摩斯先生;還有兩個驕傲自負的官方偵探:葛萊森與雷斯垂德。

讀了這本書,我覺得我們在生活中要多加觀察,勤于思考,不要被困難所打倒。要勇往直前,迎難而上。像福爾摩斯一樣,沉著冷靜,不被困難所嚇倒。在學習上,要積極向上,用樂觀,認真的態(tài)度去對待每一道題,去做好沒一章作業(yè)。仔細檢查每一個字,遇到困難要多思考分析。

有一次,在數(shù)學小測試上,我迅速做完所有題目,正得意洋洋地要交卷時,突然想到福爾摩斯那細致的檢查的樣子,我就情不自禁的檢查起來。果不其然,發(fā)現(xiàn)了有錯誤的地方,如果沒有檢查,我就與90分擦肩而過了。所以我們要觀察細致,重復檢查。

如果你看了這一冊書,你也一定會被這本書,深深的吸引!

血字研究讀后感(篇2)

“‘我早就預料到了’,他點起一根香煙,慢慢說起來……”這是福爾摩斯在血字的研究一案的結尾說起破案的方法的一幕。整個劇情我都被福爾摩斯高超的破案手法所震驚。

福爾摩斯是世界偵探小說之父—柯南·道爾所塑造的一個偵探角色。《血字的研究》是福爾摩斯系列中的一篇:在一個凄涼的夜晚,街道旁一間平常沒有人的屋子里有一點亮光,在最里面的房間的地下躺著一具尸體,房間的墻上還用鮮血寫下了兩個字:復仇……福爾摩斯與醫(yī)生華生來到了命案現(xiàn)場,福爾摩斯對一枚戒指展開了調查,最后終于找到了兇手!

本篇小說是通過以華生為主人公的方式寫出福爾摩斯用科學、假設、觀察等方法破案的故事,劇情跌宕起伏、引人入勝。福爾摩斯跟平常人一樣,會自滿、會失落,甚至還有依賴毒品的嗜好。但是他精密的觀察力與準確的判斷力絕對是一流的,他破案的說詞無一不跟前面的許多不起眼的線索產生必然的聯(lián)系,讓人看完后恍然大悟。

福爾摩斯是一個高級偵探、是一個很會驕傲的人、也是一個科學家。福爾摩斯的高大形象會永遠活在我的心中!

血字研究讀后感(篇3)

夏洛克福爾摩斯是英國偵探小說家柯南道爾筆下的一位神探,《血字的研究》是他的第一部長篇偵探小說。

此書是以華生作為第一視角敘述,華生是一位前陸軍軍醫(yī),由于負傷,無法繼續(xù)工作而被準假回家休養(yǎng)。他在租房子時通過朋友介紹而與福爾摩斯相識。在他的回憶錄中可以看出,起初他對福爾摩斯的各種行為感到不理解,而后在親眼目睹了他的所有推理過程后又對他肅然起敬,感到深深的佩服。

福爾摩斯是一位邏輯思維能力很強的偵探,他不但有著令人驚嘆的天賦,而且對自己要求十分嚴格,因此他能夠熟練掌握化學知識、解剖學知識以及十九世紀所有兇案文獻的知識。我們應該學習他這種做事認真的態(tài)度。

《血字的研究》講述了一樁離奇的殺人案,這樁兇殺案發(fā)生在一個很久都無人居住的舊宅子中,昏暗的房間、地上的血跡、表情十分恐怖的死者、以及墻上奇怪的血跡圖案RACHE。通過柯南道爾細微的描寫,我完全可以想象出那樣一個恐怖的現(xiàn)場。在福爾摩斯和華生二人到達距離現(xiàn)場大約一百米左右的地方,福爾摩斯堅決要求走下馬車步行前進。在進入現(xiàn)場后,他通過詢問大致情況和敏銳的觀察力有了自己的初步判斷,緊接著他有了自己的探案方向。后來,通過對兇殺案的第一目擊者的詢問以及死者生前事跡的調查,找出了真兇杰斐遜霍普。在他人看來這樁極其恐怖、又離奇的殺人案福爾摩斯僅在短短幾天內就破了案,就像他曾經所說的:所有的事情,只要有不可解之處,就很容易解決。看起來平凡無特征的犯罪才是真正的棘手。

福爾摩斯是一個不追求名利的人,雖然他取得的成就已經足矣讓他出好幾本自傳了,但是他依然很低調,日復一日地等待一個個案件上門,就算是在閑暇時間里,他也喜歡不停地思考、不斷的探索,如同機器一般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地工作,可見他對于工作的喜愛似乎超越了自己的生命。如果是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像他這樣的工作狂一定沒有什么朋友,華生醫(yī)生是他這些年來唯一的朋友,也許天才都是孤獨的吧。

小說雖然有幾分陰森恐怖的氣氛,但是推理過程十分詳細,這也是我比較喜歡的一部分,通過閱讀小說可以鍛煉我們的邏輯推理能力。通過一段時間的閱讀推理小說,讓我養(yǎng)成了在生活中也處處留心、細心觀察的習慣。在我們日常的學習中更要學習福爾摩斯的細心、堅持、不斷探索的精神。

血字研究讀后感(篇4)

柯南道爾把夏洛克·福爾摩斯推廣到了全世界,福爾摩斯已經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偵探之一,可以說是家喻戶曉了。《福爾摩斯探案》是以福爾摩斯的助手華生的視角,記敘了福爾摩斯讓世人驚嘆的推理。

柯南道爾一生寫了福爾摩斯很多的故事,比較著名的比如有《血字的研究》、《四簽名》、《巴斯克維爾的獵犬》、《最后一案》等等。在《最后一案》中,福爾摩斯和宿敵莫里亞蒂教授在瑞士的萊辛巴-赫瀑布決一死戰(zhàn),雙雙落下了懸崖。后來,柯南道爾又應讀者的要求,讓福爾摩斯奇跡般地復活,又接辦了很多著名的案子。看過《福爾摩斯探案》的人,都會被他完美的推理所折服。我就以《血字的研究》這個案子,表達一下我對福爾摩斯的看法。

小說開篇記敘了華生從阿富汗戰(zhàn)場歸來,因為合租房子而認識了福爾摩斯。兩人第一次見面,福爾摩斯就推理出了華生曾經在阿富汗戰(zhàn)場待過。這讓華生驚嘆不已。隨著劇情的發(fā)展,當福爾摩斯詳細得說明了他推理出這個結論的全過程時,不只是華生,連我(相信應該是大部分甚至是所有的讀者)都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沒有一絲線索和背景,只見過第一面,僅僅憑著第一眼的印象和觀察,在不到1秒內就得到了準確的結果。這是一個吸引人的開篇,使我們對福爾摩斯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不只是華生,所有的讀者都成了襯tuō fú爾摩斯驚人推理能力的工具。

小說進入了第一樁命案。現(xiàn)在《名偵探柯南》很流行,但柯南遇到的命案和福爾摩斯遇到的命案相比,就是小巫見大巫了。公認的觀點是,柯南的推理是基于大量的證據(jù)進行的排除,而福爾摩斯遇到的命案,則是在完全沒有候選嫌疑人的基礎上完全進行的推理,最后在茫茫人海中鎖定嫌疑人,并設計方法捉拿歸案。這在《血字的研究》中得到了很好的體現(xiàn)。作者布置了非常陰森,詭異的現(xiàn)場,隨著福爾摩斯的到來,現(xiàn)場慢慢地被細化,然后作者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了現(xiàn)場的景象。在我們的眼中,似乎只是一盤散沙,但他哦通過福爾摩斯的嘴巴,他們卻成了非常有力的推理基礎,每一個細微的環(huán)節(jié),經過福爾摩斯的分析,就變成了非常重要的線索,將一條條線索串聯(lián)起來,整個案件便慢慢地變得清晰了。全然都在情理之中,但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條線索都來地自然,順暢,我們絲毫不能找出任何破綻。它們非常明顯,因為有了福爾摩斯的推理;它們又非常深奧,因為我們無法獨立地推理出這樣的結果。于是我們的智商又一次襯托出了福爾摩斯驚人的推理能力。

接下來,當案件的進展似乎不符合福爾摩斯的推理時,又發(fā)生了第二件命案。當我們還在為第二件命案摸不著頭腦時,福爾摩斯卻認為這符合他的推理。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當他去過一次命案現(xiàn)場后,本以為他該繼續(xù)進行推理,然而他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抓住了一個馬車夫,并說明他就是兇手。一切就是那么快,所有的人都還在尋思命案的經過時,他卻已經有了充分的把握認定了兇手。一切完成之后,他回過頭來詳細說明了推理的細節(jié),又是那么精確,那么滴水不漏。似乎作者在寫作之時,就已認定,把所有的讀者都當作了福爾摩斯的襯托。

《血字的研究》,非常短小的一個案子,卻充分地表現(xiàn)出了福爾摩斯的推理能力。正因為它短小,所以它更說明福爾摩斯推理能力的高超。另一個方面,這個案子也是華生認識福爾摩斯的開始,讀者認識福爾摩斯的開始。他的推理能力無容置疑,除此之外,他更是一個活靈活現(xiàn)的人。他不是十全十美的,他有優(yōu)點,也有缺點;他有精通的方面,也有一無所知的方面。雖然并不完美,但更接近了生活,讓人感覺他就是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的一員。他有鮮明的個性。他會為了一個單純的目的在實驗室鉆研幾天,他也會拉拉小提琴來打發(fā)無聊的時光。在遇到案子時,他會很亢奮;在無所事事時,他又會很沉默。他似乎是一個很理想化的人,從來不計較金錢,名利。他活得自由,活得精彩,他就是為了自己而活。

柯南道爾非常成功地塑造了福爾摩斯的形象,但同時,他的小說又是非常犀利地指出了顯示生活中存在的社會問題。比如《血字的研究》就是不合理的政教制度和婚姻制度釀成的悲劇。在當時的社會里,這樣的現(xiàn)實數(shù)不勝數(shù)。另一方面,作者又非常靈活地調侃了當時蘇格蘭場的警-察,把當時政府中一些官員明爭暗斗,追名逐利的心理和當時社會上趨炎附勢的現(xiàn)象描寫的淋漓盡致,使讀者回到了19世紀末的古老的倫敦。

總體來說,《福爾摩斯探案》并沒有帶給讀者太多的政治色彩以及令人深思的社會問題。柯南道爾帶給全世界最大的驚喜,就是福爾摩斯本人。他讓全世界都看到了推理的魅力!

血字研究讀后感(篇5)

自從我看完《血字的研究》后,福爾摩斯這個有著鷹鉤鼻、頭戴獵帽、身材消瘦、肩披風衣、口銜煙斗的人就永遠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靜,智慧,思維敏捷,還有他那敏銳的觀察力和縝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關鍵。阿瑟柯南道爾把夏洛克福爾摩斯推廣到了全世界,福爾摩斯已經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偵探之一,可以說是家喻戶曉了。《福爾摩斯探案》是以福爾摩斯的助手兼伙伴關系的華生的眼睛,記敘了福爾摩斯所破獲的大小案件。柯南道爾一生寫了許多福爾摩斯破獲的很多案件,我自己覺得《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爾寫得最好的一篇,所以我就想寫一下看完《血字的研究》這個案件后,我對福爾摩斯的看法。小說的第一篇寫了華生從阿富汗戰(zhàn)場歸來,因為合租房子認識了福爾摩斯。就在兩個人的第一次見面時,福爾摩斯就迅速地推理出了華生曾經在阿富汗戰(zhàn)場待過。這令華生大為驚嘆。隨著劇情的發(fā)展,當福爾摩斯說明出了他推理的全過程時,不僅只是華生,我也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在沒有一絲線索和背景的情況下,只見過第一面,憑著一眼的印象和觀察,在短短的時間內就得到了結果。這可真是一個吸引人的開篇!他迫使我不得不接著看下去。在小說的任何一個案件中,作者都會布置一個詭異的故事或現(xiàn)場。但是隨著福爾摩斯的分析,這個故事或現(xiàn)場就慢慢地被細化,然后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福爾摩斯的推理。但所有都在情理之中,卻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條線索都來地自然,流暢,我根本無法找出絲毫破綻。于是我驚嘆于福爾摩斯驚人的推理能力。最值得一說的是福爾摩斯并不是一個死板的書里的人物,而是一個能讓人覺得有鮮活生命的人,他有缺點,也有優(yōu)點,他有常人不可能知道的知識,也有些常人絕對應該知道的知識,他卻不知道。他夏洛克福爾摩斯就是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爾摩斯探案》時也會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血字研究讀后感(篇6)

我很喜歡偵探故事,所以我早就對夏洛克?福爾摩斯這位大偵探有了一定的了解。

1878年,華生醫(yī)生在第二次阿富汗戰(zhàn)爭中不幸中槍,因此回到英國,華生在那里很貧窮,在朋友斯坦福的幫助下,認識了福爾摩斯,一起合租了房子。

一天,他們收到了一封信,是一個叫格林格森的警官寫的,原來,昨天夜里三點鐘,在布瑞斯頓路的盡頭,羅里斯頓花園街三號發(fā)生了一件兇殺案,那個屋子原來是空的,巡邏的夜警兩點時看見那里有一點燈光,擔心出了狀況,他們見屋子的門開著,里面有一個尸體,服裝整齊,尸體的口袋里有幾張名片,上面寫著伊瑙克?維伯,美國俄亥俄州,克里夫蘭人。希望福爾摩斯能夠盡快來到案發(fā)現(xiàn)場,福爾摩斯叫上華生一起乘坐馬車去了,我本已為福爾摩斯會直接讓車夫把他們送到案發(fā)現(xiàn)場,但離案發(fā)現(xiàn)場還有一段距離時,福爾摩斯就讓車夫停下來了。到了案發(fā)現(xiàn)場后,格雷格森說:我在屋里忙著,外面的事有我的同事管。福爾摩斯問了一些問題后,便進了屋,他在尸體邊左觸觸,右摸摸,然后讓別人把尸體拿過去安葬,抬起來時,從死者的身上掉下來了一名女生的結婚戒指,談論一番后,格雷格森的同事雷斯垂德過來了,他帶著福爾摩斯,來到墻角邊,墻角上面用血寫了RACHE這五個字母。又經過一番談論后,福爾摩斯給出了幾條線索,他說:這是一樁謀殺案;兇手是個身高在六尺以上的男子;他的腳很小,穿著方頭皮靴子;抽一種印度的雪茄;他和死者是乘坐同一輛馬車來的;馬蹄鐵有三個舊的和一個新的;那個兇手可能臉色赤紅;右手指甲很長,那個死者是中毒死的;那個RACHE是德文復仇的意思。說完便轉身離開了。

一天后,雷斯垂德過來對福爾摩斯說:斯坦杰遜在好利得旅館被刀殺死了,已經死了很久,而且死者的身上還有用德文寫的RACHE。我讀到這里的時候,感覺兇手和殺維伯的那個兇手是同一個人。福爾摩斯來到好利得旅館,發(fā)現(xiàn)了兩顆大小形狀都一樣的藥丸,便讓人把一條病了很久的獵狗拿來,他把其中的一顆藥丸切成了兩半,將一半放入牛奶,然后將藥丸融化,給那條小獵狗喝,那條小狗不一會兒就喝完了,并沒有什么情況發(fā)生。他又把另一顆藥丸像剛才的步驟操作,小獵狗喝著喝著就四腳朝天死亡了,證明這兩顆藥丸,一顆有害,一顆無害,這時,福爾摩斯已經知道了兇手是誰,便讓幾個小孩去找那個人,最后終于找到了那個兇手,兇手原來是霍普,那枚金戒指應該是他的妻子露西的,他們本應該過著幸福的生活,但是斯坦杰遜把他的妻子抓了回去,不到一個月,他的妻子就死了,而維伯是把他的妻子的父親給殺死了,所以和他們倆才有了這樣的仇恨。

這個案子實在太有趣了,讓我深刻的感受到了福爾摩斯超高的邏輯思維能力和智慧。

血字研究讀后感(篇7)

神秘的《福爾摩斯探案全集》讓我真正經歷了一次頭腦風暴。里面的每個故事情節(jié)都是如此的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讓我老半天都沒法從案件中走出來,簡直著了魔一般。

故事的主人公夏洛克。福爾摩斯是英國著名的偵探。他擁有十分敏銳的觀察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極強的推理能力,所有的罪犯在他面前最終都會露出馬腳。

就拿《血字案的研究》來說吧!初到犯罪現(xiàn)場,他看到死者身上沒有任何傷口,身邊卻有一灘血跡,就判定這攤血應該是兇手流下的鼻血。一般情況下,只有血液旺盛的人才可能在情緒激動的情況下流鼻血,由此便判定兇手面色赤紅。他又發(fā)現(xiàn)馬車印在案發(fā)現(xiàn)場的門外停止了,說明兇手是這輛馬車的主人,兇手就是個馬車夫。在第二個死者的旅館里,福爾摩斯發(fā)現(xiàn)了兩粒藥丸,他第一次聞過死者的嘴時就判定他是被毒死的。于是他把藥丸喂給狗吃,得出結論,一顆有毒一顆無毒像這樣的觀察和推斷推理在全文中數(shù)不勝數(shù),逐漸讓我對福爾摩斯刮目相看,繼而佩服得五體投地。

雖然現(xiàn)實生活中我們不需要去破案,但我們同樣需要一雙敏銳的眼睛去觀察生活中的點滴,去捕捉自然界的奧秘。

去年夏天的一個傍晚,在清涼的海邊,同行的小伙伴們追逐著海浪。不經意間我發(fā)現(xiàn)了幾個寄居蟹。有趣的是,那五六個寄居蟹從大到小排起了隊。它們究竟在干嗎呢?其中最大那只寄居蟹旁邊還有一個空殼呢,這個空殼明顯比它原來的殼大。我尋思著,這個大殼應該就是最大的那只蟹找來的,這樣它不是可以搬進更大的房子,而它原來的房子不是就能留給下一只蟹了嗎?好奇心驅使我趴在沙灘上認真地觀察起來:果然,最大的那只慢慢鉆出自己的窩,爬入了那個更大殼里。緊接著其余幾只也依次爬出原來的殼,住進了前一個略寬大的殼中。我饒有興致地足足看看個把小時,直到它們都喬遷新居。真是太神奇了,原來它們是如此默契地換窩的啊!通過細致的觀察,我探索到了寄居蟹換殼的奧秘,這讓我欣喜萬分。

大自然就像個神奇的萬花筒,蘊藏著許許多多的知識和奧秘,等待著我們用明亮的雙眸去觀察和發(fā)現(xiàn)。給我一雙如福爾摩斯的慧眼,我要用它去探索生活,探索世界,發(fā)現(xiàn)和推敲大自然中隱藏的奧秘。

血字研究讀后感(篇8)

柯南道爾把夏洛克·福爾摩斯推廣到了全世界,福爾摩斯已經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偵探之一,可以說是家喻戶曉了。《福爾摩斯探案》是以福爾摩斯的助手華生的視角,記敘了福爾摩斯讓世人驚嘆的推理。

柯南道爾一生寫了福爾摩斯很多的故事,比較著名的比如有《血字的研究》、《四簽名》、《巴斯克維爾的獵犬》、《最后一案》等等。在《最后一案》中,福爾摩斯和宿敵莫里亞蒂教授在瑞士的萊辛巴-赫瀑布決一死戰(zhàn),雙雙落下了懸崖。后來,柯南道爾又應讀者的要求,讓福爾摩斯奇跡般地復活,又接辦了很多著名的案子。看過《福爾摩斯探案》的人,都會被他完美的推理所折服。我就以《血字的研究》這個案子,表達一下我對福爾摩斯的看法。

小說開篇記敘了華生從阿富汗戰(zhàn)場歸來,因為合租房子而認識了福爾摩斯。兩人第一次見面,福爾摩斯就推理出了華生曾經在阿富汗戰(zhàn)場待過。這讓華生驚嘆不已。隨著劇情的發(fā)展,當福爾摩斯詳細得說明了他推理出這個結論的全過程時,不只是華生,連我(相信應該是大部分甚至是所有的讀者)都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沒有一絲線索和背景,只見過第一面,僅僅憑著第一眼的印象和觀察,在不到1秒內就得到了準確的結果。這是一個吸引人的開篇,使我們對福爾摩斯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不只是華生,所有的讀者都成了襯tuōfú爾摩斯驚人推理能力的工具。

小說進入了第一樁命案。現(xiàn)在《名偵探柯南》很流行,但柯南遇到的命案和福爾摩斯遇到的命案相比,就是小巫見大巫了。公認的觀點是,柯南的推理是基于大量的證據(jù)進行的排除,而福爾摩斯遇到的命案,則是在完全沒有候選嫌疑人的基礎上完全進行的推理,最后在茫茫人海中鎖定嫌疑人,并設計方法捉拿歸案。這在《血字的研究》中得到了很好的體現(xiàn)。作者布置了非常陰森,詭異的現(xiàn)場,隨著福爾摩斯的到來,現(xiàn)場慢慢地被細化,然后作者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了現(xiàn)場的景象。在我們的眼中,似乎只是一盤散沙,但他哦通過福爾摩斯的嘴巴,他們卻成了非常有力的推理基礎,每一個細微的環(huán)節(jié),經過福爾摩斯的分析,就變成了非常重要的線索,將一條條線索串聯(lián)起來,整個案件便慢慢地變得清晰了。全然都在情理之中,但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條線索都來地自然,順暢,我們絲毫不能找出任何破綻。它們非常明顯,因為有了福爾摩斯的推理;它們又非常深奧,因為我們無法獨立地推理出這樣的結果。于是我們的智商又一次襯托出了福爾摩斯驚人的推理能力。

接下來,當案件的進展似乎不符合福爾摩斯的推理時,又發(fā)生了第二件命案。當我們還在為第二件命案摸不著頭腦時,福爾摩斯卻認為這符合他的推理。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當他去過一次命案現(xiàn)場后,本以為他該繼續(xù)進行推理,然而他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抓住了一個馬車夫,并說明他就是兇手。一切就是那么快,所有的人都還在尋思命案的經過時,他卻已經有了充分的把握認定了兇手。一切完成之后,他回過頭來詳細說明了推理的細節(jié),又是那么精確,那么滴水不漏。似乎作者在寫作之時,就已認定,把所有的讀者都當作了福爾摩斯的襯托。

血字研究讀后感(篇9)

我最近讀了《福爾摩斯血字的研究》,這篇文章讓我感受頗深、受益匪淺。

文章講的是一個叫杰弗遜的人為了給自己的女友露西復仇、而去殺折磨露西郁郁而盡的兩個人,最后也因為自己的動脈血管瘤癥發(fā)作而死的事情。

讀完這篇文章,我認為杰弗遜是一個忠義耿直、心地純潔而善良的人,但是他卻因為一時的仇恨沖昏了頭腦,變成了一個殺人狂魔,這實在是很可惜。我認為他應該向當?shù)卣笾搱缶豢上]有那樣做。

福爾摩斯這個人,大家都很熟悉。他是一個性格、脾氣都很古怪、卻學識淵博、觀察仔細的大偵探,他在任何地方都能學習,在任何地方都能推理,這是為什么呢?讀完這本書,我終于明白了,因為他非常善于學習,并且能夠刻苦研究。我要學習福爾摩斯刻苦學習、刻苦鉆研的精神,在生活中學會觀察,不斷開闊視野,只有這樣,才能善于從小細節(jié)中發(fā)現(xiàn)大問題,要養(yǎng)成善于觀察、樂于觀察的好習慣,像福爾摩斯一樣擁有敏銳的洞察力,像他一樣擁有廣博的知識。

血字研究讀后感(篇10)

福爾摩斯,這位家喻戶曉的人物,在這本書中有多少犯人栽在他的手里!

今天我雖然只看了其中的《血字研究》,我還是很欽佩他。

華生是一位軍醫(yī),后來負了傷,政府給了他九個月的假期,他遇上了福爾摩斯先生。和他一起拼租房,后來他接到案子,他們來到了一座空屋,雖然里面只有一個蜷曲的尸體和一個德文復仇,但福爾摩斯三天之內就找出了真兇。可是現(xiàn)在,人們都墮落了。為了一點錢,不顧朋友的安危,遇上小偷像只綿羊,不過也有獵犬。

有一次,我正在坐公交車,忽然加快了速度,在公安局門口停下了,原來一個大盜在車上,司機發(fā)現(xiàn)了,就把車開到公安局門口,大盜被擒。

有一個故事:在一個大醫(yī)院,一個小偷伺機行竊,很多人看到裝沒看到,顯然是怕了他,當他來到精神病科時,一個患者沖上來給他一腳,小偷飛來一刀,他躲了過去,好像是被激怒了,上來就是一拳,小偷被打得精神恍惚,暈了過去。院長為了感謝他,全力以赴的給他治療,后來他知道自己的經歷后就當了一名警察。這個故事里,雖然他是一位病人,但他的勇敢也是值得我們學習的。福爾摩斯雖然有時像冷血人,辦案就像比爾蓋茨;分析問題像數(shù)學家;抓犯人時像獵犬。

我長大以后,也要當一位偵探,為人民奮斗,為和平拼搏,為志向發(fā)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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